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车速提示音、只能载一人…南宁电动车管理将有大动作,都与你有关!
此前,最新公布的国家电动自行车技术规范最新国家标准引发了南宁市民的热议。据统计,南宁市区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量已超过200万辆,与市区人口数相比,平均不到2个南宁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
5月29日,南宁市法制办就《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立法意见,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注册登记、消防、电池回收、停放、驾驶行为等方面内容。
1
需增加车速提示音
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当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在店堂显著位置公示其所销售的已纳入本市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信息。
▲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当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发票,告知所销售电动自行车的驾驶性能,并在发票中载明其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已纳入南宁市目录的信息。
因销售者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南宁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而南宁市此次的管理条例中,参照了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如新标准明确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且不得改装等,并要求增加车速提示音,当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达到15公里时要持续发出提示音。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一旦违反规定,除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按每辆车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中,还对改装车辆做了进一步要求。
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
(一)改装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二)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
(三)更换超出出厂设置功率的蓄电池、篡改或者外接蓄电池;
(四)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挂架、伞、蓬或者驾驶室,改动电动自行车外形结构、尺寸;
(五)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音响、高音喇叭等产生噪音污染的设备;
(六)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警示标志和灯具;
(七)其他改变车辆结构、构造和主要技术参数或者安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装置的行为。
2
上牌有效期为7年或10年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仍对电动车作登记上路的要求,并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制度进一步作出了详细规定。
意见稿中电动自行车号码和行驶证中包括两个方案,有效期分别为10年和7年。
在有效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的三个月内,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号牌和行驶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重新申请注册登记。
重新申请注册登记的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为三年。逾期未重新办理注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并公告。
在新条例施行前已领取号牌(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电动自行车被依法拍卖、变卖或者上缴国库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并公告。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愿报废其电动自行车的,应当将车辆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置,并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车辆号牌和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注销并公告。
3
骑电动车或将要戴头盔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最高时速低于十五公里(另一方案为二十公里,待论证);在路段上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经过时,停车让行;利用人行横道通过路口、路段时,主动避让行人。
而对于是否要佩戴头盔这一问题,征求意见稿同样给出了两种方案。一是规定今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二是不做强制性要求,但是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
▲多数市民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并没有佩戴头盔的习惯。
而在乘坐人乘坐行为方面,意见稿规定,乘坐人应当正向骑坐,不得有使用伞具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当电动车用于载人时,只允许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达到驾驶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
4
不得私拉电线充电
在本次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依法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停放。停放区域有停车方向指示的,应当按停车方向指示停放。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等,应当配建、增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并提供遮阳、遮雨、充电等配套设施。已经建成或者投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改作他用。
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过程中常见的存在消防隐患、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征求意见稿也作出禁止规定,包括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停放、充电时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不得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使用老化、破损的蓄电池、充电器,不得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乱接充电线路等。
最后, 对《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你有什么话说?除了目前的规定之外,你还关注哪些方面?例如,将各县也纳入管理范围,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关于电动自行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通行的最高时速规定和有关佩戴头盔的规定,列举了两个方案,你更倾向哪一个方案?
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告知义务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何才能有效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加装行为?南宁市管理好电动自行车,你还有其他对策、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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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 记者 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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