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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都在抓”?广西2男子因抓了这小东西被判刑!

南国早报 2019-05-06

2月15日,田林县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狩猎案。广西两名男子,抓了41只野生蛙,犯了非法狩猎罪,分别受到了相应处罚!


2018年10月31日下午,赵某携带火药枪和捕猎工具,和李某一起到岑王老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的“大沟”(地名)处,采用网捞和电击的方式,捕捉了41只野生蛙。


▲被查获的野生棘胸蛙。法院供图


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被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41只野生蛙均为蛙科棘胸蛙,属于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百色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赵某携带的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具备正常的射击性能及致伤力。


庭审中,被告人辩解称“从小到大都在抓,没想到犯了法”。



最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罚金3000至3500元不等。其中一人还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目前,涉案的野生蛙已由公安机关放生,回到岑王老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村里的青蛙也别乱抓

这事,还真不能随便闹着玩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黄涵可

值班编委丨李   沛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

值班编辑丨谭双梅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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