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3个手指代表30万?广西一医院原院长助理被控受贿968万
一家科技公司的业务员指证戴盛明曾在办公室伸出3个手指索贿30万元;另一家医疗设备公司老总也说戴盛明多次以科研、聚餐、出国、炒股等理由索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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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向五家公司非法收受968万元
51岁的戴盛明是柳州人,博士,曾任柳州市工人医院院长助理、工会主席、医技系统主任、医学检验科主任等职务。
去年6月21日,戴盛明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柳州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
其间,戴盛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纪问题,并陆续交代了监察委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
随后,戴盛明将968万元赃款退至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并检举揭发了他人的犯罪事实。
同年9月20日,戴盛明被依法逮捕。
▲法警将戴盛明带上法庭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8年,被告人戴盛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相关医药公司谋取利益。起诉书显示,这起案件共涉及南宁市的5家公司,戴盛明非法收受这5家公司相关人员给予的现金共计9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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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向人索贿 对金额无异议曾某是南宁市某科技公司的销售代表,公诉机关指控戴盛明在柳州市工人医院采购该公司代理的设备时,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曾某给予的30万元。
曾某的证言显示:2015年12月的一天,曾某到戴盛明的办公室汇报设备安装情况,戴盛明向他表示2016年准备出国,希望他能“支持”一下。曾某问要如何支持,戴盛明右手伸出了三个手指。曾某问是不是想要30万元,戴盛明眨眼表示默认。随后,曾某从自己的奖金中拿出30万元来给了戴盛明。
南宁某医疗设备公司总经理叶某在证言中说,他们公司给戴盛明送了19笔钱共计670万元,多是戴盛明以科研、科室聚餐、出国、炒股等理由向他索要的。
▲庭审现场
庭审中,戴盛明对于曾某和叶某证言中关于他索贿的内容,均予以否认。但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和受贿金额,都没有异议。他承认,受贿所获赃款几乎全部用在了炒股、家庭大额消费和日常开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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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认罪悔罪 请求从轻判处公诉机关认为,戴盛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建议,根据戴盛明的犯罪情节、悔罪认罪态度等对其判处13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庭审的最后,戴盛明表示认罪,并作出悔罪陈述,请求法院从轻判处。
来源丨南国今报记者钟华
值班编委丨李 沛
值班主任丨陈韶烽
值班编辑丨颜 梦
值班校对丨唐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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