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男子下班途中被狗撞成九级伤残!申请工伤却被指不是“交通事故”

南国早报 2020-01-30


今年8月,

39岁的四川男子钟科

下班骑电瓶车回家的途中,

被撞倒摔伤致九级伤残

如今3个月过去了,

申请工伤认定遭遇了尴尬

因为,撞倒钟科的不是人,

而是一条狗。



01下班骑电瓶车与狗相撞



今年8月17日晚,钟科下班骑电瓶车回家途中,一大一小两条狗追逐上了马路。钟科避让开第一条小狗后,与第二条大狗相撞,摔倒受伤。


▲事发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


据钟科介绍,事后不久,交警来到现场,称撞到狗不能算交通事故,遂交给派出所来处理。


▲派出所接处警记录。



02狗主人曾承诺后续费用却变卦



经医院初查,认为钟科伤情严重,遂转四川省骨科医院救治。


经诊断,钟科8根肋骨折断。


▲钟科的出院证明。


钟科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大狗主人谢女士支付。


据钟科测算,谢女士已花费近8万元。而小狗主人认为小狗未与钟科接触,不承担责任。


11月20日,距事发已过去三个多月,钟科的左臂仍打着吊带。


▲3个月过去,钟科的左臂仍打着吊带。


11月20日,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被鉴定人钟科的伤残等级鉴定为九级;后期医疗费约需人民币16000~20000元。


▲司法鉴定意见书。


钟科说,出院回家后,他与谢女士协商了后续的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费用承担问题,谢女士曾答应由其全部承担。


在事故发生当天,谢女士写下了“承担一切费用”的承诺书。但是,谢女士后来变卦了,拒绝再与他沟通和提供费用,让他去法院起诉。


▲谢女士写的承诺书。受访者供图



03两个家庭都陷入拮据的处境



9月4日,钟科出院后,他只能在家休养。和妻子育有两个孩子,妻子还在哺乳期。因在家带孩子,妻子已两年多没有上班,钟科是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如今他出了事,家里一下陷入了困境。


肇事大狗后来死了,它的主人谢女士25岁,一个月工资4000余元。她表示自己的经济情况也不乐观。事后她垫付、支付的所有费用都是向亲戚朋友们借的。为了尽快还完债务,她下了班还得兼职赚钱。



04工伤认定卡在一张“纸”上



9月27日,钟科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初步审查,成都人社局认为钟科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受理条件,申请被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但是,钟科的工伤认定却卡在了一纸交通事故认定书上。


钟科及代理律师都认为是交通事故。但是,管辖事发路段的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却没有认定此事故为交通事故。


交警的理由是“狗没有路权,不是法律认可的交通参与者,不能给狗划分责任。” 钟科反复找了交警多次,得到的都是同一答案。


非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工上下班途中意外伤害事件,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社部门无法根据派出所的证明或者接处警记录,认定钟科工伤。



05“人狗相撞”算交通事故吗?



律师认为:

根据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并不要求必须是车与车、人与车相撞,也应包括道路上出现的障碍物引起。


在本起事件中,虽然撞车的是狗,但狗主人对狗负有安全看护义务,其未尽到安全看护义务,导致狗随意在马路上遛走,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唯一原因,那即可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继而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


   对此,你认为这是交通事故吗?



来源丨红星新闻、成都商报

值班编委丨李   沛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辑丨黄莉莎

值班校对丨唐梅丽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早报君推送

猜你还会看:
 过度治疗、诱导住院、高价收费……南宁多家医院被查处!
 夫妻争吵后,百色一男子寻妻路上驾车冲入水库,两孩子不幸溺亡
 全程录像!男子与女友在出租屋内被人“捉奸”,才发现自己是第三者
因维权致房本被扣?物业公司称“没办得”,业主却在办公室翻到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