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生意伙伴上门要债 法院:遗产继承后,该还的钱还得还
丈夫生病去世两年后,
昔日的生意伙伴上门要债,
妻女是否仍需归还欠款?
近日,南浔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债权人起诉已故债务人的妻女、母亲,要求对方归还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那么,是人死债消还是仍需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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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
丈夫去世却留下意外之债?
徐某和张某原为一对夫妻,徐某从事木料生意。两年前,徐某突患疾病,不久便不治去世,除了给张某和两个女儿留下了一些房产和积蓄,还留下了一桩公案,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家住山东的王某一直在当地从事着木料生意,不仅和徐某保持着十来年的合作关系,生意之外,二人也成为了好友,逢年过节,王某还经常到徐某家中作客。
在徐某患病住院期间,王某也曾多次探望,谁知徐某突然去世,双方间的货款还没结清,徐某还欠着王某25.8万元货款没付。
在刚听到消息时,王某没好意思上门催讨,想着徐某虽然去世了,但还是留下了一套房产和不少存款给张某母女,要回这笔钱应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没想到这一拖就拖了两年多……
诉讼
妻女、母亲继承遗产后却拒还债务
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王某资金周转突然吃紧,猛然间想到,在南浔还有一笔应收货款没收回来。
于是,他满怀期待的给徐某的妻子张某打电话,说明当时徐某所欠货款的情况,要求张某替徐某还钱。
出乎意料的是,张某却表示自己没有生活来源和存款,无力替夫还债。
无奈之下,2020年上半年,王某把张某及两个女儿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三人偿还债务。此后,因徐某的母亲也是法定继承人,王某又追加了徐某母亲为第四被告。
撤诉
法官携手老娘舅巧解纷
庭审过程中,双方各不相让原告王某认为,徐某因病去世,四被告继承了他的遗产,包括老房子拆迁、厂房设备变卖等款项,还有一套徐某妻女现居住的房子,按照法律规定,四人理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被告张某等人认为,房子拆迁、厂房变卖的钱已经归还了徐某的其他债务,而且欠王某的这笔货款是徐某个人所欠,与其本人及婆婆女儿无关。其大女儿刚刚怀孕没有工作,小女儿还在读书,而自己和婆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请求法院判决四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承办法官考虑到张某之所以认为不用还款,主要还是源于不懂法律,产生人死债消的误解。加之,双方本就熟悉,如果能够向张某讲清楚法律规定,双方还是存在调解可能的。
找到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找来南浔知名老娘舅陆伟东参与调解,耐心和被告释法析理,指明原告的诉求其实有法可依。
同时,承办法官还多次打电话给王某,告知他依据法律规定,徐某生前的债务,确实是要从张某等人继承的遗产中偿还,但直接将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卖掉偿还债务,他们的未来生活就会很难保障,希望他可以考虑四被告的实际困难,给予适当的让步。
经过承办法官和老娘舅的多次释法沟通,原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在张某等人筹集到17.5万元还给王某后,王某主动申请撤回起诉,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生前债务 以遗产继承为限
来源 | 南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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