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在上海买52套房!广西这个“红通人员”至今仍在逃
我们大部分人
都是为房贷烦恼的工薪族
而有人在20年前,
却能在寸土寸金的上海
一口气买下52套房!
而她,用的却不是自己的钱,
而是公款!
百名红通人员黄艳兰
自2002年逃匿后
她贪污公款买下的52套房的去向
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2019年7月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
依法公开开庭宣判犯罪嫌疑人黄艳兰
贪污违法所得没收一案
依法驳回上诉
维持原裁定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黄艳兰究竟是何许人也?
黄艳兰,女,中国广西桂林市全州县人,1961年9月20日出生,曾为桂林市依兰发展有限公司(原桂林地区物资发展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桂林市检察院立案,之后逃亡美国、加拿大。2005年5月23日,她被国际刑警组织列入100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排名33位。
2018年5月10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犯罪嫌疑人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该案系2018“天网”专项行动重点案件。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书载明:
1993年至1998年,犯罪嫌疑人黄艳兰利用担任原桂林地区物资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桂林地区物资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财务规定,将发展总公司自有资金、向银行贷款、向其他单位借款(融资)共116708.09万元资产未纳入财务管理,并将其中40004.96万元转入发展总公司开立和控制的二级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后黄艳兰直接或指使他人从上述期货账户转出57547.75万元,其中52895.22万元未纳入公司财务管理。
1997年7月30日至1999年4月26日,黄艳兰伙同近亲属等人设立多家公司,以近亲属名义设立多个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将上述隐匿资金中的3000.35万元作为首付款,先后在上海市购买了52套房产。
为非法占有上述房产,2001年至2002年,黄艳兰指使他人将其购买的房产部分虚假过户、部分出售、部分出租。
2002年8月14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对黄艳兰开展立案侦查,黄艳兰在检察机关立案后逃匿。
2005年,国际刑警组织对黄艳兰发布红色通缉令。
黄艳兰至今逃匿不到案。桂林市人民检察院遂依法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没收犯罪嫌疑人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
2018年1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百名红通人员”33号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裁定没收黄艳兰位于上海市的23套涉案房产以及部分涉案房产出售、出租产生的收益;对黄艳兰贪污犯罪产生的违法所得追缴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依法向相关银行支付上述涉案房产按揭贷款欠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2018年11月15日宣判现场。
7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及代理意见均证据不足,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来源丨广西日报
值班编委丨周 寒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
值班编辑丨黄莉莎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早报君推送
猜你还会看:• 原南宁北大客运中心地块卖了10个亿!将建住宅,配建小学幼儿园• 9岁读中专,11岁毕业……学历造假,南宁一业主仍候选业委会委员• 南宁10岁男童突然性情大变,发狂咬人!原来是患上了这种罕见病• 98人全A+!都分布在这些学校 | 2019年南宁市中考成绩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