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掉3年后,竟要补缴近6万元税费!南宁一男子懵了
南宁龙先生的房屋卖出3年后,近日突然收到税务部门要求补缴5.89万元税费及滞纳金的通知。他查档后发现,房屋被伪造不动产证,致使本应缴纳的增值税未缴。
卖主:卖房3年后,
要补缴5.89万元税费及滞纳金
2017年初,龙先生购买了南宁市兴宁区保利山水怡城小区的一套二手房。2018年下半年,他委托全力地产翰林山水店帮出售该房产。
2018年10月,经全力地产居间中介,宋某买下龙先生的房屋。双方约定由龙先生缴纳房屋交易综合税,宋某负责中介费。中介帮龙先生联系代办员谢某玲办理税费等相关手续,谢某玲称各项税费需3万元,龙先生则转账给谢某玲。不久,买家宋某称已办好过户等手续,龙先生以为该笔交易完成。
2021年12月17日,龙先生突然收到南宁市良庆区税务局发来的通知书,称他未按规定如实办理保利山水怡城小区所售房屋的房产交易税费,需补缴增值税款等3.89万元,同时还被加收滞纳金2万余元。
▲税务部门发给龙先生的补缴税费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税务部门发出的加收滞纳金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龙先生查档才发现,他所售房屋被伪造了不动产证,他本是2017年初买房,按规定,未满两年交易要缴纳增值税。但伪造的不动产证复印件显示,他是2016年初购买,由此不用缴纳增值税。而代办员当时仅缴纳6900多元的个人所得税。
▲伪造的不动产证复印件显示,龙先生房屋购买时间提前至2016年初。受访者供图
龙先生还发现,伪造的不动产证及复印件上,他的签名也是伪造的。去年底,龙先生补缴了税款。
中介:已完成交易,
只能联系代办员协商处理
支付了3万元税费,却仅缴纳了6900多元个人所得税,剩余的钱去哪里了?今年初,全力地产公司总部安排该公司李经理处理此事。
1月18日,李经理称,该笔交易在房产部门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已正常办理完成。不动产证并非是他们伪造,他们并不知情。目前,他们也只能帮联系代办员谢某玲协商处理。
李经理与谢某玲沟通后,谢某玲承认,收取的3万元税费,除去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外,剩余的款项已和当时的办事人瓜分。目前,办事人已找不到,谢某玲只能自己垫付5000元给龙先生。
对此,龙先生并不满意。他认为,当初卖房时,是全力地产帮联系的相关人员,该公司应该为此负责。
律师:卖主可向中介追责,
警惕帮办少缴费陷阱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覃英流认为,在该事件中,如果中介公司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那么中介公司可能涉嫌合同诈骗。龙先生在缴纳税费后,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可以向中介公司追责,要求中介公司依约承担,赔偿损失。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覃茂江分析称,中介公司应提供帮办手续等服务,业主可以跟着代办人员到税务部门核税完成交易手续。一些中介机构声称帮代办缴税等可以帮业主省钱少缴税。对此,业主要警惕陷阱。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王斯
值班编辑丨黄春荔
值班校对丨胡来彦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委丨刘飞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早报君推送
精选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