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有多人收到罚单!骑乘绿牌电驴不戴头盔,南宁交警开罚!
骑乘绿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罚20元;
电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罚20元;
电动车在人行道上通行时,应当推行……
今天(9月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南宁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一执法整治行动。
1
现场:交警开出不戴头盔处罚第一单
“我不知道今天要戴安全头盔。”9月1日上午9时许,在民族大道滨湖路口开展整治,市民黄先生被交警拦下来,成为该条例正式施行后,因不戴安全头盔受处罚的第一人,被依法处罚20元。
随后,民警还给黄先生赠送了一顶安全头盔。
过了一会,未戴安全头盔的潘女士也被交警拦了下来,同样被处罚20元。
在半个小时里,交警在该路口一共教育和处罚了21起未戴安全头盔的行为。
在东葛长湖路口整治点,也有多辆绿牌电动车驾驶员因未戴头盔被交警拦下,并现场开罚单。
“没想到,交警动了真格!”多名因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接到罚单后,直呼意想不到。
2
说法:采取警告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方式
9月1日,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采取警告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方式,从严整治。记者了解到,警告处罚,作为法定的一个处罚种类,也会被录入违法信息库,记录在案。
交警表示,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即使是蓝牌电动自行车,也建议佩戴安全头盔出行。交警表示,从上午现场整治情况上看,绿牌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头盔的比例较过去有所提高。
3
提醒:有这类违法行为要被罚款
根据条例规定,电动车也要“礼让斑马线”,车辆在行经斑马线时,遇到行人通过需停车让行;从斑马线通过路口、路段时,要主动避让行人。如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处20元罚款。
▲9月1日上午,在园湖路一处斑马线上,有电动车未礼让行人。
另外,电动车在人行道上通行的应当推行,不得骑行,否则可处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其非机动车。
▲9月1日上午,在民族大道双拥路口,有电动车在人行道上骑行。
“希望广大电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民警介绍,结合这次条例正式施行,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电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在人行道上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卢荻、陆旺、邹财麟
值班编辑丨颜 梦
值班校对丨唐梅丽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委丨周 寒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早报君推送
猜你还会看:•南宁人注意!明天起,骑乘绿牌电驴不戴头盔要罚款!• 场面一度失控!幼儿园开学第一天,爹上树了• 广西最长跨海大桥动工,北钦防到南宁、湛江将缩短至1小时• “拦住他,他抢我小孩!”南宁闹市区一女子呼救,警方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