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法对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龙公司”或“债务人”)转入破产程序,于2020年7月8日裁定受理新天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浙05破3号],并指定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天龙公司管理人。
为促进新天龙公司资源有效整合,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案《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管理人在清算阶段先期公开招募和遴选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新天龙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26日,目前持有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5月8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01471567398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法律状况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刘井村
法定代表人:严建民
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棉、化纤印染精加工,印染技术、家用纺织品新材料、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及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
经营期限:1997年12月26日至9999年9月9日
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股份数额(万股) | 出资比例 |
1 | 严建民 | 净资产折股 | 1320 | 60.00% |
2 | 严三民 | 净资产折股 | 440 | 20.00% |
3 | 严德民 | 净资产折股 | 440 | 20.00% |
合 计 | 2200 | 100.00% |
二、主要财产及财产性权益
(一)土地房屋
1、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序号 | 类型 | 权证号 | 性质/用途 | 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所在地 |
1 | 土地使用权 | 浙(2016)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4715号 | 出让/工业 | 6200.00 | / | 虹星桥镇刘井村 |
2 |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浙(2016)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4717号 | 出让/工业 | 6133.00 | 8631.72 | 虹星桥镇刘井村 |
3 | 土地使用权 | 长土国用(2001)字第19-448号 | 出让/工业 | 5602.79 | / | 虹星桥镇里塘集镇桥东 |
4 |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浙(2017)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2581号 | 出让/商品房 | 285.88 | 828.55 | 雉城街道锦绣花苑 12幢 701 室 |
2、待办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刘井村现厂区尚有2035㎡土地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刘井村现厂区及里塘桥东老厂区分别尚有若干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包括办公楼、宿舍、食堂、仓库、汽车棚、彩钢棚等,合计约10000㎡(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
(二)机器设备及办公设施
新天龙公司现存机器设备76项/类、办公设施及物品84项/类(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
(三)排污权
新天龙公司持有长兴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2月15日核发的证书编号为913305001471567398001P的《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表:
污染物种类 | 第一年(t/a) | 第二年(t/a) | 第三年(t/a) | 第四年(t/a) | 第五年(t/a) | ||
大气污染物 | SO2 | 6 | 6 | 6 | / | / | |
NOx | 7.08 | 7.08 | 7.08 | / | / | ||
废水污染物 | CODcr | 10 | 10 | 10 | / | / | |
氨氮 | 1 | 1 | 1 | / | / |
(四)知识产权
新天龙公司现持有的有效知识产权权益为注册商标2枚,具体为:
序号 | 商标 | 名称 | 注册号 | 状态 | 国际分类 | 权利期限 |
1 | 新天龙 | 7980434 | 已注册 | 40-材料处理 | 2011-03-28— 2021-03-27 | |
2 | 新天龙 | 5535308 | 已注册,并续展 | 40-材料处理 | 2019-11-28— 2029-11-27 |
(五)对外投资
新天龙公司享有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的公司共四家,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100% | 污水处理,污水处理相关技术咨询 |
2 | 长兴织锦纺织有限公司 | 200 | 100% | 化纤丝加工、销售,化纤布生产、销售等 |
3 | 长兴莱蔓家纺有限公司 | 397.0676(美元) | 54.3584% | 家纺用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
4 | 长兴联建置业有限公司 | 500 | 2.8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上述公司主要财产及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
权利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所有权(面积)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469㎡ | / | 91330522355374108E001Q |
长兴莱蔓家纺有限公司 | 4925.83㎡ | 10640.9㎡ | / |
(一)报名者须知
1、经过本次公开招募选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将成为新天龙公司的候任重整投资人,若在本次招募期间或招募结束后新天龙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则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在新天龙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被重整受理法院裁定批准且生效后,本次招募确定的候任重整投资人将最终确定为新天龙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2、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新天龙公司重整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约束性效力,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身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并拥有与新天龙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2、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出资方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重整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符合上述第1项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名者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劳动路567号东吴国际广场龙鼎大厦浙北金融中心八楼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
(2)电子邮箱:renyi@zedalawyer.com
(3)联系人:任律师
(4)联系电话:1876826017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重整投资人股东(大)会(公司法人适用)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适用)关于同意参加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决议原件。
(4)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形式可以为银行存款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等。
(5)同意对在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过程中知悉的新天龙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见附件4,提交时报名者单方盖章即可)。
注意事项:全部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包括骑缝章)。
(二)提交投资方案
根据管理人对报名者资格条件的审查情况、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情况,以及本案审理进度,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另行通知的时间安排,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等其他相关材料,并交纳投资保证金。
(三)重整投资人遴选
根据案件审理进度和实际情况,管理人将从已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交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中遴选确定候任重整投资人。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特别申明:新天龙公司现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及具体时间,将根据本案审理进程等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
1、《重整投资意向书》(范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3、授权委托书(范本);
4、保密协议。
意向人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renyi@zedalawyer.com,注明“领取新天龙附件资料”以及“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相关附件材料。
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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