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为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结合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我市集中查处了一批具有典型性的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自2021年8月起,我市将对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共4起。
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小店区东业机械维修部危险废物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渗漏案
【案情简介】
4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小店区北格镇辛村村西路南太原市小店区东业机械维修部进行现场检查。该维修部主要从事普通机械维修、加工、建筑机械租赁等业务,维修拆卸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现场正在进行维修拆卸作业。
检查发现,该维修部未取得环保相关审批手续,现场地面未做防渗处理,地面流失大量废机油及其混合物,危险废物未形成制度化管理,未设危废暂存间,无台账、无法提供转移联单,废矿物油收集桶存放混乱。执法人员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单位对上述不规范行为立即改正。同时,对现场的状况进行了拍照取证。
【查处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对涉案五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山西升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6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位于小店区武宿枢纽太旧纪念馆北100米院内的山西升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再生物资回收业务,2021年4月底安装1条泡沫熔炼加工生产线,回收生产再生EP颗粒。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执法人员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单位对上述不规范行为立即改正。同时,对现场的状况进行了拍照取证。
【查处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对涉案的1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三:山西时川物流有限公司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4月25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小店区刘家堡乡西里解村的山西时川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只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厂房内存有大量油桶,西侧安装有两个铁制池,用于废旧机油过滤,靠东的池子为空,靠西的铁池内约存有八分之一的废机油。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立即组织一家有资质的机构对现场废机油存量进行计量。经过磅,桶内废机油有2.082吨,铁制池内废机油0.262吨,现场存放废机油量共计2.344吨。
【查处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对涉案的1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四:刘某某等人涉嫌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以下称娄烦分局)执法人员在娄烦县马家庄乡现场检查时,发现马家庄村乔林沟内倾倒有大量黑色粘稠物伴有刺鼻气味,随即报送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寻求技术支持。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赴现场勘察,判断黑色粘稠物疑似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遂立即启动联动机制。
4月23日,娄烦分局将案件移送至太原市娄烦县公安局,并委托检测公司对倾倒现场的黑色粘稠物采样,经现场快速检测发现该黑色粘稠物呈强酸性,初步认定为危险废物。同日,太原市娄烦县公安局正式立案,并将案件报送至太原市公安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和侦破工作,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抓捕。
经查,本案涉及山东和河南等省,山西娄烦县境内共有3处危险废物倾倒点,合计约3630余吨。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太原市公安局联合开展跨省调查,溯源娄烦县境内倾倒的黑色粘稠物系山东某石化企业产生的废油渣非法转移至河南某企业进行非法处置后产生的二次油渣。根据采样鉴定结果,该废油渣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政府已启动环境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污染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查处情况】
4月23日,娄烦分局将案件移送至娄烦县公安局。同日,娄烦县公安局正式立案,并将案件报送至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公安局正在组织跨省侦查。截至目前,目前,已批捕21人,取保候审10人,网上追逃2人,刑拘1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太原生态环境
为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结合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我市集中查处了一批具有典型性的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自2021年8月起,我市将对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共4起。
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小店区东业机械维修部危险废物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渗漏案
【案情简介】
4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小店区北格镇辛村村西路南太原市小店区东业机械维修部进行现场检查。该维修部主要从事普通机械维修、加工、建筑机械租赁等业务,维修拆卸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现场正在进行维修拆卸作业。
检查发现,该维修部未取得环保相关审批手续,现场地面未做防渗处理,地面流失大量废机油及其混合物,危险废物未形成制度化管理,未设危废暂存间,无台账、无法提供转移联单,废矿物油收集桶存放混乱。执法人员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单位对上述不规范行为立即改正。同时,对现场的状况进行了拍照取证。
【查处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对涉案五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山西升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6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位于小店区武宿枢纽太旧纪念馆北100米院内的山西升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再生物资回收业务,2021年4月底安装1条泡沫熔炼加工生产线,回收生产再生EP颗粒。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执法人员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单位对上述不规范行为立即改正。同时,对现场的状况进行了拍照取证。
【查处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对涉案的1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三:山西时川物流有限公司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
4月25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小店区刘家堡乡西里解村的山西时川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只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厂房内存有大量油桶,西侧安装有两个铁制池,用于废旧机油过滤,靠东的池子为空,靠西的铁池内约存有八分之一的废机油。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立即组织一家有资质的机构对现场废机油存量进行计量。经过磅,桶内废机油有2.082吨,铁制池内废机油0.262吨,现场存放废机油量共计2.344吨。
【查处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对涉案的1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四:刘某某等人涉嫌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
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以下称娄烦分局)执法人员在娄烦县马家庄乡现场检查时,发现马家庄村乔林沟内倾倒有大量黑色粘稠物伴有刺鼻气味,随即报送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寻求技术支持。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赴现场勘察,判断黑色粘稠物疑似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遂立即启动联动机制。
4月23日,娄烦分局将案件移送至太原市娄烦县公安局,并委托检测公司对倾倒现场的黑色粘稠物采样,经现场快速检测发现该黑色粘稠物呈强酸性,初步认定为危险废物。同日,太原市娄烦县公安局正式立案,并将案件报送至太原市公安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和侦破工作,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抓捕。
经查,本案涉及山东和河南等省,山西娄烦县境内共有3处危险废物倾倒点,合计约3630余吨。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太原市公安局联合开展跨省调查,溯源娄烦县境内倾倒的黑色粘稠物系山东某石化企业产生的废油渣非法转移至河南某企业进行非法处置后产生的二次油渣。根据采样鉴定结果,该废油渣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政府已启动环境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污染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查处情况】
4月23日,娄烦分局将案件移送至娄烦县公安局。同日,娄烦县公安局正式立案,并将案件报送至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公安局正在组织跨省侦查。截至目前,目前,已批捕21人,取保候审10人,网上追逃2人,刑拘1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太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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