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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着力破解农村养老服务难题,建设农村幸福院1万余处

山东是农业大省,农村老年人数量约占老年人总量的60%,受支付能力、消费意愿、服务设施、专业队伍等条件制约,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发育缓慢,成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短板和难题。同时,农村作为“熟人社区”,有邻里互助的传统,也有闲置场地可以建设为养老服务设施。从幸福院建设切入,打造村级养老服务平台,发展以互助养老为主、专业化养老服务逐步介入的养老服务,是现阶段比较切合农村实际的养老服务模式。
近日,记者在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山东各级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发展思路,支持建设农村幸福院10031处,基本形成村级养老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在破解农村养老服务难题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聚焦“政府扶得起”,强化四类保障措施
省委、省政府将农村幸福院建设与有效利用列为全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将新型农村幸福院建设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20件民生实事,强化推动落实。省民政厅两次召开全省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 2019年由厅领导带队组织6个工作组,对全省20%的幸福院管理利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和省政府出台的养老服务相关规划、文件都对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利用做出明确规定和部署安排。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农村幸福院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新型农村幸福院建设技术指南》《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明确了农村幸福院的性质、功能、建设标准、管理体制、扶持政策、等级评定标准等。
在土地资金保障方面,将农村幸福院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范围。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幸福院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18亿元。省民政厅把农村幸福院管理人员纳入全省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免费培训范围,2015年以来先后组织培训班50余期,培训人员5600余名。
聚焦“村里建得起”,探索四类建设方式
统筹考虑老年人需求、群众意愿、村级财力等因素,从实际出发确定农村幸福院建设规模和标准,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四类建设方式:一是新建式。在村集体经济较好、有空闲场地的村,重点建设服务功能齐全、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农村幸福院,既可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日间照料、助餐配餐、集中居住等服务,也可以为行动不便、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探视、紧急救助和必要的生活服务。二是改建式。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废弃厂房、闲置学校或租用农户闲置房产等,在现有设施基础上改建为农村幸福院,盘活了闲置资源,降低了建设成本。三是嫁接式。整合现有资源,把农村幸福院与村“两委”办公室、卫生室、文化广场、幼儿园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紧密结合,既有效降低了建设成本,又方便了运营管理。四是嵌入式。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危房改造,以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老年人为重点,将农村幸福院嵌入老年周转房和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农村困难老年人日常居住和养老服务一体化。
聚焦“村民用得上”,发展四类服务模式
立足农村实际和老年人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养老服务。一是助餐配餐型。依托农村幸福院兴办幸福食堂、暖心食堂、孝善食堂等,着力解决农村独居、孤寡、留守等老年群体的吃饭问题。目前,全省开展助餐配餐服务的农村幸福院达到2476家。二是日间照料型。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休闲、娱乐健身等日间照料服务,有3755家农村幸福院采取与村卫生室合作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三是集中居住型。具备集中居住条件的,优先安排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困难老人居住,有条件的可安排其他老年人。目前,全省农村幸福院共居住14826名老年人。四是居家服务型。将农村幸福院转型为居家社区服务站,委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农村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服务,构建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聚焦“服务可持续”,创新四类运行机制
一是日常监管机制。明确了村(居)委会主办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监督、县(市、区)民政部门业务指导的日常监管机制。省民政厅统一开发了养老管理平台,将农村幸福院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农村幸福院在显要位置公开了管理人员、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分级奖补机制。依据《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所有农村幸福院实施等级评定。各级财政综合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结果、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日常运营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分级运营奖补,激发农村幸福院提档升级、改进服务的内生动力。
三是专业运营机制。充分考虑村集体经济状况和农村老年人意愿,在村民互助服务和村委会集体管理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方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连锁化托管运营。
四是资源统筹机制。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采取慈善捐助、冠名支持、孝德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为农村幸福院捐资、捐物、捐服务。2019年以来,各地共统筹社会资源近千万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近28万人次。
据悉,下一步,山东将继续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摆到突出位置,加大扶持力度,规范管理服务,创新运营模式,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基础,持续增强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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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山东着力破解农村养老服务难题,建设农村幸福院1万余处.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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