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想在新加坡结婚可以去哪里注册领证?附大使馆最新规定
我爱问眼哥:
想要和男友在新加坡注册结婚, 两人都在新加坡工作, 不是PR, 不清楚到底应该去中国大使馆?还是去本地的婚姻注册局?
回答:
可以选择在中国大使馆领红本本(结婚证),也可以选择在新加坡的婚姻注册(ROM)结婚。需要注意的是在新加坡的中国公民根据所持有的准证不同,在办理机构的选择上也是不同的。这里讨论的是新人在新加坡是持有长期工作准证的情况。
情况1
外国人+外国人(两位都没有准证,比如短期入境的游客)
注册机构:新加坡婚姻注册局
在这样的情况提交申请前,第一点要满足的至少其中一方曾经在新加坡连续待了15天以上(不包括入境当天)。
而且还需要提供从政府或者相关机构获得无结婚障碍证明书(简单来说就是单身证明), 需要提交中文原件和英文的公证证书。
附: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发布的结婚登记须知
【办理条件】
1、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均为中国公民,且长期居住在新加坡。
2、结婚男女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如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等。
3、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使馆自愿提出申请,如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可当日取证。
【网上预约】
1、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海外中国公民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hydj.mfa.gov.cn)在线填写资料,预约办理时间。
2、结婚男女双方按预约日期和时段,携带印有二维码的预约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来使馆领事服务大厅(地址:150 Tanglin Road, Singapore 247969)办理。
【所需材料】
1、结婚男女双方的中国护照/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2、结婚男女双方的新加坡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男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4张(照片尺寸为35mm x 53mm,单人头部宽12mm-15mm、高17mm-20mm,背景为红色)。
4、结婚男女一方为非定居国外的港澳台同胞,须提交其在港澳台期间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离婚无配偶的当事人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若有关判决书系国外法院作出且离婚另一方为中国公民,须提供中国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外国法院判决的裁定书。
6、丧偶的当事人须提交前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结婚男女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各1份。
8、结婚男女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捺指印并领取结婚证。
【注意事项】
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如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男女双方如已在新加坡婚姻注册局登记结婚,则无需在使馆再次登记结婚,只要不违返《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国外结婚证在中国使用,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编辑:ZXW
《新加坡眼》视频号你关注了吗?
点击下面视频,可以看到更丰富的内容!
或直接搜”新加坡眼“也可以找到我们的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