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车主 停车收费问题征求意见啦~!(附城区主要停车场收费标准)
对于停车收费,
肇庆车主们都有哪些意见呢?
现在大家可以尽管提出来啦!
11月6日,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肇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位市民可在2017年11月18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地址:肇庆市西江北路55号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
邮政编码:526020
电话(传真)号码:0758-2322363
电子邮箱:zqfgjtk@163.com
(征求意见稿)有哪些内容?
小编梳理了重点部分
↓↓↓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设施经营者利用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含场地、泊位等,下同),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并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各类经营行为。
以下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一)至(三)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五)至(六)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一)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
(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设施。
(三)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设施。
(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
(五)旅游景点(仅限于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景点)。
(六)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
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 住宅小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不同车型计费,具体计费办法由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以按次、分钟、小时、天、月、年为单位计费,也可以根据车位的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计费。
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有条件的可适当延长免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停车设施采取临时性免费措施,鼓励社会公共(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机动车停放服务。
征求意见稿的全部内容可扫描二维码
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小编还为各位搜集了
目前我市主要场所的收费情况
(可免费停车30分钟,单笔消费满68可以免费停车3小时)
(可免费停车1小时,有停车券可免费停车3小时)
(可免费停车半小时,凭停车票及左岸电影票免费停车3小时)
(可免费停车1小时,凭[50元或以上]沃尔玛小票可免费停车2小时)
(可免费停车2小时,就医群众车辆凭医院当天门诊或住院有效凭证可有优惠)
(可免费停车2小时,就医群众车辆凭医院当天门诊或住院有效凭证可有优惠)
目前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端州区人民医院、端州区华佗医院、高要区人民医院等暂未实施停车场收费服务。
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的市民
要尽快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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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发布编辑部
资料来源 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 莫树欣 刘成
实习生 周芷珊 黄炳金
校对 李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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