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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条为您解读,新版《国务院工作规则》发生的重大修订

故园老丁 老丁漫聊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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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老丁。
国务院于近日印发了新版《国务院工作规则》,新版规则提到,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6月25日印发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停止执行。
老丁逐条对比了两个版本工作规则,就内容和诸多表述上来看,新版相较于2018版进行了重大修正,尤其是在“监督制度”等章节。
从总揽性的维度看,新版共计八章共计四十三条,2018版有十一章共计六十四条。尽管新版的条数较2018版下降超过三成,但从字数上来说,新版正文约6850字,2018版正文约7295字,降幅仅约6%。

这也意味着,新版相较于2018版,有承继,有提炼概括,更有与时俱进的新内容。
以下老丁就带各位逐条对比两个版本的变化。需要说明的是,在以下内容对比的图片中,黑色字体代表新版规则中的规定,紫色则代表2018版。

第一章 总则


不管是这一章的名称,还是其中对应的条数,新版和2018版未见不同。三条的内容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正,如在第二条的指导思想方面,以及第三条从2018年的“工作准则”,变成了新版的“旗帜鲜明讲政治”。

第二章 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


新版第二章“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综合了2018版的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和第三章“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具体来看,该章第四、五、七条对应2018版的第二章,第六条对应2018版的第三章。
新版中的第六条对2018版中包含七条的第三章进行了概括归纳,后者第十七条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内容未体现在新版第六条的内容中。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相比于2018版,新版第三章有关“工作原则”的内容,在某种程度上算是“另起炉灶”。像是第八条“坚持党的领导”、第九条“坚持人民至上”,第十二条“坚持守正创新”,均是一些新提法。

第十三条“坚持清正廉洁”虽与2018版第十一章“廉政与作风建设”中的部分内容有所对应,但相比于后者比较细化的规定与要求,前者更多是从提纲挈领的角度阐述清正廉洁,还加入了如“自我革命”等新概念。
也有一些新版第三章的内容,与2018版形成了对应。第十条“坚持依法行政”和第十一条“坚持科学民主” ,分别是对2018版中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和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归纳概括。


第四章 

监督制度

新版第四章“监督制度”对应了2018版中的第七章“健全监督制度”和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在老丁看来,新版第四章的修改及变化值得逐条分析解读。
相比于2018版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新版第十四条删除了前者“国务院各部门要依法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中的“依法”二字,这似乎更加凸显了各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义务性。
与第十四条类似,修改后的第十五条更强调国务院及各部门公职人员接受监委、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监督的义务性。
第十六条对应了2018版的第三十五条和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的内容。相较于后者,新版十六条在“国务院及各部门”要“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之间,加入了“自觉”二字,也是更加强调了接受此类监督的义务性。同时,新版十六条还加入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新说法。
第十七条虽未提及有关“重视信访工作”,但近期的公布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已体现了重视信访工作的内容,包括由新组建的中央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国家信访局,以及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在老丁看来,新版本的第十七条虽然字数不多,但内涵可谓十分丰富。像是“国务院及各部门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这一句,不仅是新的表述,更是进一步扩大了被监督的范围。同时,相较于2018版中的“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十七条删除了其中“及各部门负责人”的表述,不仅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更是提升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督促解决层级。

第五章 会议制度

新版第五章的“会议制度”,对应2018版中的“会议制度”。在此我们逐条进行分析说明。
相比于2018版的第三十八条,新版第十八条加入了“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
第十九条的变化相对较小,仅将2018版三十九条“国务院全体会议主要任务”第一项“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更明确地阐述为“讨论、决定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与十九条类似的是,新版中的第二十条,相较于2018版中的第四十条,也对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给予了更明确的阐述。但其中更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频率,从2018版中的“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下降为新版中的“一般每月召开2-3次”。
相较于2018版中的第四十一条,新版二十一条的主要变化是,进一步明确了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文件的审核把关职能,此前只是“加强审核把关”。
新版二十二条增加了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即“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布”。
新版第二十三条有关“总理办公会议和国务院专题会议”制度,及二十六条中的“建立学习制度”均为新内容。相较于二十六条中细化规定的学习制度,2018版中只在第六十一条简单提到了“国务院组成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说法。
新版中的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主要涉及请假和会议的制度安排,两条均较2018版的对应规定有了进一步扩充。

第六章 公文处理


对比2018版的第九章“公文审批”以及第四章的部分内容,第六章总体变化较为有限。在此仅举其中一处的变化,在新版的第三十三条,加入了“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加快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新标书,在老丁看来,这也是积极响应科技进步和绿色办公的新变化、新要求

第七章 工作落实

第七章有关“工作落实”的内容,可以说是新版中基本上“另起炉灶”的章节了。这其中不仅包括了“自觉对标对表”的新提法, 还强化了对于各类“督查”的要求。

第八章 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

本章为新版的最后一章,主要对应2018版第十章“工作纪律”和第十一章“廉政和作风建设”。新版在这一章的变化,包括:
第三十七条增加了如“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表述。
第三十八条增加了有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表述,这与近期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相呼应。
第三十九条中有关“请示报告制度”等的表述,相较于2018版本更加细化与严格。
第四十条对于“特权”的反对更为坚决,从2018版中的“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变成了新版中的“坚决反对特权、不搞特权”。
第四十一条加入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等近期较多被提及的表述。
最后两条就没有需要被横向比较的地方了。
以上便是对比新版和2018版《国务院工作规则》的全部内容了,老丁自知水平有限,还请各位多多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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