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广西上调基本养老金,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刘冬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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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通知,调整广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总体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其中,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9.2元。
据两部门印发的《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2022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3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其中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9.2元。2022年12月满70周岁及80周岁的退休人员、广西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享养老金倾斜政策。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执行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时,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不包括取暖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和职业年金等非基本养老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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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按人均29.2元/月增加。
(二)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0.6元,二是按本人2022年12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24%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包含高龄倾斜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超过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元,在此基础上,对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80周岁以上的年龄区间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月基本养老金未到达广西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高龄倾斜具体如何计算
超过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元,在此基础上,对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80周岁以上的年龄区间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举例说明如下:
例1:退休人员李某,1952年12月出生,至2022年12月其年龄为70周岁,按高龄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为(70-69)×2=2元。
例2:退休人员刘某,1946年5月出生,至2022年12月其年龄为76周岁7个月,按高龄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为(76-69)×2=14元。
例3:退休人员张某,1942年12月出生,至2022年12月其年龄为80周岁,按高龄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为(79-69)×2+(80-79)×3=23元。
例4:退休人员王某,1940年9月出生,至2022年12月其年龄为82周岁3个月,按高龄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为(79-69)×2+(82-79)×3=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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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刘冬莲
编辑丨黄韵伊
校对丨黄少华
责编丨杨 波
审核丨佘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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