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被老婆知道的秘密?这位被执行人秒还钱仍被罚款!
微信聊天记录清空、短信聊天记录清空、电话来往记录清空……1个月前,当南浔法院执行法官依法传唤并搜查被执行人刘某的手机时,发现其手机里的各种聊天信息删得比脸还干净。
“故意为之,必有蹊跷。”面对如此“谨慎”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对其手机进行了细查,在淘宝和某直播平台上发现了几十页打赏女主播的购买记录,且其微信账单收入支出每月均有10万左右。
“我马上还钱,千万不要告诉我的家人,特别是我的老婆。”
当日,刘某就立马联系亲属帮忙还了钱。
近日,在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后,刘某因此前不履行报告财产义务的行为,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南浔法院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
这是一起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执行案件。刘某是湖州南浔某酒业公司的老客户,经常从该公司进购一些酒水销往各种小店,从中赚些差价。
2019年7月到2020年4月期间,刘某共从该酒业公司购买了价值4.5万余元的酒水,未付款。因双方此前有一次交易发生矛盾,刘某便借故拖欠这次的货款不愿支付。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到南浔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
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湖州南浔某酒业公司遂向南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10月20日,该案立案执行。因刘某未按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的期间归还货款,南浔法院依法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这期间,执行法官也对刘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名下无房无车,银行卡里也只有几千元。
后执行法官又多次联系约谈被执行人,刘某均以工作忙或没钱履行敷衍。
2020年12月23日早上,南浔法院依法拘传被执行人刘某,并向其出示搜查令,依法搜查其名下的手机,调查其微信、支付宝、淘宝购买记录。
#手机里的秘密
心细的执行法官在查看手机里的各项记录时,发现包括电话、短信、微信等各种聊天记录都被删除。
但通过进一步细查,法官发现其淘宝购买记录显示他在长期购买某直播平台的充值币,金额不低。顺藤摸瓜,执行法官找出该直播平台后台,查到从2020年7月开始,刘某几乎每天都会给同一个女主播刷礼物,记录有几十页之多。
同时,法官还通过他的微信账单,查到刘某近几个月每月收入支出均在10万左右。
打赏记录
执行法官依据所查信息,严肃告之被执行人刘某:
一、长期打赏女主播已违反限制消费规定;
二、微信账单月均收入支出10万左右,违反报告财产义务。
面对手机里被查出的财产信息,刘某不再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害怕被家里人特别是妻子知道,更担心会因此受到法律的处罚。于是,立即打电话联系其亲属帮忙履行案款。
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报告财产是被执行人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在实践中,部分被执行人并不重视财产申报,有的不如实报告、拒绝报告,甚至隐匿、转移资产。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这类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刘某虽然最终履行了付款义务 ,但其行为已违反限制有关消费,且不履行报告财产义务,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主动谅解,且刘某本人已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法院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
法条链接
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来源 | 南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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