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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武汉回家后发烧,想去就医还被父亲阻拦”?!玉林一男子谎报疫情被拘留10日
1月26日,北流市大坡外镇的岑某某因酒后谎报疫情被北流市公安局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
大坡外镇相关部门人员于当天晚上对岑某某的情况进行核查。经现场医师询问岑某某本人是否有不适时,他说没有发热畏寒、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经现场对岑某某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1℃,体温正常。
后经查明发现,1月25日晚上8时许,岑某某在醉酒状态下报警谎报疫情。
而且调查还发现,岑某某常年在大坡外本地工作,无外出史,也从未去过武汉市。
北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岑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正在全国各地持续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各类“网传”、“听说”类谣言信息也不断刺激着大家的恐慌情绪。
《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希望大家在疫情面前要保持冷静理性
从疾控或医疗机构、权威新闻媒体
了解疫情信息
不听信谣言,增加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更也不要给相关部门添乱
将各方的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来源丨玉林晚报、北流公安
值班编委丨刘飞锋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辑丨黄韵伊
值班校对丨唐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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