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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搬家式”受贿!南宁一公务员5年内受贿91次,最少一次仅几百元
11月1日,
马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
“蚂蚁搬家式”受贿案:
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原站长莫某某在5年多时间,
先后收受他人送给的钱款高达91次,
其中,
一次收受最少的三四百元。
11月1日,被告人莫某某被法警押上马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受审。由于该案发生在房地产建设领域,马山县人民检察院特意邀请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人员近百人到庭观摩庭审。
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当庭指控,2014年至2019年初,被告人莫某某在先后担任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科员、负责人、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施工方送给的钱款共计24.04万元。
起诉书上详细地列出莫某某收受钱款共计91次,其中,最少的三四百元,最多的则数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莫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卢荻
值班编委丨刘飞锋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
值班编辑丨黄莉莎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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