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南宁一3岁男童在小区地下停车场被撞身亡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罗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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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南宁市长湖路凤景湾小区地下停车场内,3岁男童小凯(化名)被一辆小汽车撞倒,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5月10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认定,肇事司机陈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凯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汽车撞倒独自行走的男童
母亲距离孩子不到3米
小凯母亲告诉记者,当晚,她和小凯到地下停车场取车。在行车道上,她查看附近没有车辆便先行通过,而小凯一直跟在后面。“突然听到撞击声,然后就看到汽车从孩子身上碾过,事故发生地离我不到3米的距离。”
公共视频显示,2月19日晚8时25分许,小凯身穿黄色衣服跟在母亲身后,先沿着停车场行车道右侧边缘行走,随后独自穿过行车道。一辆汽车快速拐弯后,在靠近减速带附近与小凯相撞,后汽车通过减速带才停下来。
▲视频截图。
随后,肇事司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把小凯送至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次日,小凯因抢救无效死亡。
小凯父亲说,孩子去世后,肇事司机陈某没有道歉或慰问,反而责怪他们没有管好孩子。
撞车事件不断发酵
全家人生活受影响
小凯父亲告诉记者,事发后,小区物管在事发单元门口张贴“请看护好儿童”的标识,带有明显倾向性。
5月12日,记者在地下停车场看到,小区地下停车场限速5km/h,张贴了多张“小心慢行 礼让行人”的标识,事发地单元门口张贴“车库危险 请看护好儿童”的提醒。
小凯母亲说,物管的提醒让很多业主认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家长没看管好孩子。在业主群里,还流传着“小凯父母收了巨款私了”“小孩在行车道乱跑”等不实的言论,全家人的生活都受到影响。
交警认定司机主责男童次责
男童父母提出异议将起诉
5月10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交警取证分析,陈某驾驶机动车在居民居住区内,未注意避让行人及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小凯横过道路,未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陈某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凯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5月11日晚,记者联系上肇事司机陈某。陈某表示,她对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后续将交由律师处理,其他内容不方便接受采访。
小凯母亲说,她对交警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有异议,将提出复核申请。接下来他们将通过法律手段起诉肇事者,同时也要提醒广大父母,即使孩子跟在身后也要看好孩子,以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来源丨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罗贝尔
编辑丨徐丽青
校对丨麦雪莉
责编丨胡志伟
审核丨佘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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