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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法院||案涉三家民营企业、10余名民工工资,看法官如何调解

南川法院 2021-04-25

货物运输业务引发两起纠纷

涉及三家民营企业

涉案工人闹事讨薪

法官耐心调解

“一招”定纷止争

案件详情

2019年6月,重庆A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物流公司”)与重庆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签订《保证金协议》,约定建材公司将重庆片区的运输业务全部交由A物流公司承运。后来A物流公司认为建材公司违反约定,期间还委托了其他公司承接重庆片区的运输业务,因此A物流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保证金协议》,并退还保证金。



另一方面,在A物流公司与建材公司合同期间,A物流公司将承运业务交予其关联公司B物流公司,B物流公司作为实际承运人,为了完成承运业务,雇佣了十余名驾驶员。最后,因建材公司没有按时足额支付运费,导致B公司无法向十余名驾驶员发放工资,驾驶员为了讨要工资,采取过激行为,多次到建材公司阻工闹事。因此,B物流公司将建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运费。

该案涉及三家民营企业以及多名工人工资问题,因此,承办法官丁忠林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分别联系三家民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详细了解案情,提前沟通交流。调解当天,法官组织三家企业当庭对账结算,涉案工人到庭旁听。


▲现场调解纠纷


经调解,由被告建材公司支付运费、工人工资等未完清费用。同时,A物流公司与建材公司因《保证金协议》引起的诉讼案件经双方私下协商达成协议,解除合同,A物流公司自愿撤回起诉。

至此,该案顺利调解结案,通过原告指示交付的方式,由被告直接支付运费及工资,减轻各方当事人诉累,避免十余名工人再次因追讨工资分别向法院起诉。不仅维护了本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排除不稳定因素,保护多家民营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文:民二庭 杨贞轶

编辑:南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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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官,给我点个“在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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