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当心“天上掉馅饼,地下有陷阱”——专题系列老人篇
导读
“花销小、有余钱”,近年来老年人成为非法集资者看中的“香饽饽”,非法集资宣传使用的话术也是揣摩老年人心理的“迷魂药”,比如,“稳赚不赔”“大米鸡蛋免费送”等诱饵,都戳中了老年人“贪图小利、不想承担风险”的心理。
天上没有馅饼可掉,地下的陷阱更需要老年人擦亮眼睛。不要贪图小利,成为非法集资的帮凶。不要轻易被“高大上”的项目吸引,要了解这些项目是否真实的存在。
张大妈一大早出门买鸡蛋,碰上了要去买米的李大爷。就在这时,耳边传来“理财课程免费听,大米鸡蛋免费领”的宣传。二人满心欢喜地拎着鸡蛋和大米,走进“财富大讲堂”。
“小投入、大回报、轻松赚钱,专业理财师帮你搭理,比市面上的产品收益都高,让你们快乐养老”,伴随着宣讲师的洗脑,张大妈酣然入梦。
这一梦恰好梦见地上竟有一个又一个诱人的馅饼,没想到路的尽头竟是一个坑,张大妈掉进了坑里。
打了一个冷战后,张大妈梦醒了。她恍然大悟“天上掉馅饼,地下有陷阱”,所谓的“小投入、高收益、无风险”可能只是黄粱一梦。在别人都纷纷想要买理财产品的时候,张大妈理性选择放弃,并劝同行的老人:别让自己的养老金血本无归呀!
启示一:非法集资的四个特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启示二:典型非法集资活动的“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域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
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东北网.防范非法集资】当心“天上掉馅饼,地下有陷阱”——专题系列老人篇.2019-05-31)
(责任编辑: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