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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函〔2021〕40号)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民函〔202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要求,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大赛为专项赛,设置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项目,为单人赛项。
二、竞赛组织
由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建大赛全国组委会(名单另行印发),全面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工作。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成立仲裁监督委员会。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牵头组建秘书处,负责大赛综合管理、文件发布、组织协调等工作。
全国决赛由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承办,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中国社会报社、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等单位协办。江苏省民政厅牵头成立全国决赛执委会,负责落实赛事组织协调、场地设施设备、技术与赛务实施、开闭幕式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时间地点
全国决赛拟于2021年11月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尊老敬老爱老,对养老服务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参赛。
省级选拔赛参赛队员应当通过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产生,全国决赛参赛队员应当通过省级选拔赛产生。
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参赛资格审核。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省级选拔赛由各地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组队参赛,全国决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由4名队员组成。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赛。
五、竞赛标准及内容
竞赛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占总分的30%;操作技能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占总分的70%。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大赛设选手个人奖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2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奖选手不超过全国决赛选手数量的50%。
2.组织奖。
综合考虑各地组织选拔赛和参加全国决赛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全国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
3.其他奖项。
(1)对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每名选手指定1名),全国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和新闻宣传等单位,全国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在全国决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全国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
各奖项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二)奖励措施。
全国组委会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奖杯和证书,向获得优胜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其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七、组织实施
大赛分为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省级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三个阶段。地方民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成立本地区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本级赛区竞赛事宜。5月-7月,组织开展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7月-9月,组织开展省级选拔赛;11月组织开展全国决赛。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大赛组织领导。各地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竞赛活动在养老服务机构掀起学习养老照护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的高潮,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地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密切合作,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坚持属地原则,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各地对举办大型活动要求的情况下,采取集中开放的形式办赛,合理确定竞赛时间和地点。
(三)切实提升竞赛工作质量。各地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广泛开展赛前培训,将培训纳入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给予培训补贴。要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重竞赛成果和经验交流,推动养老护理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四)大力加强大赛宣传推广。大赛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各地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大赛,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及时向全国组委会新闻宣传组提供新闻线索。各地可同期开展养老护理员风采宣传展示,组织养老服务业专场招聘会,培育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九、联系方式
(一)全国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单位:民政部养老服务司
联系人:何妮
联系方式:010-58123149
电子邮箱:cujinyanglaofuwu@163.com
(二)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联系单位: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张超曼
联系方式:010-61595451
电子邮箱:mzzyjnjs@163.com
(三)全国组委会活动指导组。
联系单位: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联系人:周世强
联系方式:010-61597326
电子邮箱:mzbjdzx@163.com
(四)全国组委会新闻宣传组。
联系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
联系人:赵洁
联系方式:010-63550534
电子邮箱:hlydsxc@163.com
(五)全国组委会仲裁监督委员会。
联系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
联系人:雷洋
联系方式:010-63510181
电子邮箱:flbwhmsc@163.com
(六)全国决赛执委会。
联系单位:江苏省民政厅
联系人:叶翔宇
联系方式:025-83590523
电子邮箱:2239848224@qq.com
民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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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就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近日,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函〔2021〕40号)。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就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一:请问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我们加快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工作推进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养老护理员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也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保障。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强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等方式,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国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总体上仍然面临数量短缺、专业能力不强、流失率较高等困难。因此,多措并举大规模培养发展养老护理员队伍,是当前破解养老服务发展瓶颈难题的关键因素,也是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水平的重要保障。
职业技能竞赛是最具针对性、有效性的人才培养培训方式。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是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路径,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进程中一件强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大事,既有利于集中展现一线养老护理员的工匠精神和动人风采,有效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认同度和美誉度;又有利于选拔高技能人才、激励技能人才成长,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激发广大养老护理员“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潮;还有利于聚合各方力量,释放政策红利,尽快形成共同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工作格局。
问题二:请问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的亮点有哪些?
答: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将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首次举办的竞赛规格最高、参与人数最多、技能水平最高、影响力最广的职业技能大赛,将成为国家层面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标志性品牌项目。
“竞赛规格最高”主要体现在,大赛是养老服务领域国家级最高水平的职业技能专项赛事,由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首次联合举办。
“参与人数最多”主要体现在,大赛分为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省级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三个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将全面动员选拔所属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市、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养老护理员参赛。
“技能水平最高”主要体现在,大赛突出“层层选拔”,在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省级选拔赛两层级比赛中脱颖而出的优秀选手才能参加全国决赛。
“影响力最广”主要体现在,通过大赛的成功举办,将引领带动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真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问题三:请问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的主要安排有哪些?
答:为高质量筹备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建了大赛全国组委会,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同志任主任委员;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仲裁监督委员会,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牵头组建秘书处;全国决赛由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承办,江苏省民政厅牵头成立全国决赛执委会。
大赛为专项赛,设置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项目,为单人赛项,竞赛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大赛分为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省级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三个阶段。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于2021年5月—7月开展,省级选拔赛于7月—9月开展,全国决赛将于11月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大赛参赛选手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尊老敬老爱老,对养老服务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的一线养老服务机构在职职工都可以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报名参赛。每支参赛队由4名队员组成,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赛。
大赛全国决赛将决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2名、优胜奖若干名,一等奖选手可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一、二等奖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大赛全国组委会将根据大赛组织实施情况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优秀教练”、“优秀工作者”证书。
问题四:请问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在坚持开门办赛、确保大赛的广泛性上有哪些安排?
答:为保证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的广泛参与性和较大社会影响力,注重从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在动员组队上。报名阶段,将采取尽可能多的动员宣传方式,将大赛通知转发至各养老服务相关部门和机构,号召优秀养老护理员踊跃报名参赛。组队阶段,确保每支参赛队有4名队员,队员应全部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至少来自两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一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积极动员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参加比赛。
二是在培训选拔上。培训方面,各级民政部门将大赛作为提升养老护理员技能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和过程,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全国组委会发布的技术工作文件作为培训内容,对所有报名参赛的选手进行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选拔方面,各级比赛都将加强参赛队员资格审核,确保符合基本要求、接受统一培训、通过选拔产生。参赛队员必须通过参加前一阶段选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才能进入下一阶段比试。
三是在比赛观摩上。一方面,各地要考虑专业观摩比赛需求,推荐养老护理一线人员以及养老服务理论和实务专家现场观摩;另一方面,各地要在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举办大型活动要求的情况下,可采取开放式办赛,欢迎社会公众入场观摩、视频观摩。
问题五:请问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在坚持专业办赛、确保大赛的权威性上有哪些考虑?
答: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既是养老服务领域最高级别的国家赛事,也是养老服务业内的最高技能比武。必须秉持专业办赛原则,在竞赛质量上精益求精,真正把大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成效。
一是对标专业标准,强化考核质量。大赛组委会严格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确定竞赛内容、技术规则、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评判方式,重点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专业能力,确保考核的高标准、高要求和高质量。
二是对标专业要求,强化办赛质量。各地落实大赛通知要求,科学把握办赛规律,抓好大赛组织筹备,将高质量贯穿于筹办全过程、各环节,使筹办过程成为推动养老服务技能创新、服务升级的过程,成为加快养老护理员人才培养、打造人才高地的过程。
三是对标专业选手,强化能力提升。赛前,充分发挥有竞赛经验养老护理员的作用,为本赛区参赛队员传授竞赛心得,带队练兵或进行陪练,以鼓励参赛队员向先进选手看齐。赛中,注意搭建交流展示平台,积极引导参赛队员向其他参赛队的优秀选手学习,形成你追我赶、共同提高的生动局面。赛后,注重做好竞赛获奖选手的技能示范和风采展示,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带动更多一线养老护理员从中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长。
问题六:请问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在坚持严谨办赛、确保大赛的公正性上有哪些措施?
答:公正性是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筹办的“灵魂”。为确保大赛的公正性,主要从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抓住办赛关键人员。命题专家科学命制赛题、技术专家周密设计竞赛方案和技术规则、裁判准确把握执裁标准,是保障大赛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述工作人员是保证大赛公正性的关键人员。坚持严把“入口关”,聘用业务素质过硬、职业素养高的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坚持严把“选拔关”,赛前要组织开展命题专家、技术专家和裁判培训,培训结束时进行考核、测评,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优中选优,最大程度提升相关人员的能力素质;坚持严把“使用关”,严格按照组织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正式公布的程序编写赛题、竞赛方案和技术规则,严格按照裁判评分、裁判长审核、统计组复核的程序进行竞赛执裁,保证技术标准运用的准确性。
二是抓住办赛关键环节。赛前,科学严谨编制竞赛技术规则,广泛征求意见、精确精细量化,尽可能减少主观裁量权空间。赛中,进行全程录像,做到赛程可追溯;引入公证机构全程监督,推动执裁过程公开透明。赛后,如出现参赛队员申诉情形,仲裁监督委员会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分析问题原因,厘清问题责任,将调查结果按程序反馈申诉队员,并全面及时公开赛事争议仲裁、违规处理结果,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抓住办赛关键举措。建立大赛约束惩戒机制,加强惩戒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实落细,对大赛执裁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坚守廉洁办赛底线,严明纪律约束,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廉洁自律。一旦发现贿赂裁判等不当行为,取消相关参赛队员的成绩、取消行贿人所在省份“优秀组织单位”参评资格,同时移送有关方面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问题七:请问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识和宣传海报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答:为进一步提高大赛的社会认知度,增强大赛的影响力,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面向全社会征集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征集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至6月3日。
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作为大赛宣传的基础元素和核心形象,应展示新时代养老护理员的工匠精神和职业风采,厚植孝养文化,对社会公众具有较强的教育感召力,积极传播正能量。大赛标识和宣传海报的设计以图形为主,并适合搭配大赛相关文字内容使用,主题贴切,内涵丰富,构图应简洁明快、特点突出、辨识度高,并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视觉冲击力。设计作品须可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书报画册、文创等的印刷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传播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本次活动将从投稿中筛选出10件大赛标识入围作品、20件宣传海报入围作品,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方式,经大赛全国组委会审定,最终评出大赛标识1件、宣传海报3件。
问题八:请问在用好用足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成果上有哪些考虑?
答:这次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是养老服务领域的一件盛事,养老服务行业翘首期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们将以举办大赛为契机,用好用足大赛成果,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及时总结提炼优秀养老护理员培养经验,通过加强褒奖、增加薪酬、优化环境等方式,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有效充实一线养老护理员队伍,满足老年人日常照护需求,解决养老护理员“有没有”、“够不够”问题。
二是深化大赛成果应用,形成人才培养规律性认识,将备赛、竞赛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广泛用于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竞赛选拔、等级认定等工作,有效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同时逐步推动竞赛项目体系化,拓展覆盖到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等人才,全面带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回应老年人及家属对养老服务质量“好不好”、“优不优”的期待。
三是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切入点,不断健全政策制度,强化工作举措,夯实发展基础,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养老服务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联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大赛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首次举办的竞赛规格最高、参与人数最多、技能水平最高、影响力最广的职业技能大赛,将成为国家层面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标志性品牌项目。
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强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等方式,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是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路径,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进程中一件强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大事,既有利于集中展现一线养老护理员的工匠精神和动人风采,有效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认同度和美誉度;又有利于选拔高技能人才、激励技能人才成长,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激发广大养老护理员“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潮;还有利于聚合各方力量,释放政策红利,尽快形成共同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工作格局。
本次大赛分为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省级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三个阶段。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于2021年5月—7月开展,省级选拔赛于7月—9月开展,全国决赛将于11月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大赛为专项赛,设置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项目,为单人赛项,竞赛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大赛要求参赛队员必须是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省级选拔赛参赛队员应当通过地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产生,全国决赛参赛队员应当通过省级选拔赛产生。每支参赛队由4名队员组成,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赛。
大赛全国决赛将决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2名、优胜奖若干名,一等奖选手可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一、二等奖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大赛全国组委会将根据大赛组织实施情况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优秀教练”、“优秀工作者”证书。
5月21日,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启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出席会议并讲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民政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卫星网络系统已覆盖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相关链接:
1.第一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第二季度相关工作安排(“养老服务”部分)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
3.第三届“新时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端研讨会” 论文征集启事
(民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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