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这个调研成果荣获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结对研究成果评选一等奖
喜报
环境司法理论与实践结合
热点难点问题再深入探索
湖州中院环境资源司法调研成果再创佳绩
斩获院校基地结对专题唯一一个一等奖
近日,湖州中院作为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与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共同完成名为《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的角色定位研究》的调研课题,在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的结对研究成果评选中荣获一等奖。
《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的角色定位研究》对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作为中立裁判者、政策推动者的角色定位和受案范围规则、释明规则、证据规则、赔偿金的执行与管理规则等内容进行重点论述,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理论上的支撑。
自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唯一一家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以来,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原则要求,湖州法院以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为指引,围绕环境资源公益诉讼、集中管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内容,积极开展司法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形成论文、调研报告十余篇,并取得丰硕成果。
别眨眼,成果清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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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一等奖外,另有《污染环境单位犯罪实证分析及规制对策研究》在第四届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中获调研报告类三等奖,《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执行程序的专门化》获中国行为法学第五届中国司法论坛征文三等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二元归责原则的法理分析》获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2019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关于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制度的初探—以南太湖新区法院的探索为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的现状及完善构想—从浙江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实践视角》分别获中共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湖州市法学会2019年度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张正伟污染环境案——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关问题》发表于《刑事审判参考》。
此外,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生态环境治理风险,湖州法院积极撰写情况反映和司法建议,其中2篇情况反映被最高法院工作简报录用,发送的司法建议均获积极反馈;公布的21个典型案例,1例入选长三角法院首批环境资源典型案例,3例入选浙江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2020年9月9日,湖州中院在全国法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上,作为全国两个中级法院代表之一作经验交流,相关工作经验得到周强院长点赞肯定。
下一步,湖州法院将以荣誉为鞭策、以责任为动力,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更多“湖州经验”“湖州样本”,为建设美丽湖州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 行政环资庭
文字编辑 | 徐巧玲
排版编辑 | 沈露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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