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都市圈。包括广州、佛山全域和肇庆、清远、云浮、韶关等四市的都市区部分。充分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疏解转移与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定位不符的功能和产业,不断强化广州市创新能力、文化软实力、国际竞争力和门户城市功能。深入推动广佛全域同城化发展,支持广佛共建国际化都会区,联动肇庆、清远、云浮、韶关“内融外联”,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典范区。
2. 深圳都市圈。包括深圳、东莞、惠州全域和河源、汕尾等两市的都市区部分。充分发挥深圳核心城市带动作用,进一步拓展深圳发展空间。推动深莞惠一体化发展,加强三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建设跨区域产城融合组团。推进河源、汕尾主动承接核心城市功能疏解、产业资源外溢、社会服务延伸,加快吸引现代要素流动集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都市圈。
3. 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包括珠海、中山、江门、阳江四市。强化珠海作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定位,加快推动珠中江协同发展,共建珠江口西岸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联动阳江协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带动粤西地区发展重要增长极。推动珠江口西岸城市在人口、产业、空间、基础设施等方面统一规划,构建新型都市圈,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4. 汕潮揭都市圈。包括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和梅州都市区。加快推动汕潮揭同城化发展,联动梅州都市区协同发展,重点依托汕潮揭临港空铁枢纽,共建汕潮揭高质量产城融合发展试验区,打造链接粤闽浙沿海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枢纽。统一谋划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临海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打造开放型经济引领区,建设高端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与粤闽浙沿海城市群的联动发展。高标准建设汕头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5. 湛茂都市圈。包括湛江、茂名两市。促进湛茂联动一体发展,重点强化都市圈内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化升级石油化工、钢铁制造等优势传统产业,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就业人口吸纳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对北部湾城市群和我国西南沿海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东连粤港澳大湾区、西接北部湾其他城市的门户和枢纽作用,为国家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提供重要支撑,共建链接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与沿海经济带的战略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