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通告:全民戴口罩!不戴口罩致疫情传播,将追责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调整
近日
不少地方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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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近日,浙江绍兴、金华、桐乡、嘉兴平湖和海盐相继发布重要提醒,号召开展“全民科学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行动。
比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等。
通告还表示,市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凡进必戴”。
如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一些地方在通告中提到,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对因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湖北
湖北黄石市11日发布了《关于全民佩戴口罩的倡议书》,倡议公共场所全程戴口罩。
安徽
11日,安徽无为市发布《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通告》。
通告称,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保障工作必需的口罩供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督促本行业、本系统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对因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贵州
11日,贵州遵义市发布倡议书,进入重点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重点人群要自觉佩戴口罩、公职人员要带头佩戴口罩。
《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提到:
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应佩戴口罩;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口罩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出门在外戴好口罩
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值班主编丨黄秀宁
值班编委丨陆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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