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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办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2〕9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国老龄办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

国卫老龄函〔202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各有关涉老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安排,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增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就做好2022年“智慧助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疫情防控中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各地、各涉老社会组织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中,要进一步聚焦疫情防控形势下,老年人在生活消费、出行、就医、办事等场景中遇到的智能技术运用困难,重点围绕运用智能手机查询和出示“健康码”、接收防控信息、采购生活物资、预约挂号、查询交通信息、紧急求助、防止电信诈骗等环节,通过组织开展面对面讲座、手把手教学、老年人之间“传帮带”、家庭成员帮助以及线上课堂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老年人提升智能技术运用能力,推动解决老年人在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将指导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单位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智慧助老”公益行动,将行动范围扩大至石家庄、太原、哈尔滨、福州、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兰州、厦门、大连、青岛、温州14个城市,通过招募老年骨干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队等方式开展培训活动。全国老龄办将指导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等单位在全国开展“蓝马甲公益行动”,通过线下开展2000场“智慧助老”课堂和20000场(次)志愿驻点服务,并结合线上开通以智能手机运用和反诈为主要内容的宣讲课堂等多种形式,帮助老年人提高智能手机操作技能,提升老年人反诈防骗意识。各地要积极协调本地区相关城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做好工作对接,协助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三、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依托“健康中国”新媒体平台及各类短视频平台,利用全国“敬老月”等时间节点,通过发起话题讨论、开设线上教程、征集优秀视频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的强大合力。各地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依托传统媒介以及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智慧助老”行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把活动送到老年人的周边、家边、身边。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老龄办工作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将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作为本地区老龄工作重要内容,强化与老龄委成员单位间的协调合作和资源整合,共同组织开展“智慧助老”活动,完善为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推动“智慧助老”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促进社会效益最大化。
各地、各相关涉老社会组织在组织活动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在组织开展线下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活动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涉老社会组织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对“智慧助老”行动实施三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各地要做好总结评估工作,积极总结经验,认真查找不足,探索建立“智慧助老”常态化、长效性工作机制,推动“智慧助老”行动可持续开展。
联 系 人: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司 白宇
联系电话:(010)62030792
传    真:(010)62030874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国老龄办

2022年6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国老龄办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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