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第一个同新中国签署陆地边界条约的国家——中缅胞波情谊历久弥坚

小陆 边海纵横 2021-10-08



2020年6月8日是中国和缅甸建交70周年的纪念日。中缅两国1950年建交,始终心意相通、真诚相交,坚持做倡导和践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表率,树立了国家间交往的典范,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了贡献。

中缅是山水相连的友好邻邦。70年来,两国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在边境地区加强互联互通和发展对接,密切地方合作,扩大贸易投资,深化人文交流,携手前行,共同维护地区和平安宁,边境合作交流不断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当地时间2020年1月17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内比都同缅甸总统温敏会谈)


中缅联合声明


2020年1月17日至1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缅甸进行国事访问,两国于18日发表联合声明。声明指出,双方一致同意以建交70周年为契机,弘扬中缅传统“胞波”情谊,深化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打造中缅命运共同体,推动中缅关系进入新时代。在边境合作问题上,声明指出,双方同意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推动中缅经济走廊从概念规划转入实质建设阶段,着力推进皎漂经济特区、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仰光新城三端支撑和公路铁路、电力能源等互联互通骨架建设。双方同意继续用好中缅外交国防2+2高级别磋商机制,共同维护两国边境地区和平稳定,促进边境地区发展繁荣。






中缅边境联防联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缅双方在抗击疫情方面开展了全方位合作。中国发生疫情后,缅甸总统、国务资政等国家领导人分别致电表达慰问和支持。缅甸政府、军队以及社会各界向中国捐赠物资。缅甸发生疫情后,中方亦积极援助缅抗疫。中国政府、军队、中资企业等纷纷向缅捐赠多批抗疫物资,并先后派出3批医疗专家组来缅。近期两国积极推进边境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边境口岸疫情管控合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在口岸贸易畅通、复工复产等方面也取得积极进展,切实维护边境地区和平安宁,真正体现了守望相助、携手应对的患难真情。






(2019年2月17日,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徒步沿边界线踏勘中缅边界,为新中国第一块界碑描红)


中缅边界有关法律文件


【中缅边界条约】1960年10月1日,双方在北京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缅甸成为第一个同新中国签订边界条约的陆地邻国,开辟了新中国与邻国和平友好解决边界问题的先河,巩固深化了中缅两国人民的传统胞波情谊。


【其他双边法律文件】

1960年1月2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

1961年6月5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交接片马、古浪、岗房地区,班洪、班老部落辖区,猛卯三角地和骑线村寨调整地区的联合新闻公报》;

1961年10月1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的议定书》及其附图; 

1986年11月1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中缅边界第一次联合检查的议定书》及其附图;

1991年5月1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修建中缅边界畹町—九谷和南帕河(清水河)界河桥及有关问题的议定书》;

1994年4月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确定三国交界点的协定》;

1995年6月2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中缅边界第二次联合检查的议定书》及其附图;

1997年3月25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中缅边境管理与合作的协定》。





中缅边境经济合作


2017年5月16日,在中国政府总理李克强和缅甸国务资政昂山素季的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与缅甸授权代表缅甸交通通讯部部长吴丹辛貌在京正式签署《中国商务部与缅甸商务部关于建设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创了中缅两国经贸合作新途径与边境合作新模式,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中缅经贸合作,加深中缅“胞波”情谊,巩固和发展中缅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造福两国边境地区和人民。《备忘录》的签署是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双方将按照《备忘录》安排,抓紧磋商,积极推动后续各项工作。





- End -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