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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册亨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贵申改 2019-05-07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2017年12月4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册亨县党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4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册亨县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四个意识”不够强,执行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册亨县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得不够好,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列举问题1:县委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紧不实,没有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扎实开展,存在次数不够、内容单一、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县委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专题研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措施,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县委中心组定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讨论。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建立健全定频次定主题定职责、报备“三会一课”制度和按月按季全程纪实的“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让党支部组织生活有循可依。三是县委不断探索创新学习形势,丰富学习内容,以“一周一夜校一党课”“一周一村一宣讲”为载体,充分利用双语(布依语、汉语)党课、微信平台等方式,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纳入全县各级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时代性。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党建帮促机制,成立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专职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熟悉党建工作同志为成员的6个帮促督查组,每季度对各村(居、社区)党组织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等基础党建工作开展1次督促指导,每次帮促督查乡镇(街道)辖区内40%村(居、社区),到2018年底覆盖全县132个村(居、社区),目前已帮促督查50个村(居、社区),帮促整改问题28条。五是及时调整充实县委党建工作调研指导组,9个党建工作调研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督促指导,确保质量提升、效果明显

2.关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够,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一些招商引资项目实施不好,册亨县政府成了‘冤大头’”的问题。

列举问题2:2014年10月,册亨县引进黔西南州金谷子养生养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秧庆生态农庄建设项目时,县委、县政府没有进行民主、科学决策,没有对该公司的资质进行充分审查和论证,也未开展风险评估,该公司从注册公司到土地流转,再到转包发包、应诉败诉等一系列过程中,1.5亿的项目仅投资13万元,并凭借与政府签订的协议到处找公司转包项目,造成大批农民工因欠薪到县政府上访,多家工程公司因拿不到工程价款而起诉到法院,册亨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处处被动应付,目前县政府先后为该公司支付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工资1286.99万元,还有土地闲置、人力物力、资金占用等不可估算的损失,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依法解除与金谷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并明确由册亨县万重山山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政府平台公司)作为万重山景区建设项目业主,负责景区建设、招商引资等事宜;2017年12月,册亨县万重山景区被黔西南州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二是依法主张权利,2017年11月22日册亨县万重山山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金谷子公司归位由册亨县万重山山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垫资或暂借款共计1153.24万元。2018年3月20日,经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协调,但需补充证据,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因金谷子公司与原委托的律师事务所解除委托合同,需向重新委托的律师寄送相关材料,择期开庭时间由中级法院根据审判业务另行确定。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已实施项目工程而尚未支付的工程款以及由原者楼镇、纳福街道办已经垫付的土地流转费及暂借款,在诉讼过程中确定具体付款义务人后,按法院裁判执行。三是景区主体工程实际施工人岑平、郑周广已依法向册亨县人民法院主张权利,2018年3月28日,经册亨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由册亨县政府在第三方评估的工程价款额度内向岑平、郑周广支付工程款的协议,从源头上消除信访维稳隐患。四是县委书记邓启鹏同志和县委副书记、县长张茂同志在2017年民主生活会上分别作自我批评,深刻反省;2018年5月6日,由县委书记邓启鹏同志和县委副书记、县长张茂同志对现任分管副县长方华进行预防提醒约谈,对时任册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代安泽、时任册亨县投资促进局局长王国权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并责成两位同志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2018年9月6日,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对照检查,研究讨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加以整改。

3.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凭经验办事,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遇到难题绕道走,敢抓敢管、主动协调服务的工作劲头不足,缺乏担当精神,导致一些工作滞后,拖了全省全州的后腿”的问题。

列举问题3:在抓“五项重点工作”上,县政府党组成员没有尽职尽责,担起责任,把工作安排给部门后,没有紧盯落实,导致工作谋划不好、措施不新、推进不力。2017年10月省统计考核数据显示,一些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后,“千企引进”排名全省第76位,“千企改造”排名全省第85位;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排全省第79位,脱贫攻坚秋季攻势推进情况排全省第51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县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县委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担起脱贫攻坚和改革发展稳定重任。二是认真落实“干就是讲政治,不干就是不讲政治”的纪律要求,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决议决定,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三是立说立改,责成县政府分管同志,盯死看牢各分管领域的工作,经常性调度,确保工作上台阶。2017年全县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6187元、7478元,分别增长8.4%和11.4%,“减贫摘帽”2个乡镇、出列11个村、脱贫6230人,2017年获全省65个贫困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评价“好”等次。四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出台了2018年《册亨县产业大招商突破年行动方案》《册亨县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册亨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正在完善《册亨县产业大招商夏秋攻势实施方案》《册亨县招商引资优惠暂行办法》,建立“党政领导带头、各部门服务落实,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投产”的产业大招商突破年行动推进机制,形成统筹有力、责任明确、广泛参与、高效务实、齐抓共管的招商引资工作格局。五是围绕“北畜、中菜、南林、全旅”的产业布局和“一县一业”特色林业产业谋划编制招商引资项目119个,录入项目库3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0%,成功转化8个,转化率为26.7%。新引进并录入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的项目有册亨县生态糯米蕉产业项目、册亨县3000万只商品兔产业化发展项目、册亨县冬春马铃薯种植建设项目、册亨县万亩玫瑰花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等26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59.09%,开工26个,开工率100%;新引进省外项目总投资42.2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105.58%;新增投产项目个数44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100%;新增项目到位资金43.0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95.69%。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精准洽谈对接活动60余次。六是县政府党组牵头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强县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册亨县2018年工业强县工作推进计划》《册亨县工业招商引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千企改造”工作,拟定了册亨县丫他3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册亨县大顶柱风电场40MW项目、贵州鑫农油脂有限公司异地改扩建项目3个项目申报纳入2018年省级“千企改造”工程项目,但根据4月17日《省经信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千企改造”工程的通知》,我县申报项目未被列入省级“千企改造”工程。4月27日州工信委印发了州工信发〔2018〕29号文件,我县列入州级“千企改造”工程1个。为扎实推进我县“千企改造”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将10个项目列入县级“千企改造”工程(5月7日县工科局印发关于2018年度县级“千企改造”的通知)。我县“千企改造”工程总投资94956万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88833万元,截至6月25日,项目总投资累计完成25671.04万元,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40000万元的64.17%。册亨县现有规上企业19家,制定转型升级方案18家,占94.7%,规下企业制定2家,已累计制定完成20家,已完成审核并于2018年5月29日前报州工信委。七是加快推进政府数据“聚通用”,将县级运用系统全部迁入“云上贵州”,对数据共享和统计及时性进行排查,将原有各单位零散数据全部聚到“聚通用”上,现在“聚通用”平台能统计的数据系统由原来的40项增长到138项,并根据要求逐步迁转至云上贵州,实现数据及时共享。重新将符合大数据企业进行上报,使符合大数据产业标准的企业由5家增加到21家,将布依酒业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作为全州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示范企业进行上报。在高洛新区新建贵澳香蕉大数据扶贫产业园,项目总投资6亿元;一期投资1.5亿元,建设周期为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规划用地600余亩,园区内建设总计6万平米的7个独立智能温室,预计8月底完成一期建设。岩架香蕉大数据中心已完成投资450万元,包装中心已完成投资1000万元,加工厂已完成投资2000万元。通过网络销售特色产品,截至5月22日2018年实现网络销售额1100万元。八是2月27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册亨县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将脱贫攻坚目标项目化、清单化,进一步压实县乡村干部责任,打好“四场硬仗”。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2018年1月12日制定印发《册亨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5月25日制定印发《册亨县开展“三真两沉一提效”行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册党办发〔2018〕71号),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以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

4.关于“严重违反政策规定,擅自变更建设项目用途”的问题。

列举问题4:2015年11月,册亨县以县政府名义申报了县健康养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2016年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2100万元。根据民政部令第48号要求,养老建设项目内容严格限定为养老领域,不应是房地产、酒店等。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先后2次派员到项目现场实地察看,发现该项目名为健康养老服务基地,实为豪华酒店和餐饮楼。同时,该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严重违规,存在虚假招标等问题。2017年11月17日,县里通过招投标明确贵州兴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项目中标人,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而该项目于2017年11月25日就已建成并试营业。

整改情况:该项目于2016年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望谟支行申报农发重点建设基金2100万元投入建设,为减轻财政压力,分10年偿还银行贷款。针对巡视反馈养老建设项目内容超限定范围和项目建设招投标严重违规等问题,在照单全收的前提下。一是县委书记邓启鹏同志和县委副书记、县长张茂同志在2017年民主生活会上、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别作自我批评,深刻反省。二是州纪委已对原分管副县长谢坤同志进行纠错诫勉约谈。三是县委组织部于2018年5月23日对项目业主册亨县利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邓政权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县纪委于2018年5月25日对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四是对一期完工的建筑物9800平方米,于2018年4月底已完善功能布局,现餐饮一楼已增设膳食中心、厨房、服务中心和象棋俱乐部;餐饮二楼已增设书画阅览室、书画室、会议室和棋牌室;餐饮三楼已增设健身房、棋牌室和太极拳馆;住宿负一楼已增设养生保健中心和医务室、住宿一楼已增设残疾人康养房等配套服务功能设施。对持有老年证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免费开放,启动建设羽毛球场、篮球场和老年休闲木栈道等康养功能设施。启动项目建设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其中增设床位210个、书画室3间、残疾人康养房4间、新建医疗保健室、能容纳200人多功能培训室1间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基本康养服务功能。现正在进行二期实体工程项目建设,已建成羽毛球场、乒乓球场。五是责成业主单位册亨县利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纳福街道等单位完善综合验收手续,确保整改到位。六是责成业主单位册亨县利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5.关于“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政治站位不高,督促检查指导不力。对中央、省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精神和要求只停留在县级层面,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力度不够,责任分解不到位,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部分基层党组织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也未按要求落实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和向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告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县委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重要论述纳入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的必学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2018年4月13日、5月8日、6月19日、8月28日、8月31日、9月5日、9月11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组织县四大家班子领导、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深入学习了中央巡视贵州反馈意见、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第十九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徐静同志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专题会议上的讲话、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当前全省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州委宣传部2018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当前我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的通知等中央、省、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并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次安排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一周一夜校一党课”学习活动,提高普通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宣传宣讲,巩固舆论阵地。县委党校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培训内容,组建了县委宣讲团,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县电视台针对改革开放40周年、脱贫攻坚工作开设了“脱贫攻坚春风行动”“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改革进行时”“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党员风采”等栏目,依托农民(市民)讲习所平台,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凝聚共识,壮大主流舆论,唱响社会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进一步巩固全县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三是建立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县委制定了《中共册亨县委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中共册亨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中共册亨县委意识形态报告制度》《中共册亨县委意识形态督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四是理清责任主体,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县委领导意识形态责任清单,明确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宣传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分管其他行业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制定了《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册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册亨县意识形态工作执纪监督检查和干部考核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册亨县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册亨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册亨县宗教领域意识形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册亨县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工作专班,调整和充实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细化部门责任分工,县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年度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年度巡查和督查内容,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及领导干部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五是强化督查指导,夯实基层基础。下发《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成立两个专项督查工作组,于5月下旬开始,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将结果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落实。六是认真分析研判,加强重点防控。2018年3月21日县委召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对宗教传播、教育系统、电视宣传报道、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做好风险防控工作。2018年4月8日,召开县委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会,对中美贸易“摩擦”、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可能产生的舆论漩涡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9月6日县委巡视整改专题明主生活会上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形成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时加以整改落实。

二、党的建设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建工作普遍存在弱化和淡化。

1.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党性修养不够,党员身份意识淡漠,总以‘工作忙’为借口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一年只参加2-3次,领导干部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中成了‘自由人’”的问题。

列举问题5:2017年12月15日,省委巡视组第八党支部全体成员与县四大班子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党员代表赴县内烈士陵园开展瞻仰革命先烈的主题党日活动,但县政府在县长有事请假情况下,没有派一名班子成员或派党员代表参加此次组织生活,县政府办党支部存在对党组织生活不重视、不自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对从严从实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作出安排部署,明确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进行督查考核,坚决不让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中成为“自由人”,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二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将要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季度党建考核内容,强化党员党性修养,提高角色意识。四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组织104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赴河南大学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开展县级干部教育秋季培训班,组织优秀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妇女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和实践调研,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综合业务能力素质。五是针对县政府没有派班子成员或党员代表参加赴县内烈士陵园开展瞻仰革命先烈的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县政府班子及县政府办党支部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树牢“四个意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县政府办党支部制定了《2018年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支部学习计划》,修订完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3月27日,县政府办党支部召开了2017年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会,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茂同志等县政府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2017年12月19日以来,县政府办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一周一夜校一党课”共20余次。

1.1.关于“有的县直单位党组织生活不正常,学习流于形式,甚至为了应付检查不惜造假”的问题。

列举问题6:县移民局主要领导2015、2016年度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存在雷同情况,支部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员的发言材料也存在雷同情况。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干部之间不敢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党员之间称呼不严肃,不称“同志”,而称“兄弟姐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实处,存在为应付检查编造会议记录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县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求从严从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建立县委领导、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县直单位民主生活会机制,发挥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强化会前指导、会中督导、会后整改,从严从实督导,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开出新气象。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季度、年度党建重点考核内容,确保党内生活制度落到实处。四是组织开展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县委党建办成立5个工作专班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和48个县直单位民主生活材料进行评估,对评估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五是对县移民局民主生活会材料存在雷同的问题,县委组织部责成县移民局主要领导重新修改完善2015、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要求县移民局成立材料审核小组,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材料雷同、相互抄袭、网上抄袭等方面问题,认真审核2015—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材料和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对存在的问题立即修改完善。县移民局党组召开党员会议,对全体党员进行了集体约谈,规范完善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健全和完善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民主决策流于形式,‘三重一大’事项发扬民主不充分,‘老好人主义’思想严重,盲目服从,存在一团和气的现象”的问题。

列举问题7:册亨县移民局2015年4月12日研究确定后期扶持项目监理单位和监理费,2016年1月15日研究全面启动“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等有关事宜的会议,均无班子成员个人发表意见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纠错诫勉约谈。2018年3月30日,组织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县移民局党组书记王业林同志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并责成县移民局立行立改。二是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组织县移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民主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肃党组会议决策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原汁原味作好记录,规范存档。三是从严管好部门。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查找自身执行民主决策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迅速抓好整改,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党组)民主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充分发扬民主,坚决执行一事一决议、一事一决策、一事一记录,做到少数服从多数,坚决杜绝出现个人说了算和“一堂言”等情况。

3.关于“册亨县委对党建工作深入谋划和重点推动力度不够,基层党建工作普遍存在弱化和淡化现象”的问题。

3.1.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列举问题8:双江镇2016年发展的5名预备党员,提交入党申请书未满三个月就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丫他镇2017年发展的19名预备党员,全部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在村一级发展党员。者楼街道者楼村60岁以上的老党员占总数的54.5%,并且近一年来未发展党员,“新鲜血液”严重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研究党建工作1次以上,对党建工作分析研判,解决党建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谋划党建工作计划。二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对各领域近年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台账,确保每个领域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三是组织组工干部认真学习发展党员相关程序,提高规范发展党员的能力。建立党建帮促机制,每季度对各村(居、社区)党组织抓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纳入党建季度考核内容。四是对全县2016、2017年度发展党员对象档案材料进行逐一检查,对材料不符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限期整改。五是双江镇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各村常务干部加强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等发展党员指导文件的学习,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六是双江镇党委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及时召开各党支部党员大会,取消盘江村党支部罗某某、坝布村党支部骆某某、双江村党支部王某某、洛法村党支部覃某某、党政机关党支部吴某某5名同志入党资格,镇党委会议已予批复同意取消5名同志入党资格。七是要求双江镇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对2012年以来发展的党员程序进行排查,确保发展起来的党员程序合法。八是要求丫他镇党委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制作发展党员流程表张贴每个支部,按程序开展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转正发展环节并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进行综合评比。九是者楼街道继续加大在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青年和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2018年计划发展党员12名(其中者楼村2名),35周岁以下的占91.67%,有效解决后备力量不足和基层干部老龄化的问题。

3.2.关于“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

列举问题9:全县132个村(居、社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达200平方以上且能满足基本功能要求的村仅有38个,有60个村(居、社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因面积过小、设施陈旧,根本不能满足基本办公需要,党员活动阵地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册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县132个村(居、社区)按照统一悬挂党旗国旗、统一挂牌、统一布局、统一设施、统一制度“五个统一”的要求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二是及时划拨200万元启动资金,深入推进全县第一批25个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涉及9个深度贫困村、8个一般贫困村和7个非贫困村,扩建和修缮的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工,新建的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工。三是统筹推进第二批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乡村“五小工程”建设,确保所有深度贫困村活动场所面积在2018年底达200平方米以上,所有村级活动场所面积到2020年达200平方米以上。

三、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管控薄弱。

1.关于“册亨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不够,‘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从严治党抓得不够紧,向下延伸传导压力不够大,导致一些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不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列举问题11:县委专题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形势分析汇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县委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担起脱贫攻坚和改革发展稳定重任。二是县委5月8日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审定《中共册亨县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规定(试行)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共册亨县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以制度规范推进工作落实。三是5月28日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宣讲、全县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警示教育展,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州纪委关于《黔西南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备案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精神,抓好“两个责任”备案工作,根据州纪委工作要求,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册亨县“两个责任”备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抓好“两个责任”备案工作。

列举问题12:县林业局2015年—2017年收取的育林基金、检疫费、罚没收入等689.68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收缴分离、即收即缴,部分资金滞留工作人员手中长达1月以上,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林业局已将相关资金缴纳到指定账户。二是举一反三,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实行罚没款收缴分离、即收即缴,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县纪委于2018年5月20日对县林业局分管领导王慎同志进行了纠错诫勉约谈,对经办人员陈德兵进行诫勉谈话。

2.关于“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执行纪律规定不够彻底,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管控不力,导致一些单位‘钻空子’,有‘打擦边球’和‘不会在我’的侥幸心理”的问题。

列举问题13:为了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及“组组通”等项目建设的进度,有的部门和乡镇强调特事特办,一些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程序未完善就启动施工,缺乏配套的特殊监督措施跟进,易产生违纪腐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强化制度建设,紧盯重点岗位、关键领域、重点事、重点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并长期坚持。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和警示教育,切实强化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制定完善项目廉洁监管措施,定期开展政商政企“双向警示约谈”,实行工程施工方签订工程建设廉洁承诺书制度,并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和专项巡察,从源头上遏制工程领域腐败问题发生。截止目前,县委、县政府已开展“组组通”督查3次,提醒约谈4次。册亨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册亨利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迅速对公开招投标程序未完善就启动施工的项目进行梳理,目前已经完成2个项目手续,1个正在进一步完善。四是严肃处理“组组通”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对双江镇八望村、洛法村等5个村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虚假验收和违规承包工程的5名村组干部立案审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目前,册亨县“组组通”项目业主单位册亨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全面完成全县村“组组通”公路公开招投标手续,11月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并将廉政诚信作为重要内容写入施工合同,各现场业主签订廉洁承诺书,所有涉及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方均与县交运局纪检组签订廉洁承诺书;册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业主单位册亨利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全面完成公开招投标手续、签订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和廉政责任书。

列举问题14:2013年-2015年,册亨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共实施168个,其中141个存在施工方编制虚假竣工资料报账等问题,涉及资金161.08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民政府成立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认真梳理项目实施内容、实施程序、工程质量等情况。经过梳理,2013年至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共168个,其中140个存在问题(存在施工方编制虚假竣工资料报账问题138个,村组干部克扣、挪用小水窖补助款2个),施工方编制虚假竣工资料报账涉及资金161.48万元,村组干部克扣、挪用小水窖补助款2.07万元。二是县政府迅速督导县水务局加大工作力度,列出问题项目清单,对标对表逐个项目抓整改,同时启动追缴违纪资金。截止目前,已追缴资金145.82万元,完成整改128个,清退村组干部克扣、挪用小水窖补助款2.07万元。剩余资金正在通过司法渠道依法追缴。三是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4月18日,县监委对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某某采取留置措施,对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审查调查,目前,李某某已被移送起诉。对分管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岑某某,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严肃查处了县水务局及各乡镇村组干部40人在工程验收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40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30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1人,开除党籍公职1人)。

3.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漠,规矩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较突出”的问题。

列举问题15:2016年,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挪用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共计1127.84万元用于国际山地旅游野钓大赛和市政污水处理工程等。

整改情况:一是县财政局于2017年2月20日筹集789.84万元归还了挪用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二是县财政局于2017年2月23日筹集338万元归还了挪用的保障房专项资金。三是县财政局党组于2018年5月18日对具体经办人员和股室负责人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四是县纪委已对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奎及分管领导进行纠错诫勉约谈、询问示警约谈。

列举问题16:2015-2017年,县水务局挪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专户资金购买空调、支付值班费等,共计13.2421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落实中共贵州省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关于落实中共贵州省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迅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县水务局党组已对县水务局副局长黄文森进行纠错诫勉约谈。三是截止5月25日,所挪用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户资金13.2421万元已全部归还专户。四是册亨县纪委监委正对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审查调查,目前已被移送起诉。

四、违反“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比较突出。

1.关于“册亨县委、县政府领导不作为、乱作为,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办理产权证等工作,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列举问题17:县委、县政府在出让册亨县民族干部培训中心(现册亨大酒店)产权交易中,有时任县政府领导多次向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和县住建局施压、打招呼违规办理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

列举问题18:原县政府办负责人不执行上级作出的决定,擅自更改县长办公会、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册亨大酒店处置方案,将还款时间推迟一年,县委、县政府不作为,本应在2011年12月3日前按期收回政府出资的1130万元工程款,才给予办理酒店产权,但直到2011年12月底,周忠明未上交一分钱。到目前为止,仍有近500万元欠款。同时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失职渎职,严重违规出让册亨大酒店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为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周忠明办理了册亨大酒店产权证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出台《关于加强县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县委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责成县政府办依法追缴有关应退款项资金及违约金。针对可能涉及的违纪违规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查处。于2018年5月28日组织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安排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会同志聆听了黔西南州纪委领导关于《监察法》专题宣讲,参观了全县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警示教育展,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意识,切实筑牢了依法依纪依规不越红线干工作的思想防线。县委于2018年4月26日对县住建局及其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民政府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文件,以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截止2018年7月10日,周忠明已按原约定支付违约金325.9万元,支付违约金133万元。已于2018年5月23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周忠明所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县国土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县政府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系统廉政工作会议,部署了2018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2018年6月1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张茂同志主持召开县政府党组中心组“两学一做”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严格要求政府系统讲政治、见宗旨、严自律、知敬畏、敢担当、善作为。

对相关人员问责情况:一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该问题涉及州管干部,问题线索已移交黔西南州纪委。二是原县政府办负责人在2017年度县委民主生活会上、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和深刻反省,2018年5月20日受到纠错诫勉约谈,并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县国土局原局长詹某某,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韦某某因违法犯罪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四是对“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失职渎职,严重违规出让册亨大酒店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为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周忠明办理了册亨大酒店产权证的问题”的相关人员,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调查核实。

2.关于“‘三公经费’未按规定做到‘只减不增’,变相发福利、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列举问题19: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共支出2044.18万元,比2014年支出数1784.11万元增加260.07万元,增长率14.57%。

整改情况:一是2015年册亨县“三公经费”比2014年减少346.95万元,下降12.23%;2015年县本级“三公经费”比2014年减少308.99万元,下降13.13%。二是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县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严格要求全县各单位严格执行,并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作为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三是强化检查督查,加强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2015年至今,全县查处变相发福利、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问题20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

列举问题20:册亨县政协机关食堂就餐人员范围随意扩大到职工配偶和子女,截止2017年10月,县政协机关食堂干部职工收费共计33620元,支出49150元,用公务费和工会经费共计15530元。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县政协办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级党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册亨县县级党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规范食堂管理。二是已责令县政协办严格规定食堂就餐人员只限政协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含机关公益性岗位、见习生及临时聘用人员),职工配偶及子女、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在食堂就餐。三是已责令县政协办严格按照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自办食堂的原则,规范食堂收费标准(每人每天10元,其中早餐2元、午餐4元、晚餐4元),并倡导节约为主,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四是县委组织部于2018年5月20日对县政协秘书长周升阳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2.1.关于“册亨县地税局2014-2015年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超标准发放增量补贴,共计92.36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册亨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册审财报〔2015〕3号)指出:“册亨县地方税务局2014年度应缴存住房公积金24.146万元(其中公务员22.7218万元,工勤人员1.4242万元),实缴37.6709万元(其中公务员35.3165万元,工勤人员2.3544万元),超标准缴存13.5249万元(其中公务员12.5947万元,工勤人员0.9302万元)”。经核查县审计局提供的《黔西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函>》(〔2011〕1号)、册亨县2013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证明、以及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审批表等材料,并与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册亨县管理部进行核实,认定我县地税局2014年度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比例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超标准缴存。

根据册亨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册审财报〔2015〕3号、册审财报〔2016〕3号)所列“册亨县地方税务局2014年度超标准发放增量补贴31.5462万元”、“超标准发放住房增量补贴47.29万元”的问题。县地税局严格按照黔人社厅通〔2015〕264号文件精神,并根据文件规定对工资标准作了相应调整,取消住房增量补贴,增加改革性补贴。县审计局根据提供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关于填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工资收入变动审核相关表格的通知》(黔人社通〔2015〕264号)以及册地税函〔2015〕12号等文件资料,通过检查、分析、询问、审计确认以下事实:“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册亨县地方税务局已对工资标准作了相应的调整,已于2015年7月取消住房增量补贴,增加改革性补贴。截至审计之日,册亨县地方税务局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

虽然审计认定县地方税务局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但为了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涛同志于2018年4月25日对县地税局班子成员进行预防提醒约谈。

2.2.关于“册亨县农业局原主要负责人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工程款、农药款、肥料款共27万元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接待、旅游、发放加班补助等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农业局于2017年12月24日按要求清退使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补贴及支付旅游的费共5.3144万元,其中:发放2013年国庆加班费用、项目申报加班补助2.55万元、支付2013年海南旅游2.7664万元。二是李某某已将个人保管的1.0534万元小金库资金缴入县纪委指定的账户。用于接待等支出共计20.6322万元,由于涉及人员李某某在押、冉某某死亡、史某某属原临聘人员无法联系,目前正分别采取相关措施予以追缴。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行财务公开,建立和完善防范“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加大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四是县农业局党组原书记、局长杨某某,县农业局机关党委原书记李某某因严重违纪违法,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农业局干部李某某于2017年12月23日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3.关于“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冗渡镇顶风违规乱发津补贴,共向村干部发放误工补助11500元;用扶贫搬迁前期工作经费13615元购买49套迷彩服发放给指挥部和相关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冗渡镇于2018年5月24日已将违规使用的经费1.3615万元归还到册亨县财政局冗渡分局。二是误工补助未发放。三是冗渡镇党委书记马作成已对镇党政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四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于2018年5月23日对冗渡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安国军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3.关于“违反群众纪律,不依法办事,执法违法”的问题。

列举问题21:2010年9月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册亨县下达司法建议书“应退还朱某某、王某某等二人已交费用、安置费、工资等共计33.52万元,以及2个笔记本”,但册亨县公安局没有按照司法建议书的要求和从维护群众利益角度出发,及时退还当事人财物,造成当事人9年上访,直到巡视组下发整改通知书才退还所扣款项。

整改情况:一是县公安局依法依纪依规妥善处置相关涉案财物,于2017年12月15日退回朱某某12万元、王某某4.1533万元。二是县纪委依纪依规对责任人魏某某立案审查,2018年1月24日给予魏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曝光。三是县公安局党委于2018年4月20日出台《册亨县公安局执法活动财物管理制度》和《册亨县公安局全面实行网上办案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民警的执法办案行为,对涉案财物的案件适时进行跟踪督查,加强对案件审核把关力度,对涉案资金和保证金由相关责任人到指定的专户缴纳,罚没款物由局财务部门统一开具罚款收据,并存到指定专户,对于暂扣款物,做到案结事了,依法处理。四是建章立制,强化督察。已健全完善现有的《册亨县公安局规章制度》《册亨县公安局日常管理评分制度》等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加大对民警的日常行为的督察力度,每周4天深入各部门开展督查,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防止民警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同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比较突出。有的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差,自己能拍板决定的事情习惯于往上报、开会定,想方设法推脱责任,缺乏担当精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明哲保身的思想比较严重,造成很多领导干部‘三天两头’(报告天天有、会议天天开、文件天天发,红头报告、红头文件)都在‘忙’,频于应付,没有精力抓具体落实,一些能及时办理的事情久拖不决。有的领导干部官僚主义思想严重,工作中挂帅不出征,出工不出力”的问题。

列举问题22:双江镇部分班子成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干部对包保情况不熟悉,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信息错乱,因户施策不到位,工作安排流于形式,党政主要领导被调整工作岗位。有的干部责任心不强,对扶贫业务不精、工作作风不实,造成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列举问题23:2015年—2017年,共识别出“四类人员”180户,后经核查,对有财政供养、工商登记、车辆、商品房等情况的29户予以清退。

整改情况: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及时组织学习《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工作措施》和上级纪委通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于2018年5月18日、28日,举行全县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警示教育展,全县4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场观展,接受警示教育。二是建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台账,做到按月调度,优先处置。三是2018年以来,开展春节、清明、州庆·五一、端午节假日明察暗访,共对12个乡镇(街道)、60个县直部门、15个小卖部及餐饮店、土特产专卖店进行检查,暂未发现相关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四是县委2017年6月至7月从全县各乡镇抽调30余名业务骨干对双江镇农户开展“地毯式”精准再识别,确保该识别的坚决识别不漏一户、不掉一人。五是及时对双江镇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王某某同志进行分工调整,对移民工作站站长王某某进行组织调整。六是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的干部严肃问责,2016年至2017年镇纪委共问责6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待岗2人,约谈50人。

5.关于“违反禁酒令等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列举问题24:2017年11月23日,册亨县双江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双江镇纪委书记韦某某、副书记黄某某、纪检干部黄某某等4名干部到坝布村开展工作,晚餐上述4人在坝布村支书黄正能家吃饭饮酒,参加人数10多人,村委主任王正林酒后住村支书家,于次日死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黔西南州纪委给予双江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册亨县纪委给予双江镇纪委书记韦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双江镇纪委副书记黄某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黄某某双江镇纪委副书记职务;双江镇党委对民生监督员黄某某及村干部黄某某进行纠错诫勉约谈。二是双江镇党委出台《双江镇深入开展2018年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督查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纪律,并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全镇干部职工、村第一书记、村常务干部学习《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以案示警。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县纪委监委开展对执行《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的监督检查共5次,查处党员干部违反禁酒令规定共3人。

6.关于“干部违反规定兼职取酬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列举问题25:册亨县交通局工勤人员张某某仅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在县客运站领取加班费、年终奖、慰问金、分成奖、降温费等共计13.4673万元,其编制一直保留在县交通局,工资、绩效、福利等至今在县交通局领取。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张某某全部如数清退违规兼职所得报酬。2017年12月,张某某已及时将在册亨县汽车站违规兼职领取的补助费、奖金、加班费等共计14.1万元全部如数上缴册亨县纪委。二是县监委依纪依规给予张某某政务警告处分。三是责成册亨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向册亨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册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廖尚锋、干部监督股股长覃明琥对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黄明周、韦正荣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以上同志向册亨县委组织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五、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严谨,重选拔任用轻监督管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时有发生。

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对组织人事纪律认识不到位,对中央‘九严禁’纪律要求没有入脑入心,仍然抱有侥幸心理”。

列举问题26:册亨县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岑某某,在今年11月初进行的干部推荐考察中,通过向8名下属打电话的方式为自己拉票,严重违反了中央“九严禁”纪律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12月23日,县委及时采取组织措施按程序免去岑某某册亨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职务。二是2017年12月25日,受县委委托,册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孙取利、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廖尚锋、干部监督股股长覃明琥到县检察院对县检察院党组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示警约谈,并责成县检察院党组、岑某某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三是经进一步核实,2017年11月初,岑某某在册亨县检察院干部推荐考察中通过打电话或口头方式向6名(调查核实数据)下属打招呼为自己拉票情况属实,册亨县纪委对岑某某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是2018年3月,由册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廖尚锋、干部监督股股长覃明琥对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电话或口头拉票后不制止、不向组织报告的陆元登、肖高原、王大俊、杨建华、雷斌、汤志飞6名同志进行了预防提醒谈话,并要求以上同志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五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组织人事纪律事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组织学习“九严禁”组织人事纪律,同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关于“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还存在宽松软。针对干部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提醒打招呼,在干部监督管理中运用提醒函询诫勉措施的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县委主要领导及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不定期与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谈心谈话,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不定期与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关心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对干部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让其红脸出汗,感受压力,立即整改,防止小事演变成大问题。二是完善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操作细则,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提醒函询诫勉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被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扣除一定组织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分值。2018年以来,已谈话提醒16人,函询2人。

3.关于“干部考察不深入、不细致。干部选拔任用有时存在‘短平快’和‘赶会’的现象,了解情况的深度、广度和覆盖面还不够,对干部能力素质、‘德’和作风考察的深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抓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再学习,利用“一周一夜校一党课”组织干部学习干部工作相关政策,通过再认识、再提高,精准把握精神实质和条件要求,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二是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组织干部考察员重点就考察谈话技巧、考察材料及综合报告撰写、档案查核等内容进行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考察质量。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把选人用人关口,精准选人用人。四是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考察人员范围,适当增加考察对象直接联系、服务对象,更准确、全面了解干部德才、作风等方面表现,同时延伸审查干部近亲属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情况。五是根据考察工作任务,合理安排考察工作日程,保证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时间充裕。

六、“法检”两院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不高,群众观念意识不强。

1.关于“‘法检’两院党组均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组织党员干警学习方式简单,学用脱节,学习中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深入思考少,存在为学而学”的问题。

县法院整改情况:一是县委派员指导县法院党建工作,帮助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困难。二是制定《册亨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自查“回头看”工作方案》,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制度,明确党组、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任务清单,开展多形式学习,提高学习成效。三是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为契机,认真查摆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摆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四是利用智慧金州、智慧党建云等平台,采取线上线下交互式学习方式,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县检察院整改情况:一是县委派员指导县检察院党建工作,帮助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县检察院党组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分析研判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县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册亨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全体干部职工共性指标考核表》,并将党建工作纳入考核重要内容,围绕业务抓党建,以党建促业务,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县检察院工作实际,每月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18年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

2.关于“一些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遇到矛盾绕道走,对棘手的问题不敢触及。有的同志遇到问题时,存在找主观原因少、找客观原因多,找自己问题少、找别人问题多的现象”的问题。

县法院整改情况:一是县法院党组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岗位责任、正向激励保障、负向约束惩戒,确保班子成员工作目标具体化、职责表格化、正向激励透明化、负向惩处严肃化,提高班子成员责任担当意识。二是充分利用智慧金州系统平台落实好“两个责任”网上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打分,真正让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三是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权力清单和免责规定、充实全县法院案件质量第三方评查专家库、完善法官业外活动规范、完善法官咨询委员会、法官联席会工作等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审委会成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县检察院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制定了《册亨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切实贯彻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每个季度分别制定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干警的《“党建约谈·动态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表》,形成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的责任分解体系,推动岗位责任落实,层层压实考核责任。三是强化工作督查机制。认真执行省、州检察院有关督查工作规定,对敷衍塞责、贯彻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强化担当意识。2018年以来,开展全院集体约谈3次,分管领导针对分管部门人员存在问题开展提醒约谈2人次,纪检组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每月不定期对全院干警进行督查,共发出通报2期,通报2人。

3.关于“少数干警对新业务新知识学习的主动性不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整体司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的问题。

列举问题27:一些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一些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出现个别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不相一致的处理结果。

县法院整改情况:一是以中心组学习、“一周一夜校一党课”等为载体,把新业务新知识纳入学习内容;积极选派司法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大学、厦门大学、贵州省委党校、黔西南州委党校等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实体法、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二是实施常态化案件研讨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研讨会分析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一案一标准”“一案一通报”,提升案件质量;组织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专题研讨,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归纳总结后统一裁判标准。三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法律文书培训会、裁判文书“大比拼”等活动,提高干警文书制作水平和能力。四是完善《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充分利用审判流程系统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每月对审判工作进行通报,激励法官、审辅人员和书记员争比进位和赶超意识。

县检察院整改情况:一是狠抓业务知识学习。各业务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部门集体学习,组织学习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以及《刑法》《刑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业务知识学习。二是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2018年以来派员参加省、州检察院岗位练兵或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3次,其中,在全省检察机关队伍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和数据填录岗位练兵评比中获通报表扬。三是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将评查结果通报到政工部、纪检组,纳入个人司法业绩档案,对司法不规范行为进行问责。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册亨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册亨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侦查方案和措施制度》《办案工作区管理制度》《案件质量控制制度》《案件讨论请示制度》等,解决纪律松懈、作风涣散、不负责任的现象,提高干警执法办案自觉性,确保司法规范。

4.关于“群众观念不强,解决群众问题还不够扎实有效。如:虽然加强了群众关注较高的民生资金、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覆盖面还不够广、宣传力度不够大,投身到脱贫攻坚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县法院整改情况:一是选派2名优秀党员干警到帮扶村真蹲实住开展帮扶工作,认真履行“一帮六宣”职责,院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帮扶点走访,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联合多部门,成立工作组到各乡镇(街道)、社区、机关、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和“禁毒”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抽调1名优秀干警参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督查工作,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县检察院整改情况:一是深入乡镇、村组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设立检察联络室,2018年已完成检察联络室挂牌40块,形成检察院、联络室、联络员三位一体、辐射全局的检察工作“网络”,让检察职能延伸到了乡镇、村组,成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为群众提供了解检务、咨询法律、举报犯罪和控告申诉的便利条件。二是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利用赶集天或农民工返乡等时机,开展禁毒、反家庭暴力、国家安全日、《宪法》等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三是扎实开展“六大专项”工作。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持续深化民生检察专项工作、全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等专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四是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院党组成员定期深入扶贫联系点弼佑镇伟外村、者岳村走访调研,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依法行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

七、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不够有力,对扶贫资金监管乏力,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关于“册亨县四大班子和班子成员将自身工作主动摆进脱贫攻坚主战场不够,在解决群众内生动力不足,产业扶贫的持续性、有效性、长期性上下功夫不足,点子和办法不多,创新不够,真抓实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通知》《册亨县开展“机关干部进乡村·合力攻坚促脱贫”工作方案》《册亨县开展“三真两沉一提效”行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等,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二是根据《关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保贫困村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7〕7号)进一步压实县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并围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及州委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别出台了《册亨县人大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县人大党组关于发挥县、乡镇(街道)人大职能作用聚焦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册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通知》《政协第九届册亨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意见建议涉及政协工作责任分解方案》,进一步加强各级干部作风建设,形成攻坚合力。三是扎实推进全省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各项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督导工作的通知》,聚焦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要求,明确班子成员和县直各部门包保责任,按照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四场硬仗”各项工作,确保按照省州目标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目前,玉米调减及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深入推进“五个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切实做到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2017年获全省65个贫困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评价“好”等次。四是用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和农民讲习所,强化政策宣传,激发广大群众脱贫发展的内生动力。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五主”“五包”要求深入村组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15次,派遣2名常委会副主任、一位委室主任分别到义龙册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双江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和搬迁动员工作。县政协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产业结构调整情况调研,协调民生提案专项经费,帮助丫他镇解决10万元资金,用于安置生态移民路灯建设,帮助秧坝镇解决10万元资金,用于发展灵芝产业;组织政协委员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视察活动;为包保村协调解决工作经费、产业发展、饮水工程、校园建设等资金11万元;为结对帮扶乡镇、有关村组拨付春节慰问金、春节活动经费共6.1万;拨付给丫他民族中学2万元,用于改善校园环境;引进支边项目12个,资金275.6万元,助推医疗卫生教育发展;购买1800斤佛手瓜种籽分发给巧洞村农户,助推该村发展产业脱贫。

2.关于“对扶贫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

列举问题28:贵州奇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将3万多亩林权和公司资产向册亨县信用联社作抵押贷款1.4亿元后,又分别提供内容虚假的融资申请,先后向县扶贫办申请“特惠贷”资金4000万元,向县信用联社申请扶贫产业子基金2亿元,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信用社等职能部门,在未对该公司虚假财务报表和无偿债能力等情况严格审核下,同意将两笔资金共计2.4亿元投资该公司,并由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11月底,奇松林业公司当年净利润为负1757.62万元,净值产为负649.86万元,共欠“特惠贷”资金、扶贫产业子基金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等资金3.8777亿元。目前,该公司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国家所借出投资的大额资金将面临血本无归的重大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4月11日,印发《册亨县奇松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扶贫产业子基金使用监管方案》(册府发〔2018〕10号)并组织实施,奇松公司已签字确认金融服务工作制度、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特惠贷”还款承诺书及“册亨县年产10万m3智能化定向集成刨花板和30万m3杉木生态指接板产业链建设项目三方协议”,监管工作小组入驻公司常态化实施监管。二是奇松公司已按时向贫困户分红“特惠贷”第一期入股资金454.9万元,并承诺按期打足后期分红资金且全额偿还4000万元“特惠贷”资金。三是册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划转使用的6770万元资金已按原渠道全部归位,基金账户余额18690万元(项目前期已申报使用1310万元)。四是完成对奇松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五是已完成“册亨县年产10万立方米智能化定向集成刨花板产业链建设项目”场平工作,启动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扶贫产业子基金“345”工作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7号)文件要求划拨,确保扶贫产业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六是成立册亨奇松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m3智能化定向集成刨花板产业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建设、运营直至奇松公司全额归还所借国家资金。七是由县信用联社向黔西南州银监分局、审计中心汇报基金整改事宜。8月13日,州8家农信社召开奇松公司债权人委员会进行研究,拟将奇松公司进行重组,改为国有控股的混合制企业,待进一步与州银监局对接商定后,启动实施。六是积极配合相关纪检单位了解情况,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涛在黔西南州纪委函询时,就任职期间在推进产业扶贫子基金项目中存在意识不强,程序把关不够严格,导致国家扶贫资金存在潜在风险等问题进行了回复,李涛同志也于2018年4月19日受到了州纪委纠错诫勉谈话。

3.关于“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甚至出现贪污、挪用扶贫涉农资金等问题”。

列举问题29:2012年-2015年实施火龙果项目和脐橙项目,县农业局虚报实施项目面积和采购病苗弱苗,导致项目失败,给国家和老百姓造成经济损失400多万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深挖细查农业局相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建设督查检查工作组,印发《册亨县农业局关于成立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工作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强化项目监管,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严把项目质量关,确保“质量、进度、安全、廉洁”有机统一,坚决杜绝类似违规违纪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对县直部门、乡镇(街道)监督检查力度,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违纪违法零容忍。五是2018年3月15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会同县纪委第二纪工委对农业局班子成员进行预防提醒谈话;2018年6月4日,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再次到县农业局对所有干部职工进行约谈。六是已对原县农业局机关党委书记李某某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原副局长黄某某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进行问责,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主要负责同志岑某某、黄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实施项目8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4.关于“挪用保障房资金新建羊博园培训中心,搞形象工程。2015年初,册亨县住建局将95套公租房建设在没有规划建设任务的冗渡镇威旁大寨羊博园内,且未按照公租房建设图纸施工,共计投入资金1177万元,项目建成后,主要用途是羊博园(企业)作为其培训中心对外经营,改变了资金的使用途,属于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册亨县政府和县住建局无相关会议、文件印证该资金用于调剂建设羊博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县住建局制定《2015年冗渡大寨公租房建设项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目前已请州智诚资产评估公司对威旁大寨公租房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二是按程序收回威旁大寨公租房管理权,新选址建设公租房95套正在实施简装及附属设施工程。三是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于2018年6月4日发布第一次招租公告,招租期限7天,但无人报名承租。9月19日县国资局又发布了第二轮招租,到公告期满无人报名。目前,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在未确定承租方前,由酒店管理方暂时使用,酒店根据评估价从2017年3月1日起按月补交租金,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四是2018年5月22日,由县纪委对现任册亨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奎进行预防提醒约谈,县委组织部对时任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王传海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5.关于“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大量结余闲置,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的问题。

列举问题30:2015—2017年,册亨县脱贫攻坚项目到位资金共计21.62亿元,累计使用13.36亿元,累计结余资金8.26亿元。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由各部门提出项目资金使用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和责任人,签订确认书,超过时间节点未按照确认书使用资金的按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一律收回项目资金,重新安排到脱贫攻坚急需的项目上,确保2018年底整改完毕。二是制定了《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册亨县财政“数据铁笼”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财政数据铁笼”、预算一体化系统、合同管理系统、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等对项目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印发《册亨县财政局关于2015-2017年度脱贫攻坚项目整改的通知》,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截止2018年9月30日,已累计使用资金19.25亿元,使用率89.04%,提高27.25个百分点。累计结存资金2.37亿元,结存率10.96%,降低27.25个百分点。

5.1.关于“有的扶贫攻坚项目实施缓慢,且大批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的问题。

列举问题31:2015年-2017年,册亨县脱贫攻坚项目共计1198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仅443个,截止2017年12月12日,仅完工验收448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部门对未完善招投标手续的项目进行逐一分析,查明原因、研究对策,及时完善项目招投标手续。二是召开集体约谈会,对脱贫攻坚项目实施缓慢,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大量项目资金结余闲置负有责任的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县移民局等16个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和集体约谈。三是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对问题突出、整改动作缓慢的县教育局局长韦应荣、县林业局局长杨学军、县草地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余敦国、巧马镇镇长邓家钦、冗渡镇镇长李康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加大力度做好整改工作。

列举问题32:双江镇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双江镇安置点,移民搬迁243户1030人,截止至2017年12月22日,配套基础设施未完工,未通水,搬迁入住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加快安置点路面硬化、绿化,通电通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安置点内两条主干道已完成级配层铺设,内部串连支路建设、绿化等正有序推进。因小城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导致集镇供水管网损坏严重,造成整个双江集镇供水困难问题,已安装临时供水管网至每栋安置房楼下。并正在安置点建两个蓄水池,投入使用后可实现供水到户,解决住户正常供水问题。二是迅速组织群众搬迁入住,对放弃搬迁的按照“退一补一”原则进行宣传动员,确保完成搬迁入住工作。2017年10月22日,分房工作全部结束后,群众已陆续搬迁入住,但有12户42人分房后放弃搬迁,现实际入住为231户988人,放弃搬迁的12户42人,双江镇已动员农户按“退一补一”原则报名补齐任务数。三是由双江镇党委对分管领导进行预防提醒约谈。四是县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县级配套资金问题,并由双江镇人民政府加强宣传动员,引导群众主动交纳自筹部分资金。

6.关于“有的扶贫产业急功近利,没有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未发挥好社会经济效益”的问题。

列举问题33:2016年4月县政府投资1372.8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的1个县级电商交易服务中心、14个乡镇电商体验店和123个村级电商体验店,截止2017年12月21日,仅7个乡镇级和23个村级体验店正式运营。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对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王国杰同志、县工科局韦万江同志、县扶贫办主任邵玉康同志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二是明确电商运营方式。按照纳福街道办与贵州纳福惠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出台《册亨县电商交易服务中心、镇(村)级电商体验馆(店)总体运营方案》,由贵州纳福惠丰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县工科局全程指导做好县级电商交易服务中心、镇级电商体验馆、村级电商体验店运营。三是升级改造村级电商体验馆。制定出台《册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镇(村)体验馆(店)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镇(村)级体验馆(店)进行全面改造,确保镇(村)级体验馆(店)服务类型齐全,运行正常,发挥应有效益。截止目前,县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可入驻116家企业,已签订协议企业40余家,入驻运营企业6家;正常运营乡(镇)级电商体验馆7个、村级电商体验店38个。2017年开展电商农产品上行大型扶贫推广活动3次,成功与黔邮乡情、电商云到村里、京东、网易等平台合作销售,糯米蕉、纳桑红糖等6个农产品企业在贵州省农产品交易平台上线交易,2017年网络零售额1183.7万元。完成县电商交易服务中心232户、11个乡镇(街道)电商体验馆275户资产量化利益联结机制,与1192户贫困户签订利益联结协议。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评选的预通知》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申报“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获省商务厅5月组织的省级初步评选第一名。

列举问题34:双江镇、丫他镇2015年投入120万元扶贫资金实施的艾纳香(中药材)种植项目,截止2017年12月,存活率不足30%。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12月15日,县纪委成立两个专项调查组,分别由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纪委的相关同志为成员,分别深入项目实施单位的丫他镇、双江镇开展核查。2017年12月25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王国杰会同县第一、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办理此案件的同志对原丫他镇政府副镇长何忠俊、原双江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李达泽进行了纠错诫勉约谈。二是在双江镇引进信誉较好的企业统一加工艾粉、艾油、冰片等初成品直接出售给药厂,加工厂的场地平整等已基本完成。三是利用贵阳中医学院对双江镇进行结对帮扶的机遇,积极与省内神奇制药、百灵制药等企业建立定点销售,在双江镇协调艾纳香初加工厂将以0.8元/斤的价格向农户收购艾叶,由工厂自行加工,确保农民增收。计划发展艾纳香种植3000亩左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9-4210829;电子邮箱:chxwxcb@163.com

(信息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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