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养两情妇!广西一禁毒大队长:不想被抓,每月交2万元保护费
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收取“保护费”,
为贩毒人员“开后门”。
12月16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
披露了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原大队长黄毅的违纪违法行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截图
今年4月,黄毅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月,黄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通报中提到他私藏手枪子弹。8月,黄毅涉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私藏弹药一案由右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我什么都有了,还图那么多做什么?”
这忏悔声来自黄毅。
他曾是“励志”官员,
从一名农家子弟成长为党员领导干部。
他曾头顶“禁毒战士”头衔,
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他是怎样走上不归路的?
黄毅在靖西公安局湖润派出所工作时,因常到银湖饭店吃饭,跟店里的服务员、未婚女子苏某熟络起来,不久便发展为情人关系。2003年,苏某为他产下一子。
当工资无力支撑家庭开支和苏某母子的抚养费时,黄毅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外快”。
2004年12月,黄毅调到县城担任治安大队教导员后,一些老板看中了他的权力,经常宴请他。此时县城某餐馆的老板对黄毅说,拉人到他的餐馆吃饭,给10%的提成。此后,别人对黄毅的宴请都安排在这家餐馆,2005年至2009年期间,黄毅从餐馆老板那获得20多万元提成,这些钱断断续续送到了苏某手上。
除了苏某,黄毅还发展了另一个情人农某,直到接受审查调查时,两人还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
随着手中权力逐步增大,黄毅盯上了禁毒大队特情经费。
2014年7月,靖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申请到办理廖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特情费2万元,黄毅将其中1万元交给特情人员,私自截留1万元。
此后,黄毅多次故技重施,自2014年以来,先后从报销的12起特情经费中截留6万元。
2013年底,吸毒人员邓某为了长期吸毒不被抓,通过中间人找到时任靖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黄毅请求关照。
“如果想吸毒不被公安抓的话,每个月5号前交2万元‘保护费’,还可以在靖西贩卖一些零包的毒品。”黄毅说道。自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黄毅先后6次收受邓某所送的“保护费”共计11.5万元。
2014年5月31日,靖西县禁毒大队抓获一伙吸毒人员,其中杨某是邓某的好友,黄毅收下邓某7万元“好处费”后,对杨某的妻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后予以释放。在杨某被批捕移送检察院起诉后,黄毅收下邓某送的5万元,为杨某导演了一出“立功”戏减轻处罚。
2018年12月,靖西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查获一走私冻品的车辆。情妇农某的弟弟受走私老板请托,找到黄毅帮忙疏通。在他的“关心过问”下,被扣押的车辆第二天卸下冻品后即予以放行,他收到2万元“感谢费”。
在一次次权钱交易中,
曾经的“禁毒战士”,
一步步坠入犯罪的深渊。
后悔已然太晚,
唯有前车之鉴警示后来人。
来源丨中央纪检监察网
值班编委丨王 冲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
值班编辑丨梁冰欣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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