12月29日
当事人送来
锦旗和感谢信
重庆市南川区某食品有限公司与厦门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南川法院于2019年依法判决:由厦门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立即退还南川区某食品有限公司广告植入协议费60万元。因文化传播公司未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南川法院于2020年6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
南川法院执行局将该案作为服务民营经济的重点案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履行,因被执行人未予履行。
南川法院于2020年8月组织执行干警8名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进行现场搜查、拘传被执行人。
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执行局调整工作思路,组织双方和解履行。三个多月时间内,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微信组织双方和解达10余次,最终双方于12月7日达成约期履行的和解协议,12月10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第一笔案款25万元。
而后,便有了文章开头的当事人送锦旗致谢一幕。
图文:吴东阳
编辑:南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各位看官,给我点个“在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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