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43亿元,19人一审获刑,最高12年!
8月4日,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对“斑美拉”特大传销案
进行一审宣判
余石容等19名被告人
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2年不等
并处罚金人民币总共2.7亿多元
依法没收财产约7亿元
该案侦查卷宗共550多卷
25名辩护律师参与庭审辩护
涉及会员3万多人
涉案金额43亿多元
▲庭审现场。玉林市玉州区法院供图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余石容与闭何成谋划后,在香港注册成立亚洲斑美拉美容养生机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斑美拉公司)、广州斑美拉产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等多家企业,并申请注册“容玺”商标,推出“容玺排毒套餐”“容玺护肤套餐”等美容产品。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余石容、闭何成以销售“容玺排毒套餐”等美容产品为由,建立加会员、拉人头、发展层级下线、限定进货量做不同等级代理、通过其上下层级购买产品提获报酬,以获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模式。
对于各层级代理商的资格,斑美拉公司规定:由高到低划分为特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三级代理商、普通会员五个等级。新加入者购买一套美容产品(9800元)成为普通会员,要成为特级代理商到三级代理商,须交纳4.5万元至150万元不等来购买产品。斑美拉公司规定三种获利方式:“零售利润”“批发差价”“感恩提成”。
被告人余石容、闭何成所领导、管理的斑美拉公司及一系列有关企业,在整个传销组织体系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其家族成员余小艺等人在传销体系中负责关键部门工作,构成家族式经营管理的斑美拉传销体系。
斑美拉公司为吸引他人加入传销,不断要求各级代理商利用微信,夸大宣传斑美拉产品美容效果,以及展示各地招商会火爆场面,高级别代理商领取巨额现金回报、出国旅游等奖励和购买房产、豪车、奢侈品等虚假宣传图片和视频。
截至2018年10月9日,余石容、闭何成的传销活动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下线共计38671人,层级24层。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经营金额4,377,524,190元,二人在传销活动中非法获利共计1,363,923,539元。其余各在案参与传销的被告人,经营金额从19亿多元至10万元,非法获利从700多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庭审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石容、闭何成等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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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吕海锋
值班编委丨刘飞锋
值班主任丨陈韶烽
值班编辑丨颜 梦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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