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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已废止,部门仍执行!桂林因这事被国务院督查组暗访

南国早报 2018-11-10

早两年前,司法部已发布通知,废止在房产登记管理中须公证的措施,这意味着继承房产可以不用公证。但这一政策在桂林一直未落实。
近日,国务院督查组暗访后,将此事在央视曝光。


事件

督查组暗访曝光问题


近日,桂林有群众反映,继承房产变更登记被要求“必须公证”。


8月31日下午,国务院督查组到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了暗访。


当问到办理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时,工作人员称,需要继承公证书、免税证明、原来的房产证、土地证。



早在2016年7月,司法部就发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继承房产变更登记必须进行继承权公证”的要求,早在两年前就已废止,但在桂林市却没有落实。群众办理继承不动产过户,仍被要求提供继承权公证书,并为此花上一笔公证费用


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负责人称,非公证继承不动产也可以办,但桂林市没有办过一宗。


追问

为何未落实相关规定


继承房产必须公证的通知已废止,为何两年多未落实?


9月18日,南国早报记者来到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该中心负责人温作丰介绍称,之前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是分开的,群众办业务要跑多个部门。为了快捷便民,桂林市将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合并成立一个中心,于今年6月正式挂牌。


他们也知道可以不用公证就能办理继承不动产,但不懂如何操作。以前都是凭公证书办理,风险小。如果不公证,工作人员担心办错了登记,若有其他继承人来投诉,怕会承担赔偿责任。



温作丰说,之前他们曾接了两宗非公证继承遗赠不动产业务,但最后还是在公证处的帮助下完成的,每宗公证费用1000元,还欠着账,没有让市民交。


基于上述原因,所以该中心还是引导市民用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不动产。


探访

已受理非公证继承业务


国务院督查组到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暗访,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后,该中心立即采取了整改措施。


9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该中心业务大厅时,看到摆放了非公证继承(遗赠)不动产登记流程图,将步骤流程及需要什么材料一一列举了出来。


▲业务大厅里摆出了非公证继承(遗赠)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该中心还专门设置了非公证继承问询室,对办理业务的市民进行问询,里面有视频监控,做好记录和证据留存。


▲业务大厅里摆出的非公证继承审核流程图。


温作丰说,现在办理继承不动产,群众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选择非公证。目前,该中心已受理两宗非公证继承不动产业务,正在按流程办理中。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邓振福 文/图

值班编委丨刘飞锋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辑丨谭双梅

值班校对丨唐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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