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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一男子“蹭酒席”后顺手拿走6瓶剑南春,结果...

南川法院 2021-04-25

看见有人家摆酒席就去吃饭

既不认识主人家

也不随份子钱

我们把这样的行为叫做“蹭酒席”

(南川本地人叫“吃混席”)

而今天要讲的案件“主角”李某

去蹭酒席还不够吃完饭后

他做出了更加疯狂的举动

案件详情

2020年10月一天,李某转悠来到南川区某酒楼楼下,瞧见酒楼当天有人家摆设婚宴,人多混杂,李某借机走进去,享用“豪华免费午餐”。


蹭酒席过程中,李某发现该宴会厅人行道进口处摆放有婚宴用的全新剑南春牌白酒。当日14时许,李某返回该宴会厅人行道进口处盗走六瓶全新剑南春牌白酒。

同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盗的六瓶剑南春牌白酒在当日的市场零售价格为2850元。


南川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是一名不到三十岁的小伙子,好逸恶劳成性,从“蹭酒席”的占便宜行为逐步走上盗窃犯罪的道路。君子好财,取之有道。通过合法渠道劳动赚钱才是王道,每人都应该树立自力更生的生活意识,做一份正当的工作,通过努力为自己创造幸福生活。


END


文:吴东阳

编辑:南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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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官,给我点个“在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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