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一派出所所长涉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1000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3月28日,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张枭杰涉嫌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1972年出生的张枭杰是宾阳人,2013年5月起,他先后任北海市公安局海角派出所、西街派出所和海西派出所所长。
2018年年初,他被市民举报。经侦查,2018年9月27日,张枭杰被逮捕。
索要“赎金”
释放涉传人员
2014年,一名姓古的“江湖红人”与张枭杰相识,两人开始谋划捞钱门路。
两人约定,古某将涉传销线索提供给张枭杰。张枭杰将涉传人员抓获后,古某作为“中间人”,向涉案人员亲友索要“赎金”。所得好处,两人按比例分配。
公诉机关查明,自2014年以来,张枭杰与古某通过此类手法“查办”传销案件多达100余起,每名涉传人员交纳“赎金”3000元~1万元不等。
其中2016年至2018年6月,张枭杰通过中间人周旋,向涉传销人员索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4.5万元。其中,张枭杰分得35.35万元。
接受宴请“调和”
致他人脱逃
2016年2月14日,林某因琐事持刀将陈某砍伤(后经鉴定,陈某伤势构成重伤二级)。张枭杰在接受宴请后主持双方和解。随后严重违反法律程序,以当事人达成和解为由,向海城分局要求撤销该案,致使林某至今未受到法律追究。
2017年12月,海西派出所抓获了一名偷窃犯罪嫌疑人阮某,且系惯犯、累犯,还从他身上搜到疑似黄金、白银、钻戒等贵重物品及现金。张枭杰明知阮某不宜取保侯审,但在接受说情后,对阮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料,阮某取保候审后去向不明,该案一直末得到处理。
公诉机关查明,在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张枭杰收受黑社会人员好处费共计1.8万元,包庇、纵容他们违法犯罪。
收取“保护费”
辖区涉黄场所泛滥
2018年6月初,某老板想在辖区开一间涉黄按摩店,每月欲给张枭杰3000元好处费。张枭杰在收到2万元“开业费”后答应了。之后,陆续有人找他帮忙。由于他的纵容和放任,西街街道辖区涉黄场所很快演变到十多家。
在收受好处费后,张枭杰不主动对这些场所检查,上级有要求就走个场,即便发现问题也不处罚。此后,不少涉赌游戏机室、酒吧等纷纷效仿,定期交“保护费”。
调查组随机调取了张枭杰任职期间办理的近千起“黄赌毒盗抢”案件材料,发现几乎每一起案件,张枭杰都有收受好处费,可谓“日日有进账,财源滚滚来”。
派出所渐成“私人领地”
为“广开财源”,张枭杰任西街派出所、海西派出所所长期间,私自通过非正常渠道,聘请社会闲散人员张某等3人到派出所工作,让他们行使辅警职责,并授意他们向被抓获人员索要好处费及罚款。所得好处费和罚款统一由他支配。
张枭杰会通过微信发给张某等人一笔劳务费,美其名曰“低保钱”。2015年至2018年间,张枭杰通过微信发放“低保钱”共计达40多万元。
另据有关调查,张枭杰还私自截留存放涉案毒品和疑似枪支;伙同他人非法使用追踪器实施跟踪活动,侵犯他人隐私权。
此外,2015年10月至2018年7月,张枭杰在办理赌博案件过程中,还从收缴的赌资中截留了共3.73万元归其个人占有使用。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随着调查深入,办案人员发现张枭杰还从事高利放贷活动。
2012年至2016年,张枭杰向社会人员发放高利贷累计102万元,按月收取3分至5分息,获利达70多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张枭杰于1994年参加工作,截至2018年7月3日,他的家庭财产和支出共计人民币1749.9930万元,张枭杰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共计714.7437万元,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为1029.2493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5年,张枭杰家庭曾花费85万元入股两家公司。另外,张枭杰在南宁、北海等地还拥有多套房产。事发前,张枭杰居住在北海市云南路一高档小区的豪华别墅内,该别墅仅装修就花了45万。
28日庭审当天,控辩双方展开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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