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子莫名“被结婚”,状告柳州市民政局!法院这样判
李女士申请结婚登记时,
发现本是未婚的她,
却早在16年前就是“已婚”状态
一查,她才知道自己的身份遭人冒用,
她遂将柳州市民政局告上法院。
2月24日,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相关通报
012020年底
30多岁的李女士和男友到柳州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却被告知,她的身份信息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不能办理。
02李女士随后前往柳州市档案馆查询相关婚姻登记材料。材料显示,早在2004年12月16日,李女士与台湾男子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均是李女士,但照片却是另一名女子。经核查,冒用她身份的女子是张某。
032021年1月底李女士认为,她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办理结婚登记,导致自己无法与男友办理结婚登记。她将柳州市民政局、第三人张某、王某一起告上南宁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李女士与王某的婚姻登记证书。
法庭上,李女士出示了自己不同时期的3份身份证复印件,说明自己相貌与涉案结婚登记材料里女方的照片不相符。而且,她的户口本上登记的是未婚状态。
对此,柳州市民政局辩称,他们所颁发涉案的《结婚证》程序合法,已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该局没有能力和义务对婚姻登记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仅作形式上的审查,他们也无法鉴别相关证明材料的真伪情况。
为了查明真相,主办法官向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公安分局发函调查。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中,张某承认,她曾经与一名台湾人结婚,但她离婚后仍然想留在台湾,前夫又不想跟她复婚,遂帮她找了台湾人王某假结婚。张某花钱买到李女士的身份证信息,伪造证件假结婚,但张某最终也没能去成台湾,王某也没再和她联系过。
法院认为,张某冒用李女士的姓名、身份信息,导致柳州市民政局做出涉案结婚登记行为,严重侵犯了李女士的婚姻自由权。
由此,法院判决,柳州市民政局做出的涉案结婚登记行为无效,对该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应予以删除。
日前,李女士与男友已顺利登记结婚。
据了解,2020年以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了南宁市、柳州市数起当事人因“被结婚”起诉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诉讼。
主办法官发现,在该类案件中,由于婚姻登记机关主动纠正错误婚姻登记行为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存在被冒用身份的当事人举证困难、维权途径不畅、诉讼程序繁琐耗时等问题。
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定并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为解决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对规范民政部门撤销冒名婚姻登记程序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据悉,新规下发后,超过5年的“被结婚”案件,法院将无法受理。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冒名的婚姻登记程序,而在诉讼时效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多了维权途径。
早报君曾报道过广西多起
未婚女士“被结婚”的新闻
↓↓
2021年5月13日,玉林博白籍女子梁女士和男朋友去办理结婚登记时,才得知自己4年前就“被结婚”了。已怀孕4个月的她无奈在民政局、派出所间奔波,为自己维权。【此前报道】
2020年4月1日,博白市民李女士与未婚夫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不料却被工作人员告知,5年前的她已经登记结婚。【此前报道】
准备结婚登记时,却发现自己的身份被冒用,已在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结婚”,这是合山市女子谭静(化名)的遭遇。如今,她孩子已经满月,但她依然无法登记结婚。令人欣慰的是,2019年2月17日,山东方面的民政人员带着律师赶到合山市,主动协助谭静处理此事。【此前报道】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陈宇彤
值班编辑丨黄莉莎
值班校对丨胡来彦
值班主编丨黄秀宁
值班编委丨李 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早报君推送
精选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