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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8岁女孩酒后被“捡尸”,两男涉嫌强奸被判入狱加鞭刑
参与此案的其他两名男子是24岁的胡赛法(Muhammad Nurul Huzaifah Raimy)和另外一名20岁的男子,由于他认识受害人,且身份受到法令的保护,因此在法庭文件中被称为B4。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8年7月19日晚,当时受害人18岁。她于当晚到访克拉码头的夜店Canvas,空腹饮用了多种酒精饮料。检察官介绍说,在到访夜店之前,她曾吸食冰毒。
在凌晨三点夜店关闭之后,由于酒精作用及疲惫,受害人已无法独自站立。胡赛法等人上前邀约受害人一同回到他的住所,受害人表示同意,并和四人走到德士站,伊斯亚德听到胡赛法询问B4是否可以在B4住处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并告诉B4“他也有份”。
四名男子和受害人到达约克山B4的公寓后,受害人便在地板上睡着了。凌晨3.50,胡赛法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伊斯亚德和萨鲁丁在一旁观看,受害人并未作出剧烈反应。随后胡赛法让B4也赶快与受害人发生性行为。于是B4趁受害者熟睡性侵了受害者,其他人的则仍在一旁观看。
B4结束性侵之后离开,伊斯亚德和萨鲁丁便开始性侵受害人。萨鲁丁拉扯受害人头发,使受害人惊醒。直到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被强奸,而且不知道两个人是谁。
伊斯亚德和萨鲁丁随后逃走,受害人斥责胡赛法允许他的朋友性侵她,并表示要报警,胡赛法随即也逃离现场。不久B4独自回到公寓找到受害人并痛哭不止。受害人向他描述了事件经过,却不知道B4也曾性侵过她。
受害人报警后,B4一直陪同受害人直到警察到达。受害人接受了医生的检查,从她身上提取的DNA样本与伊斯亚德和萨鲁丁相匹配,当天晚些时候,伊斯亚德和萨鲁丁被捕,而胡赛法也于四天后被警方逮捕。。
由于教唆 B4的性侵行为,胡赛法于今年2月被判处七年监禁和六下鞭刑,而B4的案件仍在审理中。
检察官称此案为“冷酷残忍的”, 伊斯亚德和萨鲁丁充分利用了受害人当时的无意识状态。
她提请法官判处伊斯亚德至少10年监禁和16下鞭刑,萨鲁丁至少7年监禁和6下鞭刑。她表示尽管当时只有18岁和16岁,但他们两个人都清楚地知道受害人已处于醉酒和无意识状态。
而且两人试图隐瞒受害人,假装是胡赛法与她发生性行为。另外,伊斯亚德还使受害者人面临被传染性病和怀孕的风险,因为他在强奸过程中没有使用保护措施。
两名涉案人的律师均要求法庭免除入狱监禁,伊斯亚德的辩护律师表示,伊斯亚德不是有预谋的实施强奸,他是“在看到胡赛法和受害人发生性行为时被唤醒”,“导致他被原始性欲冲昏了头”。
萨鲁丁的辩护律师称,萨鲁丁是这四人中最小的,犯罪时只有16岁,他“不是主犯”,而“仅仅是追随者”。
但法官表示:“伊斯亚德和萨鲁丁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性犯罪,受害人完全没有能力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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