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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惊现天价过路费,走一次要3000元!封路者:此路是我开

南国早报 2018-11-09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在电视上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桥段,想不到现实生活竟然也有!


“过一次路要交3000元!”近日,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惊现“天价过路费”,这是真的吗?




1居民被要求交买路钱


在河池市金城江区拉友社区八组的后山脚下,有一段用黄土填成的泥土路,这就是“天价过路费”事件的主角↓↓



可以看到,路的中间横着一条铁栏杆,还用大锁头锁住↓↓



栏杆的旁边就立着一个告示牌,上面写着↓↓


此路是私人自筹费用开通,未经允许禁止外来车辆通行,违者罚款3000元/次。



这是怎么回事呢?


当地住户们介绍,这条路是一位姓韦的户主五年前修建的,是该社区车辆的必经之路。


过去五年里,韦先生并未向住户们索要费用。而就在今年3月份,有几户人家修建新房,韦先生就突然开始索要费用。



居民卢女士说:


我们房子刚建到一半,他就拿小车来拦路,我们就被迫给路费了。


居民韦女士也说:


一家要3000元,不给钱他就不给过。


2封路者:路费要一起承担


随后,记者拨通了通告牌上的电话。半个小时之后,修路者韦先生来到了现场。



他为何要拦路收费呢?


韦先生认为,他修建这条路时占用的是附近居民的土地,修路的费用包括土地赔偿费和人工费共计38000元。既然大伙现在都在使用这条路,应该一起来承担,分担下来每户应交3000元。


牌子上写的“3000元一次”,其实是要求“每户交3000元”,并非是每经过一次就收取3000元。


该社区组长韦爱娟表示,自从韦先生向大家索要费用之后,矛盾开始爆发,社区也开了协调会,但没有结果。



那么,韦先生的收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广西皓辰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凰认为↓↓


从法律层面说,没有禁止这方面的收费。


韦先生自己自掏腰包垫资修建这个路,现在已经有部分村民同意给他补偿金,说明部分人对他的做法还是认可的。现在他有困难,想请村民给他适当补偿是合理的,费用怎么收,要按有关票据进行清算。


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协调当中。


对此,你怎么看呢?




来源丨法制最前线

值班编委丨王   冲

值班主任丨陈韶烽

值班编辑丨陈诗圆

值班校对丨唐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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