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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取胎,三块手术纱布被留在体内,女子腹痛146天后死亡!

南国早报 2019-05-06


从2018年6月6日在四川攀枝花市西区宏实医院做完引产手术,到2018年10月30日离世,43岁的袁平秀在腹痛中度过了人生的最后146天。
然而,令其家人难以接受的是,经过法医尸检,竟然在她的腹中发现了三块纱布。


1

43岁孕妇剖宫引产

腹痛146天后死亡


袁平秀和尹江结婚多年,育有一儿一女。袁平秀在生下了小儿子之后,因身体原因,一直没有采取做结扎、使用避孕环等避孕措施。


▲袁平秀生前照片。


12018年稍早的时候,袁平秀发现自己停经了,去医院检查时医生开了一些药物,体型一直较胖的她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2

2018年5月底,袁平秀发现肚子里有胎动迹象,到医院一检查,发现她已经怀孕近7个月。

32018年6月4日,袁平秀选择到西区宏实医院住院,准备进行引产手术。









▲袁平秀生前做引产手术的宏实医院。


4

2018年6月6日,袁平秀在宏实医院做了剖宫取胎术和双侧输卵管结扎术,因为手术期间出现大出血,进行了子宫切除。手术后,袁某被送往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治疗,在住院期间,袁平秀一直反映肚子胀痛。医生说,疼痛的原因可能是腹部的导流管引起的,需要慢慢恢复才能缓解。

52018年7月3日,经过近一个月治疗,袁平秀出院回家休养。接下来两个月,袁平秀的腹痛不仅没好转,反而有加重的迹象。她一直在家卧床休息,全身无力,走路都十分费劲,吃什么吐什么,体重掉了近40斤。
62018年9月9日至10月19日,袁平秀因腹痛不止前后辗转三家医院就诊,医生怀疑是肠梗阻,没有明显的手术指征,所以通过输液等对症处理,希望疼痛等现象通过休养慢慢恢复。
72018年10月30日凌晨,袁平秀病情突然加重,在攀钢总医院ICU病房死亡。


2

尸检查明死亡真相

死者体内有3块纱布


腹痛146天,反复在三家医院门诊、病房、ICU就诊,均未查出病因。2018年10月31日,为了查明妻子死亡真相,袁平秀的丈夫尹江申请尸检。


当天,尹江参与妻子尸检的过程,“法医解剖的时候,我看见了妻子腹腔中有黑色的物体,后来检查一看是纱布,我就怀疑是手术时留下的。”


▲从袁平秀腹中取出的三块纱布。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袁平秀体内发现三块纱布,其中一块纱布位于小肠肠壁破口处,另外两块纱布位于小肠肠腔内。袁平秀的死因为因肠梗阻、肠破裂导致急性化脓性腹膜炎及急性腹腔炎、盆腔炎导致的感染。


▲司法鉴定意见书第5页。


然而,在宏实医院的手术记录单上,却有这样一段文字:“彻底止血,生理盐水冲洗盆腔干净,清理腹、盆腔干净,清点纱布器械无误”。


尹江告诉记者,妻子死亡后,他曾带着司法鉴定书找过宏实医院和攀枝花市西区卫生局讨要说法,但得到的回复,却是双方各自对责任的推卸。最后那次去找医院,得到的说法是该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对方还推卸抢救责任,称中心医院和二医院还要划分责任。他还找卫计委问宏实医院出事故究竟上报过没有,得到的回答是没有。


▲宏实医院院长胡晓锋(左一)拒绝袁平秀家属提出的问题。


直到事件被媒体介入曝光后,在2018年年底,西区卫计局才出面组织宏实医院和死者家属进行私下协调,由宏实医院单方支付98万元的赔偿款,但要求是,死者家属不得再追究医院其他责任。


3

医院曾因两起医疗事故被起诉

超执业范围行医的医生参与手术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宏实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原名为攀枝花市西区红十字医院,法定代表人和唯一的股东均为现任院长胡晓锋。


该医院曾因两起医疗事故被诉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信息,曾经在宏实医院就诊的申某被诊断为左侧枕神经痛,进行输液治疗,后带药回家服用。2014年10月28日晚,申某按照医生要求服用药后十分钟左右停止呼吸,送医后抢救不治身亡。宏实医院赔偿了申某30万元。


另一位患者袁某,则是因在宏实医院做了腰椎间盘手术后造成肺栓塞感染,构成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宏实医院赔偿了袁某6万余元。


超执业范围行医的医生参与了引产手术

根据袁平秀的手术报告单显示,袁平秀切宫手术的助手中一人为李胜平,宏实医院的专家介绍栏中对于李胜平的介绍为“擅长骨科及普通外科”,就是这样一位擅长骨科、普外科的副院长,在被法院明确为超执业范围行医近四年后,仍参与了袁平秀的引产手术。


▲参与袁平秀手术的宏实医院“擅长骨科及普通外科”的副院长李胜平。


4

官方调查结果: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主责


2019年1月11日晚,攀枝花市卫计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调查和处理结果。



通报称,死者袁平秀肠道内纱布系2018年6月6日在攀枝花宏实医院行“剖宫取胎术”时遗留,最终引发感染性休克导致死亡。本病例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攀枝花宏实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后续诊疗医院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未按疑难疾病采取进一步诊断措施,承担轻微责任。


经核查,攀枝花宏实医院、手术医护人员具有相应资质,无超范围行医的情况。副院长李胜平是患者在术中发生危险后参与抢救,按照相关规定,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攀枝花市卫生计生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以下处理:

责令西区卫生计生局对承担主要责任的攀枝花宏实医院及其涉责医务人员作出处理。


1、吊销攀枝花宏实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吊销主持术前讨论和手术主刀的医生文莉琼《医师执业证书》。

3、吊销器械护士苏阿芹《护士执业证书》。

4、吊销巡回护士周燕《护士执业证书》。

5、暂停参与术前讨论的医生胡晓峰执业活动6个月。


攀枝花市卫生计生委对承担轻微责任的攀枝花市中心医院作出处理。

1、警告。

2、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4分。

3、责令市中心医院对涉责医务人员给予处理。


1月12日下午,尹江向记者表示,“已经看到了处理结果了,这也算是给她(妻子)一个交代。”他说,已经拿到了98万元的赔偿,前几天已将妻子袁平秀的遗体火化下葬,“现在我们一家只想过平静的生活。” 


5

术后腹内遗留异物案例屡见不鲜


在外科手术中,因为“意外“而让医疗器械或者用具遗留患者体内的案件并不少见。


12017年9月,郭女士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生完孩子后,腹腔一直疼痛难忍,接连三个月的消炎治疗都未见好转。某天洗澡时,郭女士意外从身体里扯出一块发臭的纱布。之后连云港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医院的处罚会很难,因为郭女士最终没有很严重的后果,医疗过失属于当班护士的个人行为,无法进行行政处罚。


21993年11月,安徽省寿县的代某到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做女性结扎手术,术后经常腹痛,辗转多地医院住院治疗,仍不见好转。2016年3月,代某住院治疗,经检查发现,20多年前做结扎术时,手术纱布被医生遗留在腹腔内未取出。2017年7月,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九龙分院赔偿代某各项损失23.6万余元。


32013年,吴女士在辽宁省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做了腹腔镜手术切除子宫肌瘤。手术后在医院调养期间,吴女士一直感觉小腹疼痛,出院后这种疼痛越加严重。后X光拍摄显示,吴女士的腹腔中残留下了一根医用手术缝合针,长度大约在28毫米左右。


4个多月,146天

难以想象

漫长的腹痛折磨中

患者忍受了多大的痛苦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来源丨上游新闻、中国之声、澎湃新闻

值班编委丨周   寒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辑丨黄秀宁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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