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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

日前,由郑州市民政局组织编制的《郑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其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背景
按照郑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幸福都市”的总体 要求,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持续完善养老服 务体系,科学指导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与建设,促进郑州 市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2018 年 1 月,郑州市民政局组织 编制了《郑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

2、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郑州都市区,即整个市域,总面积 7446 平 方千米。规划重点区域为主城区,即北至黄河,西、南至绕 城高速公路,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面积约 990 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为 2018-2035 年,其中,近期至 2022 年。

3、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为养老服务照料设施,其中机构养老设施是规 划布局的重点。
4、规划深度
都市区层面:明确郑州市养老发展目标、构建养老服务 体系、确定各类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要求,对分区单元 内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规划指引。
主城区层面:明确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
5、服务人口
本次规划按照 1500 万人口容量确定养老服务需求底线,规划养老服务设施考虑预留一定弹性,具备支撑 1600 万人口规模。
预测郑州市近期至 2022 年,老年人口约为 200 万人;
远期至 2035 年,老年人口约为 400 万人。
6、规划目标
规划按照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打造幸福都市的总体要 求,以满足老年人不同健康周期的多元化需求为基本理念, 遵循“由养老到养护、由养护到全面”的发展路径,构建以 养老服务为基础,乐老和适老服务为补充,医养和智慧服务 为支撑的“1+4”大养老生态圈,建设“适老之城、乐龄之 邑、幸福之都”。
规划期末,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 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总养老床位每千名老人达到 50 张以 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

7、“居-助-养-护”全覆盖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
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社区养老服务中 心、养老院、养护院、老年福利院(敬老院)为设施支撑, 构建“居-助-养-护”全覆盖的养老服务体系。
(1)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为老人在不 离家的状态下就近提供休闲娱乐、康复健身、文化体育、助 餐助浴、上门服务等基本的养老服务。
(2)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除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外, 还为老人在不离家或半离家的状态下提供包括长短托养、医 疗保健、老年教育、老年饭桌等延伸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 并为下一层级的服务站提供管理服务,承担枢纽式综合服务 的功能。
(3)养老院: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提供 在全离家状态下的集中供养服务。
(4)养护院:为没有自理能力的介护老人提供在全离 家状态下的集中供养服务。
(5)老年福利院(敬老院):为“三无”和“五保” 等特困老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6)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老年人就近享受 到日托、就餐、娱乐、康复等养老服务。

8、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1)老年福利院(敬老院):市域范围内应至少配置 一处市级老年福利院,床位规模应大于 300 床;每个县(市、 区)内应根据需要至少配置一处中小型老年福利院,床位规 模结合各县(市、区)需要配置;各乡镇不做强制性规定, 宜根据自身需要配置。敬老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与养护院或 养老院联合设置。老年福利院(敬老院)的护理型床位比例 建议不低于 40%。
(2)养护院:城市地区 15 分钟生活圈(5-10 万人)内 应至少配置一处养护院,配建总床位规模为 250-500 床;人口规模在 3 万人以上的乡镇应至少配建一处养护院,其中,人口规模在 3-5 万人的乡镇一般应配建 150-250 张床位;人口规模在 5 万人以上的乡镇一般应配建不少于 250 张床位。养护院的护理型床位比例建议达到 100%。
(3)养老院:城市地区 15 分钟生活圈(5-10 万人)内 应至少配置一处养老院,配建总床位规模为 250-500 床;每个乡镇应至少配建一处养老院,其中,人口规模在 3 万以下的乡镇一般应配建不少于 100 张床位;人口规模在 3-5 万人的乡镇一般应配建 150-250 张床位;人口规模在 5 万人以上的乡镇一般应配建 250 张以上床位。养老院的护理型床位比 例建议达到 20%。
(4)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城镇地区每 3-5 万人以及不足 3 万人的乡镇均应配置一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按照照人均用 地不少于 0.1 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且每处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 1000 平方米。鼓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小型养老院合并设置。
(5)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城镇地区 5分钟生活圈(<1.2 万人)内均应配置一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 3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已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 20 平方米建筑面积通过改造、补建的方式配建,且每处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 200 平方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可与其他非独立 占地的公共设施集中布置。
(6)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考虑到农村地区空间聚 集度的不同,每个新型农村社区应至少设置一处农村居家养 老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3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 配建,每处最低不少于 200 平方米, 其中提供全托服务的设施建筑面积应适当加大。

9、机构养老设施布局策略
结合不同区域城市建设特征及人口老龄化发展情况,规 划提出差异化分区引导策略,将都市区划分为优化完善区、 重点配置区、预留配置区、有限配置区共四类区域。
(1)优化完善区:指郑州市中心城区的老城区,范围 是西三环、南三环、107 辅道、连霍高速公路所围合的区域。该区域是主城区内的城镇建设较为成熟的区域,人口和需求 相对稳定,但用地较为紧张。规划采用“提升优化现状设施、 见缝插针补充设施”的布局策略,养老设施以满足刚需、就 近服务的中小型设施为主,采用集约发展的建设模式,容积 率可适度提高至 1.2-2.5。
(2)重点配置区:指西三环以西及西部新城、南三环 以南及南部新城、东部新城及航空城、连霍高速公路以北的 城市新区。该区域是未来快速城镇化以及人口导入的主要区 域,也是养老设施的重点培育建设区域。设施配置不仅要满足就近养老服务需求,而且要与优势医疗资源结合满足区域 综合养老、高端养老的需求。规划在满足标准配置前提下, 布局部分大中型养老设施,容积率为 1.0-2.0。
(3)预留配置区:指新郑、新密、登封、巩义组团的 城区范围。该区域发展速度一般、以就地城镇化为主,养老 以满足就地养老需求为主,同时兼有部分乡镇及农村的养老 需求,规划应按照标准进行配置,容积率宜控制为 0.8-1.8。
(4)有限配置区:指 26 个新市镇的镇区,该区域人口 密度较小、机构养老需求尚不强烈, 规划主要以现状挖潜 为主,根据实际需求适度新增机构养老设施床位,以小型养 老设施为主,容积率宜为 0.8-1.5。

10、机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
至规划期末,都市区范围内共规划老年福利院(敬老院) 19 处,养老院 292 处,养护院 169 处,总床位达到 17.0 万张,每千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 42.5 张。主城区范围内共规划市级老年福利院(敬老院)1 处,养老院 144 处,养护院 68 处,总床位达到 7.55 万张,每千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 46.1 张。
(1)二七区:共规划养老机构 33 处,其中保留现状养老院 2 处,规划新增养老院 21 处、养护院 10 处。总床位达到 13650 张。
(2)中原区:共规划养老机构 36 处,其中保留现状老年福利院 1 处、养老院 5 处,规划新增养老院 20 处,养护院 10 处。总床位达到 9135 张。
(3)管城区:共规划养老机构 27 处,其中保留现状养老院 2 处,规划新增养老院 16 处、养护院 9 处。总床位达到 9250 张。
(4)金水区:共规划养老机构 48 处,其中保留现状养护院 1 处、养老院 1 处,规划新增养老院 30 处、养护院 16处。总床位达到 15968 张。
(5)惠济区:共规划养老机构 23 处,其中保留养护院1 处,规划新增养护院 5 处、养老院 17 处。总床位达到 14940 张。
(6)高新区:共规划养老机构 15 处,其中规划新增养护院 5 处、养老院 10 处。总床位达到 3820 张。
(7)经开区:共规划养老机构 10 处,其中规划新增养护院 4 处、养老院 6 处。总床位达到 2950 张。
(8)郑东新区:共规划养老机构共计为 21 处,其中保留现状养护院 2 处、养老院 1 处,规划新增养护院 5 处、养老院 13 处。总床位达到 5750 张。

11、“多支撑”服务体系规划引导
规划以大健康、大养老的视角,进一步完善老年服务体 系,在单一的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促进老年人社会性生活 的大环境建设,构建促进老人参与文体活动的乐老平台,建 设利于老年人安全出行的适老环境,搭建利于医养服务和信 息智慧的支撑体系,推动老年人由“养老”向 “享老”迈 进,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1)乐老服务体系规划引导 
规划从老年人身体特征出发,引导建立“室内—户外、市级—县区级”两类两级乐老服务体系,其中室内活动设施即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分为市级、县(区)级两个等级, 包括老年人(干部)公共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及老年教学点 等;户外活动设施包括市级老年公园和县(区)级老年公园。
(2)适老环境建设引导 
规划重点引导与老年人活动关系密切的居住环境、交通环境和公共环境等空间领域的适老化环境建设,最大限度的为老年人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3)医养结合规划引导
规划引导建立完善的老年医疗服务支撑体系,构建从 “医防融合”到“医养结合”的全方位医疗养老服务网络, 多层次满足机构及社区居家的不同医疗服务需求。
至规划期末,老年病医疗服务覆盖率、医养服务网络覆 盖率、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均达到 100%,养老机构中的护 理型床位应达到养老总床位的 50%。
(4)智慧养老规划引导
按照“市级—县(区)级-片区(办事处)级—社区/机 构级”引导四级垂直网格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全 市完整的老人信息和养老服务数据库,实现全市养老对象和 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动态化管理,打造“养老服务和资源管理 的双智慧平台”,促使智慧养老成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郑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的公示.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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