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布投诉方式和监督电话,即时受理乘客咨询、投诉、遗失物查找等事宜,并在受理投诉后七日内做出答复处理。
开网约车有什么要求?如何保证乘客安全?南宁网约车新规实施
现在搭乘网约车出行
已经越来越普遍啦
但同时也随之而来一系列问题
怎样让人们乘坐网约车更安全?
从事网约车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网约车投诉难怎么办?
10月9日上午
南宁市召开《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解答了市民关心的问题
结合南宁市的管理实际,《条例》规定网约车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实时录入网约车企业、车辆、驾驶员相关许可信息;
将网约车平台相关静态信息以及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营运数据,实时传输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
设置24小时运转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团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在网络服务平台客户端显著位置设置“一键报警”程序,方便驾驶员、乘客遇到意外紧急情况及时向平台预警等等。
同时,对网约车企业不落实以上安全管理措施的,《条例》也设定了行政处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网约车客运经营许可证。
(网络配图)
《条例》规定,个人如果打算从事网约车运营,车辆和驾驶员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车辆方面,要取得本市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及登记为网络预约出租客运的行驶证;
车辆应当符合安全和环保相关标准,车辆类型、参数、性能等符合规定要求;
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车辆内按照规定设置网约车专用标识;车辆为个人所有的,所有人名下无在营运期限内的其他网约车等等。
驾驶员方面,根据《条例》规定,应符合具有三年以上驾龄、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无五类违法行为等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车主可以向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网约车车辆营运证后,经取得网约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网约车经营企业通过注册登记,即可以开展网约车营运。
为方便网约车乘客换乘,《条例》明确规定: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设置网约车停靠区域,方便网约车上下客使用,并维护现场秩序。
针对乘客关心的投诉处理问题,《条例》规定:
针对反映较多的网约车投诉难的问题,《条例》还规定:
网约车企业应当实行投诉冻结机制,对乘客投诉涉及安全或者拒载等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未核查处理的,不得向被投诉驾驶员派单。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条例》已于10月1日起实施
将网约车纳入地方性法规监管
希望网约车行业发展越来越规范~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
值班编委丨周 寒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
值班编辑丨徐丽青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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