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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桂林一4S店买的奔驰“新车”居然维修过?背后的问题不简单

2018-03-25 南国早报


买了一辆新车,却发现车子已有维修痕迹。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1

花46万买奔驰,却发现有维修痕迹

  

2017年7月,冯先生花将近46万元在奔驰桂林龙星行4S店买了辆轿车,开回老家徐州使用一个月后,发现汽车尾部的漆面有些异样。


心生疑虑的冯先生于是给4S店销售人员打电话,对方多次在电话中坚称这辆车没有出过事故,拍着胸脯说,“4S店肯定不会干这种事情的,砸招牌”。



冯先生当然无法相信眼前的维修痕迹会是“原厂工艺”,而不久后他又有了一个惊人发现,这辆车在出售给他之前,发生过交通事故。



2

证据终现,奔驰车售前出险曾理赔

  

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输入车架号后进行查询得知,这辆车2017年5月6日,在湖南的岳阳高速出过险,是一起与大货车发生的追尾事故。


在事故停车场拍摄到的原始照片显示,撞击后,车辆的右后部受损,左后部保险杠漆面受损,还有左后部保险杠下饰板损坏。



面对冯先生拿到的出险和维修记录,4S店销售人员才说,“不排除车受过损的可能”,但是要求冯先生不管怎么样,要先把车开回来。



3

事故车售卖竟非个例,冯先生索赔

  

实际上,奔驰桂林龙星行4S店这次售卖事故车并非偶然事件,根据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系统中显示的内容,和冯先生的车一起受损的还有一辆车架尾号为134445的车,这辆车曾被一位车主买走,但车辆所有人又在2017年7月18日变更回4S店了。


就是说这辆事故车先被卖了出去,后来又被4S店回购回去了


清楚情况后的冯先生再次跟4S店进行交涉,这时4S店终于表态不排除有剐蹭。


而当冯先生提出按照《消费者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三的赔偿时,4S店又改口表示,汽车是属于交付前的PDI检测中检测出了问题进行了维修,拒绝再和冯先生沟通。


4S店这样的说法,让冯先生一头雾水,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车辆做过PDI检测,也没有签过检测的单子。那么PDI究竟是一项怎样的检测,经销商就一点责任没有吗?


PDI检查是什么?


经销商对乘用车新车进行的售前检查,汽车行业通称为PDI。



对于瑕疵项的处理,经供应商判定,无需返回供应商处理的车辆,由经销商根据供应商的规定和标准对瑕疵项进行独自处理。但是,对于需更换发动机总成、需更变速箱总成、需车身喷漆(全车工位喷漆或全车半数以上工位喷漆)的乘用车新车,经销商应在供应商的指导下修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说:

一辆新车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撞击、受到损坏,也可能出现对它进行维修的情况,但是这种(出事故)维修,不属于PDI的范围,如果汽车经销商并没有把这种新车的维修记录告诉消费者,那么就属于隐瞒了对于消费者做出购买决定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我们可以认定经销商的行为构成欺诈,那么应当按照消法55条的规定承担三倍赔偿的法律责任。




4

专家:建议法律规范PDI检测

  

汽车PDI,作为交付到消费者手中的最后一道检测,在发现问题后难免也会有更换零件等修复,这样的维修,是否也应该告知消费者呢? 


据我国现行规定,PDI检测中进行过修复的包括发动机和变速器总成以及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的主要零件修复,要明确告知消费者。但修复率不超过乘用车新车整车市场指导价5%的项目,不用告知。



有专家认为,相对于汽车经销商对汽车的了解程度来说,消费者更加弱势,这就更需要经销商主动提供汽车的真实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说:


维修率低于5%的部分是否就属于经营者不负担告知义务的范围,我个人觉得还是看这一部分的维修事实,是否属于会影响到消费者购买这辆车的意愿,是否会影响到消费者购买这辆车的价格,如果属于这两类事实的话,它当然也应该属于告知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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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央视网

值班编委丨李   沛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辑丨黄莉莎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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