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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什么“农民起义”

2017-07-18 杨津涛 一溪寒冷自生烟

“农民起义”是我们从小就耳熟能详的一个词,但在严格意义上,所谓“农民起义”并不存在。

一、史学界对“农民起义”的定性和评价一直存在分歧

绝大多数人对“农民起义”这个词都不会陌生,对陈胜、刘邦、朱元璋、李自成的故事也耳熟能详。1949年后的中国通史中有关“农民起义”“农民革命”的内容,曾长期占据很大篇幅,且一致持高度评价。

如范文澜之《中国通史》认为:“地主成为农民面前唯一的大敌对阶级,从陈胜吴广开始,历史上不断地发生农民反抗地主压迫的大小起义。”翦伯赞之《中国史纲要》则说:“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军转战南北,推动了各地农民的斗争,沉重地打击了地主阶级。”《中国史纲要》至今还是很多高校历史专业的必用教材。

但在民国时期,通史中却很少有关于所谓“农民起义”的内容,在提及时多有贬义。如钱穆之《国史大纲》称王仙芝、黄巢为“流寇”,称白莲教、拜上帝教为“邪教”;吕思勉之《白话本国史》说陈胜、吴广“造起反了”“濮州人王仙芝起兵作乱”。台湾当代学者傅乐成则使用较为中性的“民变”来称呼“农民起义”。

二、从领导层来看,“农民起义领袖”绝大多数都不是农民

考察究竟是否存在“农民起义”,首要之务,是考察其领导层的基本构成。事实上,所谓“农民起义领袖”,几乎没有种地的农民,他们或是小吏,或是商人,甚至是贵族后裔。这些人起事之初,亦无人怀抱“反抗地主阶级”之目的。

1、“农民起义领袖”中没有农民,多是地方小吏和商人

毫无疑问,“农民起义”要由农民来领导才名正言顺,但事实上,历史上几乎没有一次大的民变是真正的农民做主帅的。

文史学者唐元鹏以秦末农民起义、绿林赤眉起义、黄巾起义、隋末农民起义、唐末农民起义、王小波李顺起义、方腊起义、钟相杨么起义、元末农民起义、明末农民起义、白莲教起义、太平天国起义十二次“起义”为样本,统计其主要领袖“职业”后发现,小吏出身的有9人(如刘邦、窦建德);商人出身的有8人(如黄巢、方腊);军人有4人(如陈胜、吴广);贵族子弟有3人(如项羽、李密),另外还有几个小地主和宗教相关人士。在唐元鹏看来,只有杨幺是渔民、杨秀清和萧朝贵是烧炭的,勉强能算在农民行列中。

农民无法成为民变领袖,是有其必然性的。古时农民长年在田间耕作,没有文化,既无法意识到造成自身厄运的原因,也没有能力提出恰当的政治纲领。生活经历单一的农民,最缺乏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没有相应的组织能力,来领导一支“起义军”。

相比之下,小吏、商人等不仅有一定文化,还见多识广,知道如何仿效朝廷体制,建立起一套自己的规则。再加上知识分子的参与,常常能使“起义军”迅速壮大。刘邦、朱元璋有了张良、李善长等人的协助,才最终取得了天下。

2、民变领袖起来“造反”,从来都不是为农民谋利益

印象中,“农民起义”之目的,肯定是要为农民谋利益,要“均田免粮”的。但事实上,大多数人起事之初,所要谋求的都是个人富贵。

陈胜、吴广在大泽乡动员戍卒造反时,说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说明他们鼓动驿卒造反的承诺并非分田地,而是功名富贵。戍卒们非但没有反抗地主阶级的意思,反而愿意追随陈胜、吴广打出的“公子扶苏、项燕”的旗号。

唐朝晚期的黄巢、王仙芝都是大盐商,因走私贩盐而暴富。他们造反显然不是为生活所迫,也没有帮农民反抗地主的意思。王仙芝、黄巢在造反途中曾多次向唐朝政府请降,如879年,黄巢上书,请求封他为广州节度使,但唐廷只同意给他一个四品小官,结果当然是没能谈妥。

朱元璋出身赤贫,自己没有土地耕种,连农民都不如。但是他投身“革命”的心思一点都不坚决。当同乡汤和来信要他一同投奔濠州郭子兴时,朱元璋去找朋友周德兴商量,周鼓励朱元璋参加。朱元璋依旧犹豫不决,直到皇觉寺被烧,他无处可去时,还是先去算了一卦后,才决定投奔郭子兴。

濠州当时五帅并立,按照吴晗《朱元璋传》的说法,“军粮摊派,孙德涯一伙主张当然该多派地主,贫苦农民连饭都吃不饱,再派粮不是要他们的命。郭子兴却有另一种主张,地主要少派些,横竖地面上只有数得出的几十家地主,派多了,地主吃不消,会逃跑。贫农小户,虽然油水少,但是人数多,一家派一点,汇总起来就是一个大数目。”后来朱元璋站到郭子兴一边,显然没有为农民反对地主的想法。

民变领袖在成声势后,虽然往往打出“均贫富”之类的旗号来招揽人心,但在他们自己来说,目的再单纯不过,那就是推翻旧王朝,建立以自己集团为核心的新政权。群雄逐鹿为的是问鼎中原,而不是什么“农民利益”。

三、从参与者来看,农民非为反抗地主,甚至是被裹胁“起义”

帝制时代之中国,乃农业社会。故而农民必然在历次民变中是主要参与者。但中国历史上,地主与农民的界限并不分明,二者间的矛盾,也未如想象中那般尖锐。许多民变中,农民之所以加入,原因很复杂,甚至有被裹挟者,大多非为“反抗地主压迫”。

1、中国古代,真正尖锐的矛盾不在地主和农民,而在于民间和朝廷

在“农民起义”的历史叙述语境中,“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极为尖锐,时时处在对立之中。但揆诸史实,在中国历史上,地主与农民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正如学者孟祥才所分析的那样:

“中国历代皇朝都实行土地买卖和诸子析产的制度, 再加上皇朝更替和战争造成周期性的社会动乱,
致使地主和农民都处在经常不断的变化中。地主因犯罪丢官、经营不善、战争破坏、多子折产而下降为农民, 农民因科举得官、精于经营或经商致富而跃升为地主,这两种情况经常发生, 使两个阶级不断出现人员的交流, 由此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双向渗透。”

全国半数以上的土地在自耕农、半自耕农手中,那种认为地主掌握大部分土地的看法是没有依据的。所谓“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之类的话,或者是夸张,或者是特殊情况。佃农、雇农没有自己的土地,他们为地主耕种,但因农村中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宗族关系,地主与佃农、雇农往往身处宗族网络中,让所谓的“阶级矛盾”难以显露出来。

在古代中国,真正尖锐的矛盾不在于地主与农民,而存在于民间与朝廷。一个王朝在中后期常常给老百姓以沉重赋役,此时地主、农民事实上处在同一地位。秦朝征发戍卒,为保证农业生产,都是先征住在闾右的豪强,等到豪强不足时,才征闾左的农民,所谓“秦戍役多,富者役尽”。在苛政之下,地主、农民都会对国家政策产生不满,怀有反抗情绪。

故而,所谓的“农民起义”是不准确的。参与这种“起义”的人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秦末的大动乱,先是由一群戍卒“打响第一枪”。随后农民、知识分子、官吏、地主都起来响应,出现了《史记》中所载的此种情况:“陈胜“将数百之众, 转而攻秦。斩木为兵, 揭竿为旗, 天下云会响应……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

2、老百姓参加“起义军”不是因为土地,很多出于畏罪或迷信

即使黄巢、朱元璋这样的豪杰不是为农民造反,农民也该是为争取土地参与其事吧?事实上也不都是。陈胜身为屯长,负责管理戍卒,带他们到驻地去。路上赶上大雨,无法在最后期限前抵达目的地。延误了期限,所有人都要处斩。戍卒在“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的情况下,才选择了追随陈胜、吴广造反(有人认为秦律其实没有这么严苛,但缺乏权力监督和约束的政治环境下,简牍上的记载和实际的执行之间,往往存在差距)。

刘邦做亭长时曾奉命押送犯人去骊山,结果走到半路时,犯人就逃跑了一多半。刘邦知道,等到了骊山,这些犯人肯定就跑光了,索性就在一天夜里把所有犯人都放了。结果有十余名犯人愿意追随刘邦。

刘邦在逃亡过程中发生了“斩白帝子”和头上“常有云气”两个传奇事件,沛县的人听说后都觉得刘邦将来能成大事,纷纷前来投奔。由此可知,投奔刘邦的这些人并不是因没有土地耕种而生活不下去的农民,没有怀有反对地主阶级的目的。

3、很多农民参加“起义”,非是出于自愿,而是被乱局所裹胁

历代“起义”中,不乏因天灾人祸,导致饥民走投无路而冒险起事者,如王匡、王凤的绿林军。洪秀全起事成功的原因之一,也是广西大旱。但是随着“义军”规模的扩大,很多参与者就非主动,而是被裹胁了。李秀成供状中说:“凡是拜上帝之家,房屋俱要放火烧了。寒家无食,故而从他。乡下之人,不知远路,行百十里外,不悉回头,后又有追兵。”这就是最先被裹胁“起义”的一部分人。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曾出兵北伐。有史料说北伐军“沿路裹胁”、“到处裹胁, 愈聚愈多”。有“跟随官兵挑负行李到独流”后被北伐军裹胁去的;有在赶集时被裹胁去的;还有的在“城内看戏, 不料长发贼进城” 而被裹胁去。北伐军统帅李开芳在被俘后供称,“所到各处, 裹胁的乡民,也有用银钱邀买跟随的, 亦有怕杀跟随的。”因为害怕被裹胁,以至于有些地方在北伐军到来之前竟“人民逃亡, 十室九空”。

有的人被太平军裹胁后,又想着如何去裹胁别人。以下这则史料如今看来,让人不寒而栗,“保安周生曾问数贼曰:‘尔在彼中掳来乎?投来乎?’曰‘掳来,且焚抢殆尽’。复间曰:‘尔恨掳尔之人及害尔之人乎?’曰:‘恨’。‘然则何以今日亦行掳人害人之事。’数贼众一词曰:‘因自家焚掳一家, 己身复被掳,每见完善之地人民, 以为我如是, 伊辈何独安处。愤慈不平, 必将其人掳来, 同我一样, 我心始快。’”

被裹胁去的人只好跟随太平军造反,“裹胁之人, 能写字者派司笔墨,呼以先生,不令出仗。老弱胆小者, 令扛抬物件,烧火炊饭。”剩下的青壮年则发给长矛、刀剑,有太平军士兵在后面监督着上战场,谁要是退却,就会被当场斩杀。

对于太平天国裹胁百姓的事情,钱穆的论说非常精辟,“饥荒可以促动农民,却不能把农民组织起来,要临时组织农民,便常赖于宗教。为要在短期唱乱而临时兴起的宗教,决无好内容。这是农民革命自身一个致命伤。”“因中国疆域之广,饥荒灾歉,只能占大地之一角。而且饥荒有其自然限制,一两年后,情形即变。因一时一地的变乱而激动变乱,要想乘机扩大延长,势必采用一种流动的恐怖政策,裹胁良民,使他们无家可安,无产可依,只有追随着变乱的势力,这便是所谓‘流寇’。这一种变乱,骚扰区域愈大,虐杀愈烈,则裹胁愈多。这一种变乱,骚扰区域愈大,虐杀愈烈,则裹胁愈多。”

不难想象,在历代“起义”中都存在类似北伐军的这种做法。“起义军”到一个地方要补充兵员,自然会想办法让当地人从军造反。

四、从结果看,“起义军”所过之处,农民并未获得什么好处

所谓“起义”,即仗义起兵,如果所行不义,那还是“起义”吗?在想象中,“起义军”所过之处一定是秋毫无犯,打破州城府县就要开仓放粮。事实与此截然相反,“起义军”到的地方少不了烧杀掳掠,以致生灵涂炭。20世纪上半叶,共产党领导人之一的李达即说,农民战争对生产力的破坏是严重的,“黄巢杀人八百万,张献忠屠尽四川人。”1949年后的史书对此很少提及,理由是“这些内容都是封建文人出于阶级立场对农民起义的诬蔑诽谤;重述这些内容可能损害农民起义的形象。”

以唐末黄巢为例,他的队伍中病死、饿死、战死的总数在一百万以上。中原本来人口稠密,但到了黄巢败亡之时,已经纵横千里,渺无人烟了。在广州,仅仅是回教徒、基督徒被黄巢所杀的就有12万以上。长安是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都市,曾被黄巢作为首都。当唐军反攻,黄巢狼狈撤离前,他下令放火,将长安烧成一片平地。从此长安再没有机会成为国都。

李自成大军以纪律严明著称,但其所过之处,“凡有身家, 莫不破碎;衣冠之族, 骚然不得安生,
甚则具五刑而死者比比皆是”。如果说这还算是对所谓地主阶级的打击的话,那他在攻破偃师后的屠城,受害者就大都是普通老百姓了。张献忠在四川的屠杀更为知名,如温江县“人类几灭”。

因为在古代史书中,各种民间起事都被记作“盗贼”。当1949年后树立“农民起义”至高无上的地位后,就将所有的“盗贼”一概理解为“起义”。其实这些盗贼中很多是在太平岁月聚众劫掠的大盗,破坏性极强,没有任何“起义”的纲领。

即使是真的“农民起义”,很多时候作用也是消极的。正如学者戎笙指出的那样,很多次大规模的农民战争之后,社会生产力长期处于停滞衰落的状态。有的农民战争之后,还出现了分裂割据,社会生产力遭到长期的破坏。至于中等规模的农民战争没有推动生产力的例子就更多了。所以农民起义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这种观点,不攻自破。

在“农民起义”是历史发展“动力”的说法过时后,“农民起义”的作用通常被解释为:迫使新统治者承认农民在动乱中获得的土地,并颁行轻徭薄赋的举措。事实上,在经过“起义”带来的大动乱后,国家要休养生息、恢复生产,只能采取上述政策。这与其说是对农民让步,不如说是新王朝建立者要巩固统治。

结语

虽然不排除历史上某些小的事件,系农民自发起来反抗暴政,可算作“农民起义”;但今人所熟知之历史上的大规模“农民战争”,确无一例,可算名副其实之“农民起义”。“民变”一词,显然要比“农民起义”更贴近历史事实。

参考资料:《史记》、《汉书》、《新唐书》、《资治通鉴》、钱穆《国史大纲》、唐元鹏《古代农民起义领袖职业调查》、孟祥才《重新审视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黄敏兰《究竟是谁否定了农民起义》、池子华等《北伐太平军“裹胁” 问题述论》、毕英春等《朱元璋不是农民起义的领袖》、史式《对“黄巢起义”的再思考》等。




小说连载:


纽约老大(十八)


作者:马里奥 普佐



  旅馆10点后将无人照看,所以他们尽量延长晚餐的时间,人员也被分散了,不至于招来嫌疑。

  警局也在做准备,斯劳特按照威廉斯警长的要求,布置了拘捕诺斯的任务。他们已有足够的证据去掏他的窝。威廉斯警长从办公室的窗户看着荷枪实弹、准备随时出发的警察,他给自己准备了两把手枪,他要亲手宰了那个狗杂种。

  他吃了两粒安定片。因为时间尚早,要击毙诺斯,只能选择夜晚。他走出办公室的门,要求所有人穿着便服上街去放松一下,并不担心有人会通风报信。他已习惯于不带武器,所以坐在桌子后,呷着咖啡,把使用武器的程序考虑了一遍。

  他想起威廉斯家族中流淌着一种邪恶的血液,尤其在情欲上所显现的卑下,今晚就要结束这一切,他要从这座污浊的城市里把简特拯救出来,她是他心中惟一幸存的希望。

  昨天晚上,毒品贩子当他的面诱奸了简特,他不得不从一个街上的妓女那里获得体贴。他和简特一样是16岁时,和一位姑娘恋爱了,这种在学校有失贵族体面的举动惹恼了他的母亲。

  当他独自一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忏悔时,他的母亲身披白色睡袍来到他的跟前,“孩子,你真的想看女人的身体吗?”她抚摸他的脸说,“那就看吧。”说着,她脱下了长袍。之后,她说:“威廉斯,除了妈妈以外,你再也不需要别人了吧。”

  街道和污浊不堪的人群这么多年以来对他产生难以抗拒的吸引力,诱惑着他不知疲倦地行驶其中,他在车中唱着威士忌。

  道路在指引他的视线。

  诺斯在嘲讽他。

  他看见简特从那间房子里走出来,四楼的一个年轻男人探出来,她对着他挥手,头发披散,因为他刚刚骑过她的身体,而那个身体是她叔父欲望和美好的建筑,他熟悉它,他想保护它,但已经摧毁成了瓦砾。

  “是简特小姐吗?”一个年轻身穿制服的司机走近她的餐桌。简特坐在威尔良餐厅靠近角落的一张桌子旁,她等格丽卿小姐一起吃晚饭,嘴里吸吮着一杯柠檬汁。

  她正想着和托尼的那件事情。他竟然放弃她主动的求爱,表现得很像一个正人君子,一点不像是一个满手血腥的毒贩,他们已经进入一种相互同情的爱恋。

  “是的。”她瞧着窗外过往的行人。

  “威廉斯先生给你带来口信。我是你父亲的司机,他要见你。”

  她父亲的办公室位于西43条街道上,她去过一次,金碧辉煌的会客厅里,他时常和长发飘逸的女秘书调情。

  “他病了?”她冷冷地问。

  “他说这件事很严肃。”他彬彬有礼,和她父亲的手下人一样。

  “可是,我正等人吃饭呢。”

  “不必了,他已为你安排了晚餐。”

  看来无法拒绝,她给侍者留了口信。

  司机站在黑色卡迪拉克大轿车旁一丝不苟地等着她。打开了车门,送她钻进了车的后座,自己则很灵巧地爬进了前座。车从45号大街与派克大街交叉的拐角处朝东开去。

  当驶离林肯通道时,简特认为道路不对。

  “你走错了路。”

  “没错,威廉斯先生在哈里森俱乐部等你了。”

  那个男人并不听她辩解,他们穿行在一片树丛中,不时看见有废弃的工厂,崎岖小路泥泞不堪。

  “我要给我父亲打电话,你在欺骗我。”

  “快了。”车子猛地向一个堆满废料的破工厂冲去。

  “停下。”她尖叫道。

  “坐下。”他凶狠地回头看一眼。

  车颠了几下,停下了。

  “下来吧,”他打开后门,从腰里掏出一把枪。

  “两英里内只有我和你,如果听我的话,不会有任何伤害,因为我是威廉斯警长的朋友,”他露出老鼠一样的牙齿,“认识一下,我叫麦迪。”

  他拽着她进入一间到处是破烂的仓库,房架上耷拉下来两段空荡荡的绳索,专门用来吊人的。

  “我和你叔叔经常在这里见面,我是你叔叔比较喜欢的那类毒贩。”真该死,又是毒贩。

  “很糟糕,好戏不长,你叔叔到处捉我,他对我和诺斯一样不讲信用,你想我该怎么办?”

  他坐在一张破椅上,用枪指着她两胸之间,说:“你是他的无价之宝,只要他给我钱,放我走,我就会乖乖地把你交给他。”

  “他如果不答应呢?”

  “为了你,他会的,我太了解他了。”

  “你错了,他是个极端自私的人。”

  “闭嘴,把衣服脱掉。”麦迪给激怒了。

  “求求你,这办不到。”她向后退却。

  他开了一枪,子弹擦过她的耳边。

  这人疯了,简特只有服从,脱下了外衣。

  “把衣服扔到一边,不错。”

  他上前来捆绑她,简特刚要反抗,就挨了他重重一拳,然后他很熟练地用绳子把她的手和腿绑起来。

  通过墙角的滑轮,他把她吊离地面。简特感到撕裂的疼痛,冷风吹着她的皮肤。

  麦迪把枪放在地面上,走上前撕下了她的内衣。

  “你不能这样。”她哀求道。

  他用铁钳一样的大手卡着她的喉咙,直到她发不出声音。

  诺斯心绪不安地整理他的行李,躺在那张特大号床上蹦来蹦去的金发女郎抱怨他很快就将把她赶出这间卧室。

  “看在上帝的分上,请把衣服穿上吧,”他对这个只穿着桃色丝绸短裤的女人充满愤怒,“你那对奶子我早已看够了。”

  “你一直喜欢姑娘的奶子,不是吗?”

  她跳下床去,穿了一件弹力裤衩,一边吸着大麻。

  威廉斯桌上的电话铃声响了,震动了他的神经,他预感有什么不妙的事情要发生。

  “没有想到吧,我是麦迪,“那张告密者的嘴脸浮现在他的面前,“告诉你的手下吧,放弃你可笑的背叛。”

  “狗娘养的,”他咆哮起来,“你竟敢教训我。”他扫视窗前整装待命的警察,准有人走漏了风声。

  “就像你评价的那样,我一直采用卑鄙的做法,对两种人很管用,你恰好是一种,我抓住了你的侄女,只要你放弃,我会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打电话告诉你她的位置。我面前的小俘虏很听话,她正等着你大发仁慈呢。你太低估了诺斯,他只花了1000美元就买来了救他命的情报。”

  “我可以放过你,但绝对不能放过诺斯。”

  “这些话已经不管用了,你自己清楚,他会把我扎得满身针眼的。”

  “那么,我仔细考虑一下,十分钟后再打来电话。”

  “千万别拿你的心肝开玩笑,你知道我会怎样对待她的,那样会伤了我们之间的感情的。”

  十点钟,行动准时开始。托尼已经看到诺斯正准备车辆逃跑,他的手下人已经把携带的行李装好,然后走进那幢住宅,准备痛饮狂欢一番,这个机会真是千载难逢,甚至在铁栅栏外没设警卫,看来诺斯是想把尸首留在纽约了。

  托尼临时改动了他们的武器,招致6名忠诚的甘比诺战士的反对,他不得不发出命令:

  “我也在执行唐的任务,可是,这次战斗的指挥者是我,这是依据客观情况做出的最好的判断,我们只有不到20分钟的时间,每发子弹过多的空隙都会影响撤离的速度的。”

  “这样行吗?亲爱的。”

  诺斯打量了一下那个女孩,她只有17岁。他喜欢这种很蠢却很听话的小姑娘,她们对性比妓女诚实得多。她换上一件红色罩衫,巨大的乳房下缀着一道花边,下身穿着红色超大型短裙和一双白色的长统靴。

  “再吸点可卡因,行吗?”

  这代人吸起毒来简直像在补充呼吸。

  “柜子里,当心你的小命,”诺斯发火道,“就一口,今天你已经吸得够多的了。”

  她欢叫地扑向那只柜子,像一只发现了虫子的小鸟。

  “告诉大家,任务取消了,可以睡觉了,斯劳特,我的侄女遭到了绑架,我首先得去解救她,”威廉斯沮丧地说,“我对自己的决定很失望,太不够谨慎。”

  “我能帮你点什么?”

  “我自己足以应付,谢谢你,斯劳特,告诉他们,我不是有意的。”

  一辆大卡车停在了诺斯住宅的大门口,托尼对不设警卫的情况感到满意,而且街面上也没有了随时出现的穿着制服的警察。

  后面的挡板迅速地放下,8个人跳下来,包括法尔科,他们在车上已经戴上了蒙面袜。

  法尔科用钳子剪断了门锁,声音并不能惊醒屋里的人,他们钻进去,然后迅速地按计划四处散开,割断了与外面联络的电话线,并留下一个人看守,必要时切断电源。

  托尼带领其他的人冲进灯火通明的餐厅,16名诺斯的手下被突然闯进来的蒙面大盗吓住了,成了活动靶子。他们扔掉食物,正准备有下一步反应时,7支微型冲锋枪“叮叮当当”向他们迎面刮风般扫过来,食物和玻璃器皿飞溅,所有的人在弹雨中不停地狂叫、挣扎,一会儿,响声停止了。

  那个姑娘吸完了毒,又脱下了衣服,吵着要游泳。诺斯拿她没有办法,反正马上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了。他只顾低头收拾着那只黑皮包,随身带的枪放在了床上,还有少量的毒品装进一只塑料袋子里,压在衣服下面。还有几叠整整齐齐的现钞,大概有5万美元,供他们去往芝加哥的途中享受的,诺斯在出门旅行时总是很讲派场。

  那个姑娘真是一枚重磅肉弹,诺斯转过脸欣赏着她扑向游泳池的姿势,先前的那一位是欧亚混血,胸脯小,腰身细,皮肤呈橄榄色,乌黑的头发像瀑布一样飞泻到大腿上。

  他对她充满迷恋,可惜她还要去应付别的客人,天底下的女人真是享之不尽,钱是唯一的捷径,诺斯把挣钱当做性交。性也是人寻找快乐的捷径,谁会否认这一点呢。

  他忽然听到楼底下不同寻常的声音,那个姑娘拍击水面的声音影响了他的听觉,他又仔细地谛听了一会,他确认是子弹击发的声音后,猛地身上生出了冷汗。

  他抓起那把枪,走到门前,把耳朵贴在门上听,楼梯上一阵错乱的脚步声正向他房间走来,太阳穴上的血管在一跳一跳地抖动。

  靠近诺斯卧室时,托尼和法尔科放轻了脚步,同时屏住了呼吸。走到门口时,托尼一挥手,两支冲锋枪一齐向那扇门扫射,托尼听见一个女人的尖叫声,那句话令他万分欢喜。

  “过来救我。”

  法尔科踹开了门,里面射来了冷枪,他踉跄了一下,显然被射中了。

  里面一片黑暗,只有游泳池反射着点点波光。

  “狗娘养的。”法尔科低声咒骂着。

  托尼冲进黑暗里,因为门外的光线会把他们清楚地暴露在诺斯的枪口下。

  游泳池边有三个房间,其中有巨大玻璃隔挡的是诺斯寻欢作乐的卧室,他们只能躲藏在另两个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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