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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恨!广西竟有人倒卖非法疫苗赚黑心钱,13人被判刑!

2018-03-27 南国早报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打疫苗预防疾病,然而就有人利用疫苗来赚黑心钱!日前,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及13人非法买卖疫苗案获法院依法判决。


  

1私自买卖疫苗赚钱


经法院审查查明,2012年至2016年期间,赵某等13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买卖流感疫苗、肝炎疫苗等多个品种的疫苗,涉案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达到6人,主犯赵某、黄某云夫妇俩犯罪金额高达214万多元


他们是怎么操作的呢?



1向外地购买疫苗

黄某云为广西某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她和赵某利用此身份,在没有取得任何经营药品资质的情况下,于2012年左右非法向武汉、广州等地的季某娟等人(均非医药公司员工,也未取得销售疫苗许可证)购买流感疫苗、肝炎疫苗等多个品种的疫苗(指二类疫苗)及生物制品人血白蛋白等药品。


2转手倒卖赚差价之后转手倒卖给其下线客户,每盒(瓶)赚取几元至几十元不等的差价。
3两人分工合作赵某主要负责与制药厂家联系和调货,而黄某云主要协助联系买家,提供疫苗给下线。



那么什么样的人会给他们供货呢?

●按赵某的说法,向他供货的联系人一般是医药公司或者生产厂家的业务员。


对方愿意给他供货,一般出于两种原因:一是想从中吃差价,其次是为公司止损。因为,二类疫苗由厂家发货给代理商后,代理商一般通过两种途径处理销售剩余的二类疫苗,首先是报废,另外一种就是直接损折价卖,然后由代理商的业务员卖给像他这样的个人或接种点。那么,公司、代理商、业务员都能从中挽回损失。


●至于所销售的疫苗是否正规,赵某称,疫苗上均有电子码,应该是正规厂家生产出来的。


2大部分流入基层医疗机构


这些非法疫苗销往哪里?


赵某从多地联系购回的疫苗及人血白蛋白,一般通过下线销往南宁良庆区、合浦、兴安等各乡镇卫生院,下线再从中赚取差价,谋取非法利益。



为何在基层医疗机构受欢迎?


赵某的线下客户陈某艺得知做这行有钱赚,便购买疫苗包括“23价肺炎疫苗”、“口服轮状”、“人血白蛋白”和“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等。


买回的疫苗,他都是销售给了需要这些疫苗的病人或者乡镇里的村医。之所以有人跟他买,是因为相关二类疫苗在大医院里很缺货,而且医院里的药物比较昂贵,非法疫苗每支要比正规渠道购买的便宜5至10元左右。


陈某艺还称,一些与他相熟的医务工作者也联系他购买人血白蛋白,或者让他直接送往病房卖给病人。


3还有医务人员参与其中


本案中,还有在职的医务工作者参与非法买卖疫苗。


陆某是南宁某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2010年其母亲患肠癌,后来又有肾癌,需要人血白蛋白,但是医院人血白蛋白很紧缺,她于是通过工作掌握的资源,联系上赵某购买人血白蛋白。


之后,又接受黄某云等人的供货,向个人销售疫苗赚取差价。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非法疫苗风险极大

实际上,我国对疫苗的销售、储存和运输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个人不允许从事疫苗及人血白蛋白等药品的买卖、医药公司从事这方面的业务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及运输要用冷藏或冷链箱等。


而本案中,黄某云向下线发出的疫苗及生物制品,基本是塑料袋加冰包装,由大巴托运送往乡镇卫生院,并未采取严格的运输存储设备,其带来的风险不可谓不大。


该案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西乡塘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黄某云等13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到四十万元不等。


作为一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药品安全领域的系列案件,该系列案件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持续时间之长、社会危害之重、影响之恶劣,为该院以往办理案件少见!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蒋承文

值班编委丨李   沛

值班主任丨陈韶烽

值班编辑丨陈诗圆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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