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以案释法】工作11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南川法院 2021-04-26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无论是对劳动者还是对用人单位来说

都容易引发严重后果!

这不

一员工入职工作11个月

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由此引发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2019年10月

王某到重庆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某工程项目部安全员。入职后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

2020年9月

建筑公司以工程完工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因为建筑公司未向王某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导致王某无法在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2020年11月

王某向南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遂诉至南川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建筑公司支付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建筑公司虽提交了《任职通知》拟证明双方已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该《任职通知》公司方可单方面随时制作,且未提交其他有效证据证明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能提交原告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证据。


因此,各项证据证明建筑公司未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合法性,依法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王某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文:审管办(研究室) 邓行
编辑:南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我为群众办实事】南川法院推行“一镇一法官”机制  助力乡村社会治理


党史学习教育:“法检”干警走进南川“井冈山”


南川法院招聘14名书记员啦!


【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法官驱车百里帮助患癌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


普法进行时:4.15法治教育走进校园


悬赏公告!南川法院公开悬赏3人



各位看官,给我点个“赞”和“在看”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