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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颐养”助推福州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福建省福州市聚焦老年人关切,围绕老年人基础数据收集、顶层设计、提质增效、融合发展、激活市场活力、加大宣传力度六项重点工作,探索“老有颐养”实施路径,系统规划,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科技为基,制度为梁,引领养老服务业态升级
各县(市)区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落地,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平台,收集录入辖区内老年人基础数据,并逐步建立覆盖本区域老年人的信息库。立足一网统管,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打造服务与监管一体、覆盖市县、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整合全市为老服务资源,形成全市养老服务一张网格局。同时,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毗邻建设、探索“家庭病床”试点,改造提升农村幸福院。
在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方面,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福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福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试点任务分解责任清单》《福州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20-2022年)行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并配套出台了《福州市养老项目建设配置导则(试行)》《关于福州市空置房产改造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试行)》《福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此外,还建立了养老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制度、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规划为据,改革为核,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开展《福州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修编,在2015年将养老机构用地写入法定图则的基础上,对街镇一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进行预留,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场所保障。研究制订《进一步提升社区养老设施服务水平工作方案》,拟通过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补齐一批公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配建提升一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持续推进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服务工程包项目建设,13个社会福利中心全部动建或投用,97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面建成,2个国家城企联动普惠项目如期完工,24个城市家园、12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也正按计划逐年提升中。
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福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福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试点任务分解责任清单》,从完善养老政策体系、产业体系、监管体系、评估体系、服务体系等方面,推出14项改革试点任务,分解下达包括构建城市“15分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在农村基本形成镇有“中心”、村有“院”的服务网络,完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规则,推进城乡老年人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上门照护服务全覆盖,探索形成具有福州特色的“3443”养老服务模式。
扶持为策,宣传为翼,建设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面对疫情冲击,从阶段性解困和可持续发展两方面着手,制定《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以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疫情期间,增发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床位运营补助139.92万元,在岗工作人员补贴390.8万元,惠及养老服务机构154家、工作人员1954人。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3项奖补政策,给予相关大中专院校专业补贴,培养新生力量,最高可达60万元;给予从业人员最高可达3.6万元的入职、在职奖补,吸引、留住骨干力量。同时,实施一次性开办补助、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建设奖补、责任保险补贴、医养深度融合补助和等级评定奖补6项政策,新增一张养老床位最高给予1.5万元补助,收住失能老人的给予每床2800元床位运营补贴,星级养老机构每年每床最高增加200元床位运营补贴,建设城市家园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最高给予200万元建设奖补,医养结合机构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全面助力养老服务行业复工复产、平稳发展。
持续加大尊老敬老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台党风政风热线,开展线上宣传解答。仅2020年,刊登60篇新闻报道,对养老事业发展进行全方位宣传,展示全市在推动养老事业发展方面的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制定印发养老服务便民指南、投资指南和宣传手册。

相关链接:

1.福州市养老项目建设配置导则出台

2.福州人大: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养老事业发展工作意见建议的公告

3.福州:适老化改造,让老人不再“磕磕碰碰”


(中国社会报.“老有颐养”助推福州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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