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在行动:村干部将补偿给集体的沟、渠、路资金截留在自己手中...
“上次巡察组走后没多久,村里就收到了二组上交的三十几万元集体土地补偿款。”不久前,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委巡察组到新渡口街道夏圩村开展巡察整改情况评估工作,该村村干部主动向巡察组报告了补偿款上交情况。
此前,淮阴区委对夏圩村党支部开展提级巡察。巡察组结合该村实际,将征地补偿资金分配管理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并详细查阅了夏圩村2018年以来征收补偿款发放底账等材料。很快,工作人员发现该村留有二组群众签字认领的补偿款总额和该组上报的数额出入较大。“二组组长钱某同时是夏圩村党支部副书记,在村里管着土地征用工作,会不会是他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挪用了呢?”带着这样的疑问,巡察组找来钱某了解情况。
“二组有不少群众反映少领了土地补偿款,这事你了解吗?”巡察组工作人员问道。
“怎么可能,每家多少钱都有签字,一家不少,我全部分配到户了。”
“那你有发放的相关记录材料吗?可以提供给我们核实一下。”
钱某于是交出了自己记录的发放明细表。在确认了实际发放给群众的补偿款金额后,巡察组开门见山:“我们已经了解,街道拨给你的钱在分配给群众之后,还剩下三十多万元,请问钱哪去了?”
钱某一时间陷入沉默。在工作人员的追问下,他不得不道出了实情。原来,新渡口街道为了“方便”工作,每次都直接将土地补偿款打到各组长的个人账户上,之后再由组长分配给所涉及的农户。钱某在分配完群众补偿款后,将街道补偿给组集体的沟、渠、路补偿资金截留在自己手中,总额达32万余元。
“本来以为时间长没人过问就安全了,没想到还是被你们巡察组发现了。”钱某后悔地说。
最终,钱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其他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涉案款项全部追回。针对巡察发现的新渡口街道征地补偿款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征地拆迁领域专项监督,推动各镇(街道)补齐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机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讯员 徐亚风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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