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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和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交办发〔2021〕1号)部署安排,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21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按要求报送进展情况,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更贴近民生实事按时保质完成。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1.2021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工作方案
2.2021年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
3.2021年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方案
4.2021年扩大“司机之家”覆盖范围工作方案
5.2021年推广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工作方案
2021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工作方案
为着力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加快推动优化老年人打车出行服务,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及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要求,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保持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能力,完善网约车约车软件适老服务相关功能,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
二、目标任务
推广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实现95128约车服务电话号码(以下简称95128电话号码)覆盖1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推动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开通电话叫车服务,优化约车软件,增设方便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
三、进度安排
2021年4月底前,部印发95128电话号码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推广应用95128电话号码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本省份推广应用95128电话号码的工作目标、推进计划、责任部门和联系人并于4月底前报部。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与部对接确定拟2021年推广应用95128电话号码的城市名单。督促指导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增设方便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并开通自有号码的电话叫车服务。
2021年6月底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为申请开通95128电话号码的省份集中办理完成开通工作,并做好技术支持和运行监测工作。参与推广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本地95128电话号码运行规则、企业参与方式及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组织典型巡游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参与95128电话号码应用并提供运力保障。督促指导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持续完善“一键叫车”功能和自有电话号码的电话叫车服务,鼓励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参与地方95128电话号码的运行服务,探索开发客服热线语音接单、后台下单、线下结算等功能。
2021年9月底前,参与推广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线试运行95128电话号码,各省份完成不少于50%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推广应用95128电话号码。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组织对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一键叫车”功能、电话叫车服务的运行情况开展调研分析,调研报告于9月底前报部。
2021年11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本省份95128电话号码推广应用情况开展调研督导,确保95128电话号码覆盖1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2021年12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结评估本省份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的工作经验和成效。部将宣传推广各地便利老年人打车典型经验做法。
2021年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
为巩固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效,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统筹解决农民群众幸福出行、物流配送、邮政寄递三个“最后一公里”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服务乡村振兴、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宗旨,以资源共享、客货兼顾、运邮结合、融合发展为原则,依托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推动农村客货邮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打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新模式,让农村运输发展更有温度、农民幸福生活更有质感。
二、目标任务
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突出典型探索、示范引领,在每个省份(直辖市视情开展)至少打造3个以上样板县、建成10个以上客货邮综合服务站、开通20条以上客货邮合作线路。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基础设施、运营线路、运输信息等4方面融合,推动建立交通运输、邮政、供销、商务等部门协同配合的体制机制,打造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城乡客运、邮政快递、农村物流等既有网络、运力资源共享,推动客货邮等信息共享对接,实现农村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
三、进度安排
2021年4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具备一定发展基础的县(区、市),围绕体制机制、基础设施、运营线路、运输信息等“四个融合”,制定本省份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安排、阶段工作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及联系人等。
2021年9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县(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强与邮政、供销、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为重点,完善农村客货邮基础设施设备,优化客货邮服务网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客货邮样板模式,切实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的运输服务,促进农村运输可持续稳定运行。部将会同国家邮政局适时开展调研,了解相关省份工作进展和实践做法。
2021年12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相关县(区、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形成本省份农村客货邮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线路运营要求,凝练典型发展模式和经验,并组织宣传推广活动,以点带面带动提升本省份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
2021年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方案
为推动实现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与群众获得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行业高频异地办事事项,以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为目标,全面提升道路运输政务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依托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鼓励通过“全程网办”方式,推动实现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5项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
三、进度安排
2021年5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业务办理实际需求,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优化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发等5项高频服务事项办理规则、申请材料等内容。部将制定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修订稿)。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与时间节点。
2021年7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中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发等5项高频服务事项的功能开发、优化完善和业务对接工作。
2021年10月底前,至少20个省份要实现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的对接联网与业务协同。部将完成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移动客户端(APP)“跨省通办”相关服务事项建设开发。
2021年12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跨省通办”高频服务事项上线运行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跨省通办”事项服务质量调研评估,总结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宣传推广。
2021年扩大“司机之家”覆盖范围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扩大“司机之家”服务覆盖范围,切实改善货车司机工作休息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需求导向、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货车司机集散特点,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站)、普通国省干线加油站、物流园区服务设施等,充分利用中石化、中石油公路沿线的加油(加气)站资源条件,分类推进“司机之家”建设,不断创新运营模式、提升服务质量,让货车司机在外工作能够“喝口热水、吃口热饭、洗个热水澡、睡个安稳觉”,切实改善货车司机的工作休息环境和条件,提升货车司机生活品质,为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加油站、物流园区等地推进“司机之家”建设,2021年底前建成300个功能实用、经济实惠、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司机之家”,推动600个“司机之家”稳定运行。
三、进度安排
2021年3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司机之家”建设任务分工要求和任务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本省(区、市)“司机之家”建设项目及规划布局。
2021年6月底前,组织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公路学会修订完善《“司机之家”建设指南》。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标准和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优化完善“司机之家”服务功能,推广应用线上“司机之家”APP,提高建设运营服务质量。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持续推进“司机之家”建设。
2021年9月底前,部将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指导中石油组织召开“司机之家”建设工作推进会,交流推广建设、运营、服务典型经验,部署下阶段工作,促进“司机之家”高质量服务、可持续运营,确保按期完成“司机之家”建设工作。
2021年12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司机之家”验收,确保完成300个“司机之家”建设,并及时总结“司机之家”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加强宣传推广,为进一步在全国推广建设“司机之家”提供支撑。
2021年推广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普及应用,全面提升乘客购票乘车便捷性,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在总结相关省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统一开发、复制推广”的模式加快推进电子客票系统推广应用,持续扩大电子客票应用范围,逐步构建部省两级联网运行的全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持续改善乘客出行体验,更好的满足乘客快速化、便捷化的出行需求。
二、目标任务
在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湖南、重庆、四川、云南、新疆等省份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应用,依托道路客运行业智能服务设施设备的应用和普及,提供无接触式、无纸化客运服务,实现20个以上省份普及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为2022年全面普及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打好基础。
三、进度安排
2021年4月底前,参与推广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部工作要求,以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定制客运线路实现电子客票应用(鼓励向具备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客运站推广)为目标,制定本省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安排、责任部门及联系人。
2021年6月底前,参与推广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技术规范》(JT/T 1306—2020)要求开展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改造,完成省级电子客票系统部署和接口联调,分批次启动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定制客运线路电子客票应用部署。部通信信息中心对推广省份系统改造、省级电子客票系统部署与接口联调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021年9月底前,参与推广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推进电子客票应用部署,9月底前完成不少于60%的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定制客运线路电子客票应用部署。部通信信息中心持续做好技术支持,保障部省两级电子客票系统平稳运行,定期将运行分析报告报部。
2021年11月底前,参与推广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定制客运线路电子客票应用部署,部通信信息中心持续做好技术支持、系统运行保障工作。
2021年12月底前,参与推广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电子客票推广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部将适时组织交流,宣传推广电子客票应用经验。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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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1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446号).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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