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学欺负,他持刀报复酿血案…这些校园欺凌,让人痛心
早报君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选取了多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教在校学生如何保护自己,正当维权。
怀疑手机被偷 他竟持刀威胁他人
案情简介:17岁的A怀疑同学B偷他的手机,但B并不承认。A怒火中烧,用弹簧刀威胁,朝着B左胸连刺两刀,致其当场死亡,随后A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最后,A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他是未成年人,又有自首情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官提醒: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或误解是常有的事,遇到后要理智寻找恰当的解决方法。当自己无法独立解决问题时,应向老师或者父母求助,千万不要尝试用暴力解决。当自己受到他人威胁时,应尽量缓和气氛,万不可盲目逞能,做出危险举动。
在校被欺负 他持刀报复酿血案
案情简介:小飞被同学阿龙欺负后辍学,怀恨在心的他叫上好友小黄帮忙,伺机报复。小飞用刀捅刺阿龙,小黄则持刀追赶与阿龙同行的人。最终,阿龙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小飞抓获,小黄则投案自首。因小飞是未成年人,小黄有自首情节,最后法院判处小飞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处小黄有期徒刑五年。
法官提醒:当被同学欺负时,不要默默忍受,应及时告诉老师或家长,一方面尽快摆脱被欺凌的困境,另一方面及时排解恐惧、仇恨等负面情绪。老师和家长也应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思想状态,及时开导。
另外,本案小黄是共同犯罪,也要对阿龙的死亡负责。因此,青少年一定要明是非,知善恶,不要因所谓的朋友义气而参与违法活动,白白断送前程。
学校“怪叔叔”伸魔爪 三女孩遭殃
案情简介:40多岁的欧某是一个山村小学的保安,他利用自己保安的身份,用金钱利诱,在宿舍内多次抚摸3名未满12周岁女学生的隐私部位,还与其中一名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再给少许金钱让她们保密。案发后,法院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判处欧某有期徒刑九年。
法官提醒:不少案例显示,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的往往是熟人,因为他们更容易获得被害人的信任。同学们应警惕,拒绝任何让自己感觉不安或厌恶的触碰;有权拒绝成年人(包括认识的人)的礼物和提出的要求;更不要为坏人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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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国早报记者彭宁莉 通讯员孙晓梅
@人民日报、早报君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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