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首次统一规定!5月1日起施行

南国早报 2024-04-22

据民政部1月17日消息,《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近日公布,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进行统一规定。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有近90万家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当前,我国对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管理有具体规定,社会团体名称立法仍是空白。


此次出台的办法首次对社会团体名称作出规范表述,有利于形成社会组织统一的名称管理制度。


办法明确——

 

  • 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的,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词。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中间含有“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词的,该字词应当是行(事)业领域限定语,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社会组织名称中的行(事)业领域不得使用“第一”“最高”“国家级”等具有误导性的文字,但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办法还对社会组织名称中使用自然人姓名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办法规定——


  • 社会团体名称一般不以自然人姓名命名,确有需要的,仅限于在科技、文化、卫生、教育、艺术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


  • 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以自然人姓名作为字号的,需经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已故名人的姓名作为字号的,该名人应当是在相关公益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


此外,近年来,多地实践中陆续出现社会组织将内部设立的办事机构命名为“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情况,混淆了办事机构与分支机构,引起了公众误解,一定程度上存在风险隐患。


为此,办法明确——


  • 社会组织内部设立的办事机构名称,应当以“部”“处”“室”等字样结束,且区别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便于公众更加清晰识别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



广告分割线
好菜配好饭 团圆饭这样吃更健康春节将至,家家户户都少不了一顿丰盛的团圆饭。大家在享受饕餮美食的同时,肯定少不了一碗软糯香甜的米饭。好菜配好饭,新的一年如何选购健康、好吃的大米?力拓大米从育种源头把控品质,采用稻蟹共生的方式生态种养,实现产销全产业链覆盖,有效把控产品品质,降低成本,吃起来更放心!买起来更实惠!

长粒香米新春巨献,当季现磨营养健康,两件6.66折!


选好大米,吃出健康幸福年!点击购买↓↓



戳这里,关注南国早报👇



“星标”南国早报,接收最新资讯


来源丨新华社

编辑丨颜   梦

校对丨黄少华

责编丨唐海波

审核丨胡志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早报君推送

0771-5690127(报料)0771-5690976(广告)

猜你还会看:

• 二十载“桂”爱如初  邀你幸福相约共绘长寿画卷

• 千万粉丝“网红”自曝被前婆婆殴打,警方介入

• 毫无底线!涉事网红被拘留

• 罪行极其严重!两名“99后”被执行死刑!

“南国早报微信视频号”
精选内容推荐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