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邻居’不是活人?”记者调查发现……
入住很久了
对门似乎从未响起开门声
本该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
一年到头却没露过脸——
家住江苏南通某小区的赵先生
心底隐隐不安,有了一个猜想
……
一日,赵先生在家休息时,突然听到对门有动静,于是迅速起身跑到门口,从猫眼向外望去:楼道里挤着七八个人,打开了对面的门。
他假装出门,透过几人身体间的缝隙,他看到对面房间里摆着两座烛台,中间是一个黑色盒子。随着对方弯腰鞠躬,一张黑白遗像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我的‘邻居’不是活人!”原本的猜测得到了印证,对门竟是专门用来放置骨灰盒的“骨灰房”,赵先生感到既膈应又有些害怕,“我该怎么办?”
赵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据公开报道和记者调查采访,全国多地出现了个人购买商品房用于专门放置骨灰盒的情况,有受访者称,其所住小区存在一定比例的“骨灰房”,有的楼层甚至楼栋可能“住的死人比活人多”。
那么,商品房能否买来专门安置骨灰盒进行祭奠呢?“骨灰房”是否侵犯了其他邻居的合法权益?如果以此为噱头售楼是否违法?
实地调查
有小区“骨灰房”扎堆
近年来,多地被曝光有小区存在“骨灰房”,有的小区一个楼栋存在多个“骨灰房”,或某一层都是“骨灰房”。
记者调查了解到,各地因为风俗不同,“骨灰房”的选择也有所不同,一些人购买、布置“骨灰房”时会向“风水先生”咨询,这也导致有小区出现“骨灰房”扎堆的现象。
逝者安息但生者不适
业主实际用途难限制
为什么明明有正规墓地,偏偏选择在商品房里放置骨灰盒进行祭奠呢?
记者调查发现,选择“骨灰房”的业主,大多生活在一、二线大城市,而大城市存在着墓地价格高、管理费用贵、租期短等现实问题,让亲人“入土为安”的代价不小。
一边是让亲人安息的殷殷情感,一边却是邻居对这种特殊行为的忌讳。据公开报道,2017年,江苏如皋某小区就因小区内存在“骨灰房”,一批业主聚集抗议。
此外,还有受访者提到,“骨灰房”往往长时间无人管理,加上逢年过节的祭拜烧纸、点燃香烛,也会存在安全隐患。
天津一名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购房者不会告诉开发商房子的用途,而销售也只管出售房屋,不问用途。开发商在销售合同里规定: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但实际操作中,业主将房屋用作“骨灰房”,是否算改变了用途?这一点很难界定。
一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有的小区入住一段时间后,会有业主向物业公司反映:小区内存在多间房屋常年不亮灯,唯独清明节当天有人进出,一整晚灯火通明,怀疑是“骨灰房”。物业公司只得联系双方业主进行协商,但如果对方不承认或不愿意改,物业公司也没有很好的办法。
擅自改变商品房用途
应取得业主一致同意
商品房被当作“骨灰房”销售或使用是否违法?小区业主或隔壁邻居是否有权要求恢复原样?
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包华表示,若房产销售人员明知购房者购房目的是安放骨灰盒进行祭奠,仍然出售,或暗示购房者购房后可以安放骨灰盒,都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
“商品房的用途是用来居住的,而不是用于存放死者骨灰。”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说,个人购买商品房专门放置骨灰盒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则,相关人员可以申请物业公司协调或至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用途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郑宁认为,从诚实信用的角度来看,曾用作“骨灰房”的房屋,如果再进行售卖,卖方应该履行房屋用途的告知义务。“在房屋内安置骨灰,和房屋内出现过谋杀、自杀等情况一样,属于一些人会介意的情况,买家应该对该情况享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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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法治日报
编辑丨黄叮佳
校对丨麦雪莉
责编丨杨 波
审核丨胡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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